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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字秋的读后感篇1
围城这一部写在解放前的著作,写出了人们生活的困顿,写出了中华文化、中华文明中的种种好与坏,美与丑,善与恶,同时也写出了人们在对待爱情、婚姻、人际关系等等方面的进进出出、无奈与矛盾。
船甲板上的对话,“那么,你就是摇篮里睡着的小宝贝了。瞧,多可爱!”等等表现了即使是知识分子,在人前人后不一的形象,可说是无奈,更可说是对人的不真诚。一段对鲍小姐欲的描写想来既是对在外留学生不能好好学习知识而吃喝玩乐的讽刺,也是对中国现状的担忧。
方鸿渐与周家的关系是一个围城,已经进去了,想出出不来,在这个密封的围城里,方鸿渐喘不过气来,只能压抑着自己,跟着一群市侩“谈笑风生”。方鸿渐自己的家是保守迂腐的,这个家还停留在封建社会,方老先生看起来似乎在一些方面是明智的,是有父亲形象的,但事实上正是这些所谓的明智阻碍了整个社会的发展。方鸿渐“生平最恨小城市的摩登姑娘,落伍的时髦,乡气的都市化,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钉,也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这段真切描写了当时的中国严重存在的“拿来主义”,不分是非黑白,把西方国外的东西搬进家门。后面对张先生的描写更是说明在中国存在很多这样自以为是,不了解事情真是含义情况下夸夸其谈,爱眩但又没有本钱眩。
作者花了大量篇幅写方鸿渐跟苏文纨、唐晓芙之间的关系。方鸿渐想进入唐晓芙的围城却始终不得其门;苏文纨喜欢让所有的男人在她身边打转,还以为自己进入了方鸿渐的围城,其实进入却等于是在外面,而当她与曹元朗结婚并过上真正的市侩生活时,她却安之若素。唐晓芙似乎是围城中最好的人,因为对方鸿渐来说她是虚无缥缈的,可望不可及的,她是一个幻象,所以变得纯洁而可爱。这篇幅中对人物的描写也很是到位,“诗人”曹元朗写的是不文不类却自认为很了不起,翘着尾巴却连狐狸都不能像,可大家仍夸奖一通。大家的交往是如此的不真心,小人之交甜如蜜般。赵辛楣想追求苏文纨,也付出行动,从这个篇幅中可以看出他是一个相对来说更会生活的人,特别是在那个时代背景。这些文人骚客卖弄文学的嘴脸在这个篇幅中被描写得如此可笑,很具有讽刺意味。
方鸿渐终于还是听从了赵辛楣的话去三闾大学。沿途上,他们遇到了种种困难,最后通过关系到达了三闾大学,而关系这个在中国例行了多少年的东西,过去,现在将来都将例行下去。路上行人的势利眼,看人看外表,看着装,对有身份的人阿谀奉承而对老百姓则爱理不理。在这段中女主人公孙柔嘉出现了,人如其名般,刚开始孙小姐显得如此温柔,乖巧。李梅亭的小气,自私,像一个真正的生意人,带着药去边远地区以十倍的价钱卖,而骨子里有当时中国人的懦弱,无能。
到了学校后,教授不教授等级的划分也是如此的荒唐,而老师们对这个等级分法的看法也是那么令人觉得不可思议。拿着假貨在社会上招摇,也不显得丢人现眼,而且还理直气壮得在那争着等级的高低。更让人觉得可恶的是愚钝的不只那些腐朽的老师,还有学生,学生也是一样的荒唐,看老师的教书的水平不是看实力,而是看文凭,看学位,而且认知能力也那么差,不能很好认清怎么样的老师才是好老师,而去欺负老师,没有了尊师重道的美德。在学术圈,所谓的文人们是如此的虚伪,不真诚。而在这里,方鸿渐成了那个唯一一个还有一些最基本的知识分子操守,或者说最基本的做人的操守。而高松年、李梅亭、汪处厚,这些人在那里在里边如鱼得水,他们会舍得走出这个围城吗?
