消费行为心得体会7篇

时间:
couple
分享
下载本文

一篇优质的体会是需要我们结合相关的事件抒发自己的真实情感的,心得体会的写作方式和总结是非常相似的,但在写作方式是有格式要求的,以下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消费行为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7篇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篇1

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修订后正式实施,新法修订后,有以下几大亮点:赋予消费者反悔权(消费者通过网络购买的商品,有权七日内无理由申请退货)、个人信息保护(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加码消费欺诈赔偿(经营者提供商品有欺诈行为的,可以增加赔偿的金额为商品的价款的三倍)等,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者的行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也逐渐显现出来。如消费者的维权问题,金融、医疗、教育、房地产等特殊行业领域的消费问题等,都已经暴露出在实际实施中还有着缺陷和不足。本文试从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以及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对策三个方面作以论述。

一、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意义

(一)保护消费者保护权益。明确了消费者的权利、确立和加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律基础、弥补了原有法律、法规在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调整作用不全的缺陷。

(二)维护社会秩序。通过规范经营者应对维护消费者权益承担何种义务,特别是要规范经营者与消费者的交易行为,即必须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对社会经济秩序产生重要的维护作用。

(三)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消费者权益不是消费者个人之事,当代社会的生产和消费的关系密不可分,结构合理、健康发展的消费无疑会促进生产的均衡发展。没有消费,也就没有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成为贯彻消费政策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点难点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目前的重点难点问题从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预付款消费问题,四个方面分别加以论述。

(一)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新消法首次将个人信息保护作为消费者权益确认下来,对于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积极的意义。

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没有配套的法规和措施的出台,面临防范难、举证难、索赔难等问题,消费者在行使权力过程中面临举证困难等情况。在目前阶段,新消法对于消费者保护个人信息的帮助仍十分有限。消费者最实际有效的做法就是可以拒绝商业信息的推送,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商业性信息或其他垃圾信息所带来的烦恼。管理部门需要尽快从制度、法律、措施、企业责任、消费者自我防范等多方面予以解决。

(二)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问题

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部分商品除外)。但在实际实施中出现了一系列问题:对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退货标准过于严苛,导致退换货投诉增多;无理由退货是否等同于无条件退货;商品是否完好如何界定;由谁来界定;所谓七日起始终止日该如何计算等等,管理部门需要对此进一步完善,让广大消费者真正在“非现场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上受益。

(三)医疗、教育行业是否应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

医疗行业消费问题主要是过度检查治疗费、医院药品价格高于普通药房、专科医院收费普遍高于综合医院;而教育行业消费问题主要集中在学习资料收费、节假日补课费和搭车收费泛滥上。对于医疗、教育行业是否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的问题,《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法”保护。对于医院的患者而言,不仅仅是医生的治疗对象,也是消费主体即消费者,接受医疗服务的行为显然是消费行为。对于在校学生,同样缴纳学杂费和书本费,也是一种消费行为。尽管医疗和教育服务相对于一般的商品买卖确有其特殊性,但就其服务性而言,医疗、教育服务应当属于消法的调整范围。医疗、教育行业在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中具有特殊位置和公益色彩,但是不能以公益属性掩饰其本质上的服务属性。接受服务就是广义上的消费行为。因此,医疗、教育行业可以纳入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但是需要一定的明文规定,哪些消费在消费者权益保护范围内,哪些不在范围内。

(四)预付款消费问题

近年来,在美容美发、洗浴、健身、洗车、网吧、餐饮等行业以及一些大型的商场、超市盛行预付款式消费。通过给消费者办一张会员卡,再预先往卡里充入数百甚至数千元现金,在消费结帐时直接通过刷卡就行了。通过办卡既稳定了客源,同时因其能减少支付现金的麻烦、价格优惠、方便快捷等优点,也受到了消费者青睐。

