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的心得体会参考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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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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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体会在当下社会中极为常见,必须深刻剖析个人的内心感受写才行,大家在心得体会时,一定要将自己的思路梳理清楚,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3月的心得体会参考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3月的心得体会参考5篇

3月的心得体会篇1

“电老虎”、“电老虎”这样对电的形容词我们都是听说过的,对于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我来说,对电的巨大危险真的再了解不过了,电的危险不是像老虎,而是猛于虎!所以啊,对于从事电力生产工作的我来说,安全真的再需要不过了,安全工作就是我们规则,安全工作就是我们的生命保障。

作为一名从事电力维护的工人来说,自己听说过的电力带来的事故真的是太多了,自己身边见过的也可以说是不少了。电真的给我们带来了很多的方便,但同时不注意规范用电带来的危害也真的是同样的大。我们隔壁市的一户人家就是因为冬天插取暖器的时候使用量不规范的排查,功率功率带不起取暖机器,然后及时瞬间导致家里的线路短路,后面更是直接电起火,由于是大半夜,救火来不及,整个家都被烧的差不多了,我们去处理的时候整个墙都已经是漆黑一片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当然这算是比较幸运的了,比较惨的也是有听说过的,是在新闻上面看到的,某一户家庭楼下的电开关坏了经常自动跳闸断电,他就去给别人维修,没有带好防护的设备就直接上了,结果整个人都被电的炭化了。这真的是比较残忍的事情,这是两个个家庭的损失啊,一个家庭一下子顶梁柱没了,一个家庭是担负起了生命损失,需要巨额赔偿……可悲可叹,所以啊,在电力生产过程当中,一定要注意电力安全,千万不能够马虎。

做了这么久的电力行业,我听说过或者经历过的电力事故绝大多数是思想上的不细心,有些人是对电力危险比较淡漠,没有去了解过这一块,所以对于安全用电不了解不注意这才导致出现了用电事故。还有一方面也是安全意识的淡漠,不过主要是我们从事电力生产这一块,自己在电力工作的时候,思想上麻痹大意了,没有做好安全检查,自己还没有佩戴好安全防护措施就直接上去作业了,之所以才导致了电力安全事故。

所以啊,要是问我做了这么久的电力生产工作最深的认识是什么,我一定会毫不犹豫的回答说电力安全工作意识一定要深的认识,工作的时候一定要把安全工作做到位之后才能开始作业,一定要戴好防护设备,一定要先检查电的总开关是否已经关上了,这些都是我们不能够疏忽的!

3月的心得体会篇2

今天xx消防知识宣传中心xx宣教处的宣传员,对我们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通过这次学习,让我深刻的认识到了消防安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增添不少的见识和实际性理论知识,就参加本次培训谈谈我个人的学习心得体会。

疏忽大意、侥幸的心理不可有:火灾的发生是现实生活中最常见的,因疏忽所引发的,危害的一种灾难之一,所以我们要时刻警惕安全消防隐患及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彻底贯彻“安全就是效益”、“消防工作是其他工作的保障”的精神,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要警钟长鸣,做到居安思危,防患于未然,确保做到安全为天的理念。

引发火灾的几种原因:生活火灾。生活中燃气软管老化;乱拉电源线路,接线板超负荷使用;使用大功率照明设备,用纸张、可燃布料做灯罩;乱扔烟头,躺在床上吸烟;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玩火等。电气火灾。电视机、电脑、充电器、电吹风乱接电源线路,造成电源短路、断路、接点接触电阻过大、负荷增大,购置的电器设备如果不合格,尤其电热器的使用不当都引发火灾的危险性的因素。自然现象火灾。雷电,它产生的电弧可成为引起火灾的直接火源,摧毁建筑物或窜入其他设备可引起多种多样的火灾;物质的自燃。人为纵火。纵火都带有目的性,一般多发生在晚间夜深人静之时,有较大的危害性。