再一个是在三闾大学发生的所谓的爱情的纠纷,这场纠纷也显得如此的可笑。方鸿渐并不想进入孙柔嘉的生活,但他被孙柔嘉看上了,而且通过“某种方式”得到了他。对方鸿渐来说这个婚姻是他的围城,在还没进去前,他不知所以,就这么进去了,在进去后,他浑浑噩噩得过日子,他也有想冲出来的冲动,但他是个被动的人,不敢行动,也不会行动。结尾一章,方鸿渐与孙柔嘉吵架后,正回家想消释柔嘉的怨气,柔嘉刚才正向姑妈讲鸿渐的不是,害怕已被鸿渐偷听到,方鸿渐其实并没听到,只得摆空城计:“你心里明白,不用我说。”结果柔嘉心虚之下,说“本来不是说给你听的,谁教你偷听?”这就无异承认了她在“背后糟蹋”方鸿渐,结果正准备向妻子低头的方鸿渐和一心想给丈夫找个好工作的孙柔嘉竟然越吵越厉害,终于走向“不离而散”,不欢而散。他家祖传的那顶破铜钟当当当当当当敲了六下,似在嘲笑,对人生的讽刺和嘲笑尽包含在这怅然悠悠的钟声里了。
人生是围城,婚姻是围城,冲进去了,就被生存的种种烦愁所包围。钱钟书以他洒脱幽默的文笔,述说着一群知识分子的快乐与哀愁。这部作品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有十数种不同的译文在各国出版。在美国,由于夏志清的推崇,不少人以钱钟书为题撰写博士论文和专著。
2000字秋的读后感篇2
经过两个月时间的攻读,总算是把资本论第一卷给看完了。本来文章标题想用“悲惨世界”来命名,又觉得如果只关注资本论中悲观凄惨的社会现实的描述的话,那必然属于管中窥豹,没有高度了。
综合来说,资本论第一卷包含了价值理论、资本主义的生产理论、制造业及工业的规模发展理论、资本的原始积累理论等内容。其核心从个人理解而言主要是三个方面,其一,提出了价值是由无差别的人类劳动决定的劳动价值理论,并延展出来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其二提出了剩余价值学说,也就是在整个社会发展进程中,所有的历史进步都是基于劳动创造,但劳动能创造的价值分两部分,一部分是有给劳动也就是与工资和劳动报酬对应的价值,还有一部分是无给劳动,就是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的享有者是资本家。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就来源于资本对劳动剩余价值的持续永无止境的剥削。其三提出了由于生产力的提高,会促使劳动价值及剩余价值同比例提高,在制造业领域,会出现劳动的相对过剩,同时也会因为剩余价值对资本的贡献日益增大,小资本逐步会转化为大资本,在这个过程中,一些小资本家也会由于竞争的关系导致被大资本家剥削而最终成为无产者,生产的规模效应会日益提高,而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的贫富差距会逐步拉大,当无产阶级穷苦到无法维持必要生计时,资产阶级将面临暴动、革命甚至战争等打破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现象,届时无产阶级将从被剥削者转变为剥削者,而资本家必将消亡。
以上三个内容可以说是资本论第一卷的最主要的内容,在接近70万字的著作中,马克思可以说用了大量的篇幅研究了19世纪及18世纪英格兰的社会发展状况,包括人口数量、就业人口数量、制造业规模化现象等。而且资本论中,大量引用了包括亚当斯密《国富论》、李嘉图《经济学及赋税原理》、马尔萨斯的《人口学原理》等当时研究经济的各类著作及学说,也包括大量登载于报纸上的与人口变化、经济发展相关的文献,可以说马克思的资本论是集各种经济理论于一体,并引导出马克思自己的经济学主张的一本经典著作。