但是,随着这种消费模式的盛行,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

1、商家的诚信问题。

一部分商家一旦通过发放“会员卡”取得了固定客源后,就会存在服务打折的现象,造成消费者的不满。

2、霸王条款屡见不鲜。

在许多预付式消费卡上,让消费者防不胜防的“最终解释权属本店”、“此卡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有效期满卡内余额一律作废”等格式条款屡见不鲜。

3、消费者的隐私权难以得到保障。

电话、住址等个人信息常常被泄露,给自己的生活带来了不必要的麻烦。四是消费者维权比较困难。有的消费者在购卡后发现商家没有兑现之前许诺的服务,给后期维权工作带来了困难。

对此解决预付款式消费问题的对策,一是完善法律法规。建议国家出台专门的法律法规或部门规章,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能,出现纠纷时有相应的监管部门可以有法可依。二是把好准入关,加强预付式消费的行业规范。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积极推行预付式消费合同示范文本,防止以不平等格式条款损害消费者利益。三是强化消费引导,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消费警示。消费者在预付款时,首先要了解清楚商家的市场信誉和经营状况;其次要认真阅读会员细则,详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不要被经营者的各种促销优惠所迷惑;最后办卡时要理性冷静,签订书面协议,对双方权利、义务、履约时间及违约责任等进行详细约定。

三、结合我省实际,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

近年来,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条件不断改善,促使日常生活消费水平不断升级。2014年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正式实施后,人民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2015年x省受理消费者投诉案件112534起,比上年增幅16。51%。其中网购投诉猛增,比上年增长117.3%。结合我省实际,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以下问题。

(一)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没有真正落实。

从目前情况看,无理由退货产生的争议已经上升为网购消费投诉的第一位。争议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退货范围。经营者和消费者关于哪些商品能够适用无理由退货存不清楚,导致争议发生。二是对商品完好的解释。有的商家不仅要求商品本身完好,而且商品包装必须完整,甚至要求商品不得拆封、试用。

(二)惩罚性赔偿是否适用网购,值得商榷,适用比较困难。网购商品中,六七成箱包和鞋不合格,商家明知存在质量问题,还在网络平台上大肆宣传销售。对于新《消法》中“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实际实施过程中,网络商家的欺诈行为很难得到处罚。同时缺乏网络交易市场实时监管。同时适用惩罚性赔偿比较困难,除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外,在执法中还存在着对经营者行为是否构成欺诈存在不同认识,往往以不能认定为欺诈而不适用惩罚性赔偿。

(三)消费者维权渠道需要进一步理顺。各职能部门都建立了自己的投诉热线。如12315(工商)、12365(质监)、12331(食药监)、12358(物价),由于热线电话号码众多,各个平台之间又缺乏互联互通,加上平台接线人员政策法律和专业水平有限,无法完全准确答复跨部门的问题。许多消费者明知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适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但由于维权渠道的因素,导致许多消费投诉被“踢皮球”,引起消费者的不满。

结合我省实际,建议通过以下几点,改善新《消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一)结合新《消法》,进一步制定和完善《x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完全明确非现场购物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惩罚性赔偿、个人信息保护等内容和所适用范围,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

(二)管理部门可以借助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充分宣传新《消法》,详解解释新《消法》的内容,让广大消费者真正的知法、懂法、会用法,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三)进一步协调和理顺消费维权机制,建议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部门协调机制,明确牵头单位,协调行政执法和应对重大消费事件。加强消费维权和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统一数据标准,整合各部门现有的投诉平台;大力支持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为消费者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篇2

大当今社会正面向多元化发展,新知识的爆炸式增长、新技术的迅速推广对日常生活的深入影响,使时尚的形成和流行更快捷,同时具有更鲜明的主题和更人性化的表现形式,并因而成为大学生日常生活和社会活动中具有象征性和大众化的色彩和基调。“今朝有酒今朝醉”,似乎日渐成为一种时尚。“负翁”、“月光族”随之大批涌来。在我们的校园中,昔日的“风声、雨声、读书声”中,又夹杂进了“手机声声”。为了解我校在校大学生目前的消费状况,为我们班做了这次调查,心里也有了许多感想。