保持镇定冷静的心态:当面对火灾时,要保持镇静,及时拨打报警电话119,要准确汇报时间、地点、火情范围;用被子或者其他绝缘空气物体来自救和帮助别人逃生,了解逃生的方向是否可行。在室内要采取趴在地上,用湿毛巾捂住口鼻保持呼吸,等待救援。了解消防设备设施并会使用。家中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时刻防范火灾。

在这次的学习培训中,使我受到了很大的启迪,开拓了思维,同时也掌握了许多消防知识,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我们要时刻做到居安思危,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

3月的心得体会篇3

听了一堂交通安全的课,我觉得收获了很多,以前觉得交通事故离我们很远,而且自己只要是遵守路上的交通规则就可以了,但是在这次的安全讲座课堂上,老师讲的那些一个个案例,都是发生在我们周边的,而且不但是我们自己要做好遵守交通的规则,同时对于别人,我们也要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这次老师的讲课,从我们城市一个个的交通事故讲起,我看了那些交通事故,原来都是真实发生在我们曾经走过的道路上的,而且时间还是不久远的。

虽然说在数据上,交通事故并不多,但是每一次的事故发生,都是一次伤害,或者一次生命的失去。作为学生,我们更要遵守交通的规则,平常的时候,即使是没有车辆经过,也是不能闯红灯的,而且绿灯的时候,走在斑马线上面,也是要时刻注意查看四周的环境,特别是在十字路口的地段,一些右转的车辆如果你不及时发现,可能这样就会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毕竟你自己遵守了交通规则是一回事,但是别人却可能就不遵守,或者没注意到过马路的你。还有在车辆众多的地段,更是要四周都看看,确认安全了之后,才能在绿灯的时候过马路。同时遇到了那些违反交通规则的事情,要及时的去制止,或者选择报警处理,让城市的交通更加的安全。老师讲的.最近的一个例子就是距离我们学校不远的那个十字路口,一次外卖骑手过马路,已经是黄灯了,还是横穿,要过去,在过去的过程中,另一边的车也是绿灯亮了,急忙冲了出来,也没看到这边的外卖车,于是两边相撞,当时骑手就被撞飞了。急切的行驶,不注意看两边的情况,导致这次事情的发生。所以我们不但是在走路,在坐车的时候也是要提醒司机,不要着急,不要冲线,避免有意外的情况发生。在我们骑单车的时候,有些同学喜欢骑到机动车道上面去,因为那边路更宽敞,更好走,这次交通安全的学习,我也知道这样是不对的,我们应该在骑行的非机动车道上面去骑行,可能速度慢一些,砖石的路段,只是没那么平坦而已,而且有行人,但是却能保障安全,在机动车道上,如果不小心,可能就撞车了。

交通安全是需要牢记在我们的心里的,并且在路上去认真做的,通过这次的交通安全学习,我今后也会更加的注意安全,在路上,时刻记得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

3月的心得体会篇4

安全是社会礼貌和提高的重要标志,是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前提条件,是钢铁生产企业生存发展的基本要求,异常对于我们水电气管理部门来说,安全是永恒的主题。

我从一开始工作就在柳钢动力厂的煤气公司工作,民用煤气管理行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安全包含的意义尤为深刻。我们天天都在煤气管理岗位工作,时时处处谈到的都是安全,它带给了我们企业发展的完美前景,同时又凝聚了太多人的牵挂和职责,每一个柳钢职工都能感受到这份职责的重大。在年复一年的工作中,我耳濡目染了许许多多的安全生产事例,我深深感受到安全所带来的深刻含义。安全就意味着职责,一个人的安全不仅仅是对自我负责,更多地是对关心你的家人负责;安全又等同于效益,我们更能体会到安全生产带给我们钢铁企业的勃勃生机。如果说还有什么能够和幸福等同的'话,我会毫不犹豫地回答——安全!虽然是两个普通的字眼,但却涉及到我们每个人。