看完资本论,可以说对马克思的认真负责的学术研究精神,学识广博且对真理孜孜以求的精神无比的尊敬和佩服。而且因为在看《资本论》前,先看了《国富论》,所以在理解上也更有心得,从资本论中可以看到,马克思本人对亚当斯密的许多经济学观点还是认同的,包括劳动价值理论,包括生产规模的持续扩大理论,包括分工可以实现生产力提高等。除亚当斯密外,他对其余经济学家,都表达了明显的批评和不认可。
如果从学术研究的角度出发,资本论第一卷可以认真研读并可以重复研读,但也必须客观指出,《资本论》在经济学领域所犯的三个明显错误。
其一是马克思讲社会发展及经济增长集中于商品生产这一环节,并没有关注非商品生产的服务业和其余产业,并且在第一卷中,故意弱化了国家及政府对经济增长的影响,单纯的将生产关系归纳为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的剥削关系,存在明显的片面性。从经济发展的角度,马克思没有认真研究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人的需求演变,没有思考需求的变化如何影响生产,而是单方面的从生产端研究经济,这是不全面的。
其二是在生产研究领域,由于马克思提出的劳动价值理论存在理论缺陷,也就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不可获得和无法计量性,导致马克思在延展剩余价值理论时,总让人感觉有自圆其说之感,而且马克思自己也承认,伴随生产力的提高,凝集在商品中的人类劳动价值是会有差异和变化的,这就导致价值的不稳定性,影响了剩余价值的理论贡献。同时更为严重的时,由于马克思将价值贡献只集中在人类劳动这一个单一因素上,对于资源贡献、资本贡献等,都用剩余价值来归纳和阐述,导致《资本论》在对社会进步及生产进步的表述上,与现实出现脱节和变化,这是资本论的第二个不足之处。
其三是治学态度上,《资本论》第一卷中有接近三分之一的篇幅是描述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无产者所面临的苦痛、恶劣环境、高强度工作压力、非人道的劳动环境、悲惨的生活条件。从这个角度看,资本论更像是一本社会学著作而非经济学著作,而且马克思在字里行间透露的对资本家的抵触和排斥,也让资本论在分析社会现实时,会有缺乏冷静和理智的感觉,对于研究经济而言,带有浓厚个人情感的学术论著是不可能完全客观公正的,这是资本论的第三个不足之处。
知人者智,自知者明。发现问题总是容易的,但如何解决问题,是需要我们去认真思考的。结合当前的社会现实和社会环境,结合我们所处的国家的经济发展现状,需要我们拿出马克思的治学之精神,拿出类似马克思写作资本论的那种认真、负责、严谨、科学的写作态度,对当前中国面临的经济困难及社会问题提出有解决路劲的方案和建议,这是最为迫切和重要的。
资本论还有第二卷和第三卷,希望再用两个月时间,把第二卷和第三卷研读完毕,届时再认真总结梳理这一本经典的,涵盖经济学、社会学、人类学、哲学的著作。
最后给一个提示,由于资本论里面有许多基础的经济学范畴的名词和文字,建议在看完《国富论》、《经济学原理》这两本书后,再看《资本论》,会更容易领会《资本论》中的经济理念。
2000字秋的读后感篇3
“荒烟蔓草的年代,权势江山面前,是否还有爱情的一席之地?”
看到封面上的这句话时,我以为《迷雾围城》会给出的答案是:没有。如同慕容沣对静琬,如同李承鄞对小枫,不是不爱,也不是爱的不深,只是堪堪比不过权势天下。
只是我万万没有料到城楼上的那一跃。自从小枫跳下城墙后,我对于城墙这一类建筑物,总有一种特别的忌惮。或许是因为易连恺那狠狠一耳光,或许是因为易连恺摔碎的那对镯子,也或许是因为易连恺说夫妻情分恩断义绝,也或许仅仅是那句我累了,总透漏出一种绝望的气息,仿佛走到无路可走,只得玉碎宫倾。