学生的消费来源无非就是来自家庭、亲友资助、打工、学校的贷款和贫困补助等四个方面。当然家依然是大学生经济的最主要的来源。经过调查,在所调查的211位同学中,有197个同学选择的上学花销主要来自家庭。只有7个人选择用打工的方式来解决花销,只占到了总人数的3%,而这其中只有6个人是女生。通过此次调查,我们发现大学生的消费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而消费相对来说也更趋于理性化。但也不能掩饰其中的许多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学校和我们自身的努力。比如勤工俭学,去校外做兼职来减轻父母的负担。 价格、质量、潮流是吸引大学生消费的主要因素。从调查结果来看,讲求实际、理性消费仍是当前大学生主要的消费观念。据了解,在购买商品时,大学生们首先考虑的因素是价格和质量。这是因为中国的大学生与国外的不同,其经济来源主要是父母的资助,自己兼职挣钱的不多,这使他们每月可支配的钱是固定的,大约在400-1500元之间,而这笔钱主要是用来支付饮食和日常生活用品开销的。由于消费能力有限,大学生们在花钱时往往十分谨慎,力求“花得值”,他们会尽量搜索那些价廉物美的商品。无论是在校内还是在校外,当今大学生的各种社会活动都较以前增多,加上城市生活氛围、开始谈恋爱等诸多因素的影响,他们不会考虑那些尽管价廉但不美的商品,相反,他们比较注重自己的形象,追求品位和档次,虽然不一定买名牌,但质量显然是他们非常关注的内容。 学校要继续教育引导学生的消费观念、消费方向和理财能力。学生自己,要端正自己的消费观念,自律自省,积极培养自己的独立意识和能力,建立积极向上的健康地消费观和科学的价值观。

在调查中大多数学生在学习中的花费甚少,常常有同学会花近百元购买服饰,却很少有同学会花费百元去购买书籍或者其他文具用品等。作为学生,我们应该正确定位自我,把学习放在首要位置。同时,消费中出现的各种问题都应该得到正确的引导,留下合理的消费方式父母的钱也是来之不易的,抛开盲目的,过于追求名牌等现象,只有这样才能使大学生消费逐步走向合理化。

我也会时常想到父母在家挣钱的艰辛,可是一旦跟同学出去逛街,看到别人大手大脚的消费,就管不住自己了。”我们系大二的小胡这样告诉我们。小胡说,她每月除了吃饭、交手机费等生活必需,大头的花销还是买衣服,每月基本也得三、四百元。“看好了就想买,有时候为了买件自己喜欢的衣服,宁可在吃上多省点,少则几十块钱一件,多则一、二百元的不等。”小胡说,吃饭跟买衣服的花销比例基本是1:3,身边的女同学基本上都跟她差不多,虽然有些衣服穿不了几天就后悔当初的冲动购物了。

相对于女生爱打扮的花销,男生则更注重于课外的娱乐生活。来自江苏的小远现在就读园林系,小远说暑假留在武汉打工没回家,并不是因为家里困难,而是因为平日花销太大,不好意思总跟家里要钱。“手机、电脑,跟朋友出去吃饭、娱乐,哪样不需要花钱?”小远认为,大学就是半个社会,为了锻炼自己能力,为以后的就业早做打算,交际花钱是难免的。吃顿饭、打场台球、唱次ktv,几百块钱就这样进去了。交谈中,小远的消费理念俨然一位工薪族。

高校学生的消费状况是社会消费状况的缩影。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持续发展,国民的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广大在校大学生罗不同观念、家庭条件和社会大环境的影响,其消费的内容、结构和方式都出现了许多新特点,同时也暴露出一些深刻的问题,目前我国的高等教育规模已居全球第一位,大学生作为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急需完备的消费教育引导其树立科学、理性的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高校是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理应在大学生消费教育领域承担更多的责任。