如今,我在水电气管理部门工作,更能感受到安全职责的重大,水电气管理工作联系着千家万户人民群众的幸福生活,安全更是我们平时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我们一切工作的核心,也是我们职责的核心,我们必须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效益,没有安全就没有一切”的观念,把安全作为第一要素,把安全作为第一需要,把安全作为应尽的首要职责。所以在工作中,我们的首要职责,就是安全,首先是对自我的岗位安全职责制有正确的认识,有熟练的安全理论水平和强烈的安全意识;其次,要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严格按安全流程办事,保证不出现违规操作;再次,要有过硬的安全基本技能,有安全应急本事,要经过不断的练习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自我的安全技能,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本事,熟悉安全设备的特性和使用方法,练好基本功。

当前,“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已经全面展开,我决心在这次活动中,认真学习安全理论,进取参加安全讨论,加强安全技能训练,使自我的安全水平有更大提高。

我为安全献一策

作为一名抄表工,我对领导提出以下提议:

1、对用户使用水电气情景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防患于未然,杜绝违规使用水电、煤气行为。

2、经过发放宣传资料、由抄表员向用户宣讲等宣传形式普及水电气安全使用常识,重点宣传违规使用水电、煤气行为的危害性,增强用户的安全意识,有效遏制事故的发生。

3月的心得体会篇5

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8月31日表决通过关于修改安全生产法的决定,新法正式公布!我们集团作为在安全评价行业资深的甲级安全评价机构,全体员工在公司总裁博士的带领下对新《安全生产法》(简称新法)进行了认真、细致、深入浅出的学习,并以各部门为单位组织了新法“有奖问答”活动。

我和各位同事都积极抢答,气氛活跃又紧张!通过这次学习我对新法有了更深的理解和体会,使我更加深刻认识到了我所从事的职业的重要性!新《安全生产法》将成为我今后工作、学习中的指路明灯!

作为一名安全评价行业的普通从业人员,我谈一谈我对新法的认知和体会!

首先,新安全生产法,从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摆位、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政府安全监管定位和加强基层执法力量、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追究等四个方面入手,着眼于安全生产现实问题和发展要求,补充完善了相关法律制度规定,主要有十大亮点:

一、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安全发展;

二、建立完善安全生产方针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三个必须”,明确安全监管部门执法地位;

四、明确乡镇人民政府以及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理机构安全生产职责;

五、进一步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六、建立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制度;

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

八、推行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

九、推进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

十、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另外,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在赋予监管强制手段上有了突破:

一是扩大了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部门的查封扣押权,此举对及时解决违法问题、恢复秩序意义重大。

二是为了保证监管的实效性,修改后的法律提出了一些协同监管的具体措施,如对拒不执行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设备等决定的生产经营单位,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可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直至决定得到执行。

再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意识”、“预防为主”的理念,进一步明确了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高的境界。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新《安全生产法》不仅弥补了旧法的不足与漏洞,而且还充分的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人”作为安全生产的核心意义得到了进一步诠释,安全生产工作的本质得到了充分体现,也使得安全生产法制更加向人性化方面进步!

作为一名安全评估中介机构从业人员,我着重关注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如下几条:

第十三条规定:“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执业准则,接受生产经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全生产工作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生产经营单位委托前款规定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第六十九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社会中介组织违反规定的,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工作除了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政府监管力度,鼓励从业人员参与外,还应当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与原安全生产法相比,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在发挥市场机制方面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我深深的为此感到欣慰!中介机构的作用和地位进一步的得到了法律的肯定,这对于我们从业人员来说也是一个很利好的消息,将会进一步减少我们今后在从业过程中的困难和阻力!

通过这次对新法的认真学习,我更加坚定了从事安评工作的信念,同时也为我能为安全工作贡献一份自己的力量感到高兴和自豪!我相信,在公司各级领导的带领下,我们所有同事团结一心、共同努力,一定会把我们的公司做得更加壮大,一定会让我们的事业更加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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