天下纷争,总有离人泪,一边深爱,一边伤害。有时候不得不想,到底是多深的爱,才可以让一个男人抛弃身家性命,抛弃三千里江山如画来换取她平安离开。易连恺道是“不悔”,恐怕他在为秦桑付出时,真的是无怨无悔。只因见到了她,已是人世间最好的礼物,所以不顾一切只愿她安康和乐,所以宁肯她恨他,宁肯她不再念着他,也不要她葬身敌手。这世上有多少不会的爱情呢?司马相如同卓文君轰轰烈烈的《凤求凰》,却抵挡不住“闻君有二意”;而苏武“恩爱两不疑”的誓言,唯换来妻子改嫁的讯息;霍小玉和李益的痴恋,也是以“使君妻妾,日夜不安”结束;连玄宗和贵妃如斯情深,亦只是“此恨绵绵无绝期”。想必都是悔的吧。红颜何其之短,偷来须臾幸福时光,最后却是花落人亡两不知,一抔黄土,白骨森森。
当然书中还有另一个不悔,便是闵红玉。初见这女子,她从林中纵马出来,挡在马路中央,不知是不是刻意为之,只教人心中不喜。像易连恺这样的男人,若是不爱,怎会有半分怜惜之情。燕云尚且怀着他的孩子,他亦无情抛弃。后来见他毫不犹豫地枪击闵红玉的脚心,便可知他性情凉薄了。但闵红玉真真假假,一腔谋算皆为他,弥留之际那句“兰坡,我不后悔”总是让人十分动容,她洒脱肆意,任性妄为,戏中名角,颇有心计胆识,可称是一位奇女子,而她也同样是寻常人,也会不甘心,也会被爱情所束。关于宏宇,恐怕无人忘记他见到日出时如同小孩子般的欢喜,她跳上岩石,浸在太阳的光辉之下,绚丽夺目,就像她的一生。说起她油豆腐的梦想,她虽是开心的,但叫旁人看来却心不已,因为那样的时光,是再也回不去了。
匪大给这本书“邂逅”二字,我特意翻了字典,上面写着“邂逅:偶然遇见久别的亲友”。开始我不懂,可是看到秦桑重回昌邺,看到秦桑打开暗盒,看到那封短笺,看到那条手绢,那块糖,心中方才恍然。原来真的是邂逅,原来有这样的往事,原来是他,亦是她。
?来不及说我爱你》中慕容沣对静琬说:“遇上你,这样迟”而《迷雾围城》却是另一番光景:早早相遇,却不相识。他一直在等她,却偏偏蹉跎了岁月。
从秦桑到芝山找易连恺一直到结尾清浅的回忆,仅仅不过一年时间,可就是这一年里,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本我心中留着一丝贪念,总以为那纵身一跃,易连恺是不会死的,哪怕是残了身体,总也会留在这个世上,等待多年后的某一天,秦桑总会等到他,和他之手今生,永不分离。然而这样童话般的结尾是不会有了,看到后记中“她到底会不会知道,镇寒关城楼上那纵身一跃,自己已经永远等不到那个人”这样一句话,我才不得不明白,这个人已经消失了。
其实易连恺的心性极其坚韧,中枪伤,受酷刑,从未叫痛,然而离开秦桑时,他却从来不敢回头。他是不是担心自己一回头,见到秦桑的眼泪,自己就会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放手,舍不得留她一个人在这尘世间,漂泊独自归。在城楼上易连慎问易连恺:“你的双手都被我割断过,开枪时已经绝少准头,如果这一枪打死了她,你待如何?”易连慎怎会知道,即使手筋被挑断,即使开枪之水平一部机往日之万一,可易连恺怎么会打死秦桑呢?那是他珍视的女子,那是他拿命去换的女子,那是他爱的超过了江山天下的女子,怎么会失了准头?怎么会允许子弹穿过她的心脏?
所以心中怅然若失。镇寒关,镇得住关外的寒冷,怎镇得住尸骨已寒?莫绍谦为童雪放弃一半家产,可是最后童雪会回来的;雷二将纸条抛进了湖中,可是最后晓苏依旧会出现。可是秦桑再也等不到易连恺了,我知道秦桑内心深处是晓得的,那个人真的食了誓言,永远抛下了她。
迷雾围城,谁迷失在雾中?又围住了谁的城?
2000字秋的读后感篇4
“我慢慢地,慢慢地了解到,所谓父母子女一场,只不过意味着,你和他的缘分就是今生今世不断地在目送他的背影渐行渐远。你站在小路的这一端,看着他逐渐消失在小路转弯的地方,而且,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
我的一篇文章中,也曾引用过这句话,我想,当许多人读这句话时,都能够感同身受,这是亲情的柔软,是亲情的温度。人的一生,需要经历多少次的离别,目送、伤怀,才能懂得珍惜与放手呢?