通过这次调查感觉到父母赚钱的艰辛和自己及同学没有合理利用现在我们做为在校大学生应该好好学习文化知识尽可能的拓展自己的知识面,为以后真正的迈向社会做好准备,才不会被这竞争激烈的社会所淘汰,发现自己的不足用最大的热情来接触这个社会,充实自己,不要有慵懒,自狂自傲的心理,学以致用。 这次调查也充分的让我们体验了团队精神的力量,其中有艰辛也有困难,但我们做完后是丰收的喜悦,让我们学到了很多上课时学不到的东西,也让我们做到了自己感觉做不到的事,自己要有充分的自信才能做好每件事。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篇3

?消费者行为学》从消费者行为的三个环节,即消费的动力、消费的选择和消费的决策,来讲述在销售过程中的如何运用各种心理学。此文可以与《影响力》结合起来思考,囊括了“对比原理、互惠心理、承诺与一致、社会认同、权威、喜好、稀缺”的心理运用。

为什么标价9.99元的商品一定比标10元的卖得火?

为什么热情推销的销售人员,反而不如让消费者自由选购商品的销售人员业绩好?

为什么喝彩的只是看客,挑剔的却成了买家?

看似简单的消费行为背后其实是与人类复杂心理密切相关的。

上篇:消费者到底要买什么?

在面对“生存型消费、发展型消费和享受型消费”的不同需求,必然是不一样的心理倾向。结合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有两个基本出发点,一是人人都有需要,某层需要获得满足后,另一层需要才出现;二是在多种需要未获满足前,首先满足迫切需要;该需要满足后,后面的需要才显示出其激励作用。

中篇:消费者是怎样被“诱导的”

好的销售都是直击人性弱点的,如贪婪、恐惧、嫉妒、懒惰、贪慕虚荣、难抵诱惑、热爱免费、重视等级、迷信专家、崇拜名人、喜随大溜。关于人性的弱点正在被消费社会利用和营销。

所以消费的选择不仅取决于消费者本身,也取决于环境(社会)营造的氛围,最典型的则是制造热销的气氛,让社会认同原理产生作用(从众心理);或是请明星代言产品,让“权威”促进销售。

下篇:消费者都是不理性的

消费者做购买决策时,往往是感情用事,然后在逻辑上将其合理化以获得内心的安宁。目前来讲消费者是最善变的,在如今用优惠让利的占领市场竞争环境下,一旦内心的需求得到充分满足便会转向其他的需求。

在电商或线下实体店满是“换季打折”“价格便宜”“最后三天”的视觉疲劳下,“低飞球技巧”的成功率也逐步下降,培养消费忠诚则成为了最最首要的商业行为,而客户满意度决定了忠诚度。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篇4

昨天是3月15日消费者的节日,我昨天晚上看了央视的三一五晚会以后,我十分的感慨,这次和往年一样,都曝光了很多黑心商人的一些令人十分不齿的行为,看了这一次的晚会我对这些可怜的消费者感到十分的同情。

这次令我最寒心的就是麦当劳,麦当劳它是全球连锁的,没想到他们会这么黑心,这样的快餐店应该尽早曝光他。记者就去调查了一下,到了里面,工员们虽然看着特别忙,其实他们闲得很,他们炸出来的所有的薯条什么的,全都已经超过了保质期,它们的机器都发出了嘀嘀嘀嘀的响声,他们也不管,继续把更多的油炸类食品放进了保温箱。而且,令我们更加不齿的是,一个员工他拿出了很多牛肉,但是不小心掉在了地下,但是他们仍然不以为然的把那掉在地上了的牛肉给顾客吃。这是多么的恶心呀,这样的,应该趁早把他在全球的店都给拆了,以免他再一次祸害人间。

然后讲的就是金子,千足金、三个九,这些都是我们经常在黄金销售商店里看到表示黄金纯度的字眼。央视3.15晚会曝光黄金行业乱象,所谓的千足金,它意味着我们购买的黄金首饰是由纯度能够达到千分之九百九十九的黄金打造出来的。

但是加了“铱”就不行了,很多都没达标,而是添加了另一种元素,“铱”在化学元素周期表当中与黄金紧挨着,它的密度与黄金非常地相似,但它的价格是黄金的五到十分之一。有很多很多的厂家把“铱”缠在金子中,做成首饰来卖给消费者,他们那这些金子就当真正的金子一样买,甚至价格还比金子还贵,如果大家都去买他的金子,那他就赚大了。

在我们的身边,有很多很多不良的企业家,他们会在很多很多的商品上做手脚,但是卖的价格比真品的还要贵,所以,以后我们就不要买他们的,让他们的奸计永远的不成。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篇5

河南省局围绕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强化消费维权、改善消费环境的工作要求及中消协确定的“新消费,我做主”年主题,积极部署,认真做好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一、集中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积极与主流媒体合作,以优化消费环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经济发展为主题,通过召开消费维权发布会、开展消费维权网络互动、集中开展广场活动、开展12315开放日活动、组织召开省消协法律顾问参加的研讨会、组织召开河南省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和工商工作的关注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消费维权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有关工作。配合总局做好“央视3·15晚会”现场电话接诉人员的选拔、培训工作,认真做好“央视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后续处理工作。

三、畅通消费投诉举报受理渠道,认真做好消费纠纷化解工作。认真做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12315热线电话的接听受理工作,针对不同时段电话的呼入量和接入量特点,采取扩充线路、调整值班人员等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诉求渠道畅通。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深入基层、面向群众的优势,认真及时高效做好消费者咨询、投诉和举报的受理、办理、反馈等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事实清楚、情节简单的一般性消费纠纷,设立快速解决争议绿色通道,就近及时解决消费纠纷。对群众反映强烈、调处难度大、较长时间未化解,可能引发事件和领导批示、包案的重大消费纠纷案件,明确责任分工和时限,实行挂牌督办,办结。

四、加强监管执法,严惩消费侵权违法行为。加强“315”期间全省消费市场执法检查,以消费量大、消费者关注度高、投诉举报集中、社会影响面大的商品和服务为重点,加大对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有力净化全省消费环境。对不属于工商部门管辖的案件,要依法及时做好移交移送工作,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做好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315”期间值班和应急处置工作。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保证值班电话和12315投诉举报热线24小时有专人接听。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有关人员、车辆等准备工作,确保突发事件一旦发生,能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和应对,防止事态扩大,避免造成社会不良影响。三是要强化舆情监测,及时做好舆情的分析研判,了解事实真相,掌握工作主动。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篇6

周四,又是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纪念日,这几天,全国人民都在关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问题,央视也会一如既往的举办"3.15"晚会,曝光一些没有良心、没有公德心的企业和事件。经营者这两天也很注意,也在尽力避免自己被投诉,避免自己的商品上了工商局的黑榜单。当然,各地工商局及工商行政管理人员、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这两天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很重视,也在加强市场检查力度,避免自己的辖区出现大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查处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尤其是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

当然,每一位工商执法人员都知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仅靠工商局单干很难做到。昨天和一位同事谈起此事,同事说:不知道消费者如何想。

在平时,除了工商局,有哪个单位会想到消费者?消费者投诉时,谁会看到他们?"3.15"到了,突然会冒出很多单位,他们都在抢着宣传自己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的职能,大有高过工商局之势。同事的话反映了当前我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一部分现状。消费者投诉时,除了想到工商局,恐怕想到的就剩下到法院提起诉讼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提到的到"有关行政部门申诉",除了工商局在不折不扣的落实,不知道还会有那个部门也在落实。

我也希望自己的认识是片面的,毕竟,处理消费者投诉的部门越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更大的保障。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不是只能靠处理投诉来实现?如何才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想,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种被动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商部门更应该主动。实际上,工商部门、工商行政执法人员只要切实履行法律法规赋予的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就是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做出的最大的贡献。

法律法规宣传、打击商标违法行为,打击市场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打击无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有哪一项与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无关?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市场经营行为合法有序,经营者与消费者消费纠纷会减少,消费者投诉事件也会减少。一旦遇到投诉,经营者与消费者达成和解、能够依法作出赔偿或者补偿,工商局的处理投诉工作量也会减少,消费者合法权益也会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如果各个负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部门都能依法履行职责,会是怎样的情况呢?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篇7