当读着文中孩子第一天上学的情景:“小小的手,圈在爸爸的,妈妈的手心里,怯怯的眼神,打量着周遭”,这是每个孩子必经的成长历程,这让我想起第一次送小女去幼儿园,她的脸上虽挂着泪珠,但却是那么懂事地压抑着自己的情绪,没有像别的孩子那样大哭大闹,老师拉她进教室时,她一直眼巴巴地望着我,我也眼眶湿润地目送着她,不得不鼓励她向前走:“但是他不断地回头;好像穿越一条无边无际的时空长河,他的视线和我的凝望的眼光隔空交会”。这是多少孩子与父母的心声?作者将父母与孩子彼此之间内心的那种不舍,痛楚与万般的语言只能用夺眶而出的泪水表达,有一种很强的画面感,让人为之动容。
大女儿上一年级就送去城里寄宿,每次星期天下午送她到车上,她的小脸紧贴在玻璃窗上望着我“吧嗒吧嗒”地掉眼泪,当汽车慢慢启动,孩子不停地向我挥着小手,望着逐渐远去的车,泪流满面的我常常呆呆地站很久。每个父母,都在一次次地目送着孩子的背影,这是一种成长的喜悦,也是一种告别的忧伤,当车子开走,一条空荡荡的街,只留下被拉长的目光,在追赶……
孩子在不断地成长,而他在成长的过程中,就像一只雏鹰,他的翅膀会一天天的变硬,总有一天,会飞出我们的视线,而我们只能望着他远去的背影,给他真诚而美好的祝福,惟愿他前进的道路上铺满花香,更充满阳光。
文章的后面,又写到送父亲去火葬场的那一幕:“我掠开雨湿了前额的头发,深深、深深地凝望,希望记住这最后一次的目送”。虽然没有写如何的痛哭,但生与死,就在这目送之间,让人能够感受到,这样的凝望,一定伴着泪水与疼痛,心一定是悲痛欲绝的,这是一种撕心裂肺的告别:“他用背影默默告诉你:不必追”。生命的终结,就在阴阳相隔的隧道里,慢慢地,慢慢地,所有的一切都将消失,成为人世间的一粒尘埃……
人这一辈子,不光是父女母子,亲人之间的情缘,都在不断地目送,渐行渐远,蓦然回首,留下的只不过是一片空虚与寂寞罢了。
读《胭脂》这篇,也让我很受感动:“买了很多不同颜色的指甲油,专门用来跟她消磨卧房里的时光。她坐在床沿,顺从地伸出手来,我开始给她的指甲上,一片一片慢慢上,每片指甲上两层……”多么孝顺的女儿,多么贴心的小棉袄!这静默无言的举动,却表达了最深沉的爱。面对连女儿都不认得,无法用语言交谈的老母亲,女儿用另一种相处方式:认真而细致地“摆布”胭脂阵来哄母亲开心,将母亲的手指甲和脚趾甲都涂完,又拉着母亲在镜子前化妆,这种女儿对母亲的宠爱,多像一个母亲对幼小的孩子的宠爱!这就是:“你陪我长大,我陪你变老”的最好的回报!
在亲情和孝心频频被物欲和私利侵蚀并逐渐荒漠化的今天,读这样的文章是能够触动人心的。文中朴实而简短的对话,浓缩了母女之间血浓于水的真情,这种情感就像一股潺潺流淌的小溪,洗涤着每个人的心灵,让孝心和爱心不被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垢,这让我们会扪心自问:我们对父母,有这样的耐心吗?我们曾这样陪伴过父母吗?
牵挂是亲情,友情和爱情中永远的“保鲜剂”,“这些是牵挂你的人慷慨赠予你的时光和情感”,那种“想见亦无事,不来常思君”的真挚情感,是多么难能可贵!当读着作者临上飞机前给朋友打电话,让帮忙收拾家,那种口气不像是跟朋友说话,倒像是在叮嘱自己的亲人,让人觉得心里暖暖的,那种如姐妹般毫无掩饰的率真,裹挟着朋友之间的相互关心,相互帮助,相互珍惜的温情,这亦或是我们每个人都渴望拥有的纯真友谊。
这本书语言简洁朴素,贴近生活,作品所描述的都是身边的人和事,题材似乎俯拾皆是,看似像拉家常,娓娓道来,但那浓浓的生活气息把人性的美跃然纸上,毫无矫揉造作之意。文章以“情”和“爱”作为主线,用细腻的情感之笔勾勒出每寸光阴中触动自己的背影,处处洋溢着真情实感,像一坛醇香的美酒,醉了读者。
“有些路啊,只能一个人走”,无论是孩子还是老人,我们都无法做到永远陪伴左右:“我站在外面,用眼睛跟着他的背影,一寸一寸往前挪”,这是一种无奈的目送,也揪着心在慢慢地往前挪,“整本书,也就是对时间的无言,对生命的目送”。
2000字秋的读后感篇5
从读完《老人与海》开始,我就感觉有一种隐隐的冲动堵在胸口,却无从辨认它的构成元素,也无法为它找到释放的出口。最终得到的却只是些零散的思想碎片,就让我将它们一一罗列吧。
?老人与海》的故事非常简单,写古巴老渔夫圣地亚哥在八十四天没有捕到鱼的情况,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上一条大马哈鱼,但鱼实在太大,把他的小船在海上拖了三天才筋疲力尽,被他杀死并绑在小船的一边。在归程中一再遭到鲨鱼的袭击,最后回到岸上只剩下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
有人说,《老人与海》的故事是一曲英雄主义的赞歌,作者借它道出了全书的主题———“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
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我不赞同这样的观点。诚然,小说中,作者借地亚哥的言行举止体现了对英雄主义的歌颂,比如圣地亚哥不惧挫折,永不言败的精神(undefeated spirit),比如他与大马哈鱼的殊死搏斗,比如他对伟大的迪马乔(dimaggio)的狂热崇拜。可是到了小说的结局,老人通过搏斗所得到的结果被鲨鱼抢劫一空,只留给他鱼头鱼尾和一条脊骨。从老人的话语中我只能感受到消极,无奈和落寞的凄凉,这样的情节安排,还能说作者仅仅是在歌颂英雄主义的伟大吗?这是否可以看作对英雄主义的某种反思?书中的英雄主义始于惊叹号,却终止于一个大大的问号。
在我看来,《老人与海》的故事是一场老人命运使然的悲剧,而悲剧的根源也许正是所谓的英雄主义。书中写到,圣地亚哥把大海看作自己的家,他对大海怀着原始,朴素而深沉的爱,他不仅仅是一个以打渔为生的渔人,而且是一个把自己的生命与大海相系的老人。他热爱海里的每一条鱼,每一朵浪花,甚至对海上的飞鸟都有一种出于爱的同情。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大海不仅仅是他的家,也是他的精神支柱和灵魂的栖息之所。在没有捕到鱼的八十四天里,他是愉快而不屑认输的,即便生活再困苦窘迫,他也从不绝望,而是满怀信心地去面对。然而,在出海的第八十五天,当那条十八英尺长的大马哈鱼出现燃老人征服的欲望时,他就开始一步步走进自己导演的悲剧。
在与大马哈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的心态是复杂的。他对大鱼是有感情的,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怀有同情的恻隐之心。可是出于职业习惯和自尊心,他又不得不杀死大鱼———“我跟你奉陪到死。因为当渔夫正是我生来该干的行当。”两种彼此矛盾的心态源于圣地亚哥一人———一种出于人的本性,另一方面则是人的社会性。所以,在与大鱼搏斗的过程中,老人的内心深处正与自己进行着更加激烈和残酷的心理斗争。当然,随着故事的发展,老人战胜大鱼,这在更深层次上暗示着人的社会性最终征服了本性。
此时,虽然老人在体力,精神和心理上都受到极大折磨,但他终究依靠他的力量战胜了大鱼。可以说,作者对英雄主义的渲染在此时到达了一个高点。然而故事并没有到此结束,也是从这时候开始,作者开始了对英雄主义的反思。大鱼的腥味引来成群鲨鱼的攻击,老人为了保护自己的战利品,开始了与鲨鱼群的新一轮殊死搏斗,悲剧就此发展到高潮。此时,老人的信心已不像之前与大鱼搏斗时那样坚定,他不断重复着这样一句话“我出海太远了。我把你和我都毁了。”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鲨鱼的不断侵袭,老人最终选择了放弃——“仅仅希望能够平安地回到岸上,回到家里,美美地睡上一觉,和孩子聊会儿天。”那么,他只是为了保住自己的战利品而与鲨鱼搏斗吗?恐怕不尽如此,他的目的还在于通过捕到大鱼证明自己的能力,回击人们对于他的种种质疑。公共舆论是每个生活在社会上的人都无法回避的一个重要问题。那么,作者是借此歌颂英雄主义的伟大,还是暗含有某种讽喻的意味呢?我认为是后者。老人以生命为代价,去换取英主义的实现,只不过是为了满足得到社会认可的虚荣心。这是英雄主义的悲哀,也是社会的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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