一.用规范的目光看广告与产品的说明

消费者要选择一些广告与产品都比较规范的商家。消费者首先要观察广告本身是否是规范,其次要对产品本身的标识及说明等是否规范,从这两个方面入手去了解厂家的正规性。《广告法》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或者对服务的内容、形式、质量、价格、允诺有表示的,应当清楚、明白。《产品质量法》要求产品包装上的标识必须有: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厂名和厂址;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中文警示说明。例如:在医疗广告中,首先要注意是否具有医疗广告审批文号。只有正规的医疗机构,经过卫生局和工商局的严格审批,合格的才发放广告审批文号。虚假整形美容广告肯定没有医疗广告审批文号。

二.用“挑剔”的目光看广告产品的信誉

是关注信誉还是价格、还是广告好坏呢?我们不可否认:有的产品还没有什么大的信誉,但是质量并不错。看广告,更要看企业的信誉品牌。一个业已形成的品牌是经过了市场严酷的检验得来的,是吃得住考验的。消费者在一般情况下,多了解信誉好、品牌强的厂家的广告,从中进行选择,基本能够保证产品的质量。对于广告做得好但是知名度并不够的商品,最好还是让市场去建议一下,再去考虑。当前,网络电子商务发展越来越迅速,很多消费者会在淘宝或者其他商城中挑选满意的商品,这时候首先看的就是每一个商家的广告说明。很多人的经验表明,网络购物不能够贪图价格便宜,而是要选择一些信誉星级较高的商家进行交易。很多小的卖家可能也有信誉好的,但是消费者没有必要去发掘这些商家、也没有为他们提供机会的义务,这就是市场经济竞争的基本规则。对于网络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而言,要对所邮购的商品有充分的认识,包括商品的型号、规格、质量等级、数量、成分、颜色、用途、性能、产地、生产者、有效期限、包装、交货期限等;同时还要应对经营者的信誉情况有所了解,有很多广告上的图片是下载的,所以要认真审查广告内容是否与实际情况是否一样。

三.用科学的眼光看广告产品的功能介绍

尤其是一些保健品、美容等广告,宣传的功效非常多而且短期内得不到有效的证实,出现问题后,广告在法律上又不能成为一种有效的承诺。根据我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药品广告审查标准》等规定,医疗广告内容必须真实、科学、准确,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骗或误导公众。但是我们在广告中,仍然经常看到诸如“100%治愈、药到病除、根治、30分钟见效”等字眼。2005-2006年前后,在北京地区一家私人医院,秘密地卖一种高血压药物,对外宣称秘方,两个疗程能彻底治愈高血压,以后就不用吃药。这种药价格上千元,简易的包装上只有名称,用短短的两年时间聚敛了上千万的钱财。工商部门查抄以后发现,所谓的高血压新药其实就是普通的高血压药与鸡饲料混合而成的。其实,辨别这样的宣传是非常简单的,大医院的很多专家都说:高血压一般要终身用药,一个江湖郎中能让你不吃药?我们很多消费者的武侠传奇看多了,真的幻想在这个世界有一个神秘而强大的江湖奇人,这是不现实的。这个例子说明:忽视厂家正规性的消费者是缺乏理性的。

四.用淡然的目光漠视过于热情的宣传推销

当前,有一种企业堪称是“推销型企业”,这些企业不是在产品的质量上、售后的服务上下功夫,而是组建强大的推销团队,用高额的代理返利,刺激代理商的推销潜能,发掘一切资源把产品卖出去。这样的推销目前主要存在在一些保健品、保健器材、一些新的未经市场检验的“高科技”产品。这样的商品只有两种情况:一是缺乏市场检验,产品功效不实在;二是针对一些缺乏理性与科学常识的人群,对他们进行心理暗示与误导。对于这样的热情推销,消费者要抱着漠视的态度。小李的妈妈65岁了,经常有失眠等症状。一个卖磁疗床垫的中年妇女盯上了她,一有时间就拉着她去免费试试他们的新产品,逐步让老人失去戒心。在这个中年妇女为期一个月的公关下,小李的妈妈终于下狠心,不顾家人的反对,坚定的认为这样的床垫具有神奇的功效,化了9900元高价,买回一个中间只夹着几块磁铁的所谓高科技床垫。这个床垫的价格等于李妈妈五个月的退休金。

五.用谨慎的目光注意消费促销中的陷阱

现在广告促销无所不用其极。一些商家为了招揽生意,出台了很多消费的优惠措施。这时候我们消费者一定要注意的是:商家永远不会做亏本的买卖。所谓的促销中一定有有利可图的获利点。如果我们消费者能明显地看出其中的获利点,这可能是好事,如果我们发现不了其中明显的获利点,这就意味着必定存在着消费的陷阱。商场与饭店赠送的购物券、买一送一的促销活动,一看就有大好处,但是其中很可能隐藏着危机。例如,2009年1月15日东方网的新闻看点栏目报道这样一则新闻:王女士被某电视直销频道中宣传的女性内衣“买一送一”所打动,根据电视中提供的销售单位资金帐户进行了汇款购买。然而一个星期过后,王女士来到消保委投诉:她收到的只有一套内衣和一双袜子而不是两套内衣,要求对方根据广告宣传的承诺再寄一套内衣遭到拒绝。消保委根据消费者提供的情况与该公司取得了联系,原来销售公司是在天津的一个不知名的小公司,通过电视和网络来销售自己的产品。虽然公司承认在广告中没有明明白白告知消费者所谓的“买一送一”,但公司只同意为消费者再寄一些其他内衣系列的产品,最后消费者也只好接受了这个结果。这里也提醒我们:遇到这样的购物陷阱,一是要谨慎,二是要留好证据。女士是用手机短信进行购物的,很难得到有力的维权。

六.用务实的眼光看待广告的宣传

人们的消费心理可以分为四个层面:从众心理引起的消费、攀比心理引起的消费、求异心理引起的消费以及务实的心理引起的消费。从众心理的消费与广告有一定关系,一些人认为买东西要选熟悉的买,广告看的多了,大家都认识这个东西了就自然熟悉了,感觉就是适合自己的,这是凭直觉消费;攀比心理引起的消费与广告关系更大,只有上黄金时间广告的才是高档的,明星代言的就是好的,买这些东西有面子、适合自己的身份。其实,我们说了这么多的关于怎样看待广告的方法,但是最好的方法是越过这些纷繁复杂的广告宣传,考虑这样几个内容:

1、产品的质量是否是值得信赖的,是否被大家公认,如果都公认了,我还去看什么广告?

2、我自身的需要是什么?我需不需要这样的产品?如果不需要,广告做的再好、优惠搞的再诱人,都无无意义的。小王女士从宁波出发到北京出差,在一个服装城看到一个极其优惠的促销活动:买满800元的衣服送400元的购物券,很多人都在排队购买,小王禁不住诱惑也买了一件,至今她在宁波的家里还留着这个商场的400元购物券,早已过期。所以,我们消费者要真正在这个广告年代留住自己的一份理性,就需要提高自己对广告信息的鉴别与筛选能力。一方面要抱着冷静谨慎的态度,不要光盯着广告本身的诱惑,我们买的不是广告而是商品;另一方面要提高自己的科学素质,学会正确看待广告的宣传。另外,要学会我国的一些法律法规,学会维权的措施,做一个有素质的消费者。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7篇相关文章:

实践报心得体会7篇

教育的心得体会300字7篇

党片心得体会7篇

飘的心得体会通用7篇

315心得体会200字精选7篇

信心得体会200字优质7篇

信心得体会200字7篇

善心得体会精选7篇

飘的心得体会200字推荐7篇

上初中心得体会400字7篇

消费行为心得体会7篇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
2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