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中情节、角色以及主题的深刻思考的产物,写读后感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物的情感发展是如何推动故事的发展的,以下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1000个字的读后感6篇,供大家参考。
1000个字的读后感篇1
其实很久没有完整地读完一本书,因为读书时光大多安排在上班路上的地铁上。地铁上虽不至人潮拥挤,但是手拿一本书,低头看觉得累手又累脖颈,所以在地铁上我更倾向于看电子书,微信读书app也因此被我青睐!
在家里,我的时间很琐碎,内心也有些疲乏,行为有些懒惰,如果不能在地铁上读书,那天的读书一般都是无果。有点浮躁,有点不安。
一日学生来学校看我,见学生手中有一本书《云边有个小卖部》,这题目也挺吸引我的。后来寻找书目时,再次看到这本书,我毫不犹豫选择阅读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张嘉佳,这大概是读的他的第一本书!吸引我读完,还赚走我的眼泪!
主人公刘十三,出生在云边镇,最爱他的可能就是他的外婆。对于他妈妈在哪里,一直是个迷。一个没有妈妈的爱的刘十三,是个怎样的六十三呢?找妈妈却找不到的六十三,该是个怎样的六十三呢?
刘十三的成长经历都不足以吸引我,唯一他和外婆王莺莺的婆孙情谊令我动容,为之落泪!
外婆王莺莺在云边镇开了一个小卖部,而刘十三作为王莺莺的外孙,是小卖部的继承人。但是刘十三不屑于当这个继承人,努力升学,想在大城市打下一片天地,最后还是外婆骑三轮车拉回一事无成且醉醺醺的刘十三回到云边镇。
外婆的爱,始终不是妈妈的爱。活在世上,能有外婆爱,也不能算极糟,至少有人爱。
看到刘十三和他外婆,我也想到我和我奶奶。
在我六岁时,在天津工作的爸妈,送我回四川老家读学前班。在老家的我,学习从来不是我的强项。长大之后,小时候的学习绝不是我的回忆的强项。回忆总是围绕着我的奶奶,确切地说:我和奶奶。
那时,我们村很流行父母在外赚钱,老人和小孩留守村落,我们家就是这种的典型。我和奶奶在家两人在家,夏天她去赶集,会帮我买一支雪糕,到家雪糕都有些化了,但是吃到嘴里还是那么美。奶奶还会买些瓜子藏在枕头下,一会拿点出来吃,一会又拿一点出来吃,生怕我一下吃完了。
和奶奶在一起,最喜欢下雨天。下雨天,奶奶不会早起忙农活,能和奶奶在床上赖着。下雨天,奶奶就能在家多陪陪我。如果晚上睡觉时在下雨,我又会缠着奶奶给我讲故事。那些故事翻来覆去地听,也听不厌!因为奶奶是唯一一个给我讲故事的人!
奶奶也会像刘十三的外婆一样打我,拿着枝条到处追着我打,跑不过我,我总还是没怎么挨打。为了逃避错误,让奶奶心疼我,我还会哭得很夸张!小时候的我,又好像是个演员!
像我这一代人,和奶奶或者外婆生活在一起的人很多。
奶奶已经去世8年了,我仍然总是梦见她,梦里的她也生病了,总是让我在梦里也很难过,但是也很庆幸还能梦见她!不知道奶奶和爷爷是否相遇。无神论者的我说这样的话,着实荒谬!
如果奶奶还健在,我会让她和我一起生活;如果她还在,她一定很喜欢彬彬;如果她还在,过年了我一定给她买很多新年礼物;如果她还在,该多好……
写到这里,泪水已经流满了脸庞,思念顿时倾盆而下……奶奶在世时,我还没有赚钱,没能给她一定的经济孝心,也是我的一大遗憾……
云边有我的思念,偶尔,经常……
1000个字的读后感篇2
天色暗成淡蓝,远处群山如黛,透过墨色林道,能看到白云镇上灯光依次亮起,炊烟熏红了晚霞,仿佛亘古不变……
渺小但幸福
我有个朋友,他叫刘十三。他的童年渺小但幸福。
他和外婆王莺莺生活在白云镇。小时候的刘十三总在问:“我的妈妈在哪呢?”王莺莺答道:“走了,不会回来了。”于是刘十三在作文我的妈妈中写道:我的妈妈什么都好,就是不在我身旁。但这并不是刘十三童年的全部,他没有过多的悲伤,他把所有的精力都放在了当时的梦想上:考取清华北大,远离王莺莺,去大城市生活。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天才,也是上天派来拯救王莺莺的英雄。即使有不及格的试卷,考不上的重点高中,也有过不了的英语四级。后来他说:“那时的我真的很渺小也很天真呢。”不过,那时还有王莺莺的烤羊腿,“臭味相投”的牛大田,以及小镇里纷飞的草叶,也还挺幸福。
短暂但永恒
我有个朋友,他叫刘十三。他的外婆“短暂”但永恒。
“山的那头是什么啊?”“山的那头是海。”王莺莺总说。王莺莺有一台拖拉机。在刘十三的印象中,家里穷,学费都是靠这台拖拉机运来的货赚来的呢。他说那时他沉浸在失恋的痛苦之中,醉倒在房间里。外婆就开着那拖拉机来到城里,抱着他“我的宝贝啊……”直掉眼泪。刘十三脸上泛着红晕,微微笑着说倒:“外婆,你果然没有骗我,山的那头是海,只不过海真的`很深呢”日历一页一页翻过,时间一点一点流逝。有人哭,有人笑,有人输,有人老。在一年除夕,他的外婆去世了。如雪落下般悄无声息,他发现人的一生真的很短。但——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无论生死,都陪在身旁。既是永恒。
平凡但美好
我有个朋友,他叫刘十三。他的生活平凡但美好。
那天是王莺莺的“头七”,天气预报说,晚上暴雪。但刘十三一声不吭,小心整理着灯笼,生怕哪支蜡烛没了芯。但雪太大,上不了山,也挂不了灯笼。于是他坐在灵堂,守好最后一夜。第二天清晨,他就上了山。云的边缘带上金黄色,天际缓缓变亮,朝日从云间拱出,霞光无声蔓延,翻腾的云海似乎就在脚下。回来时,他跟我说:“悲伤和希望都是一缕光。”于是他辞掉了自己的工作去了孤儿院作义工。孤儿院中有个小女孩在作文中写道:“我最喜欢的动物叫刘十三,他个子不高,非常穷,长得有点帅。”刘十三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不知过了多久,书店上架了一本新书,很佩服偶然有人拿起,读到山里有个小镇,叫云边镇,真美好。而这本书的作者正是刘十三。
“像他这样的人,世界上有多少人,会不会有人心疼?”或许是每一个人。
春风穿过云边镇,花瓣纷飞,幸福真的存在……
1000个字的读后感篇3
暑假让我们有了充分休息和阅读的时间,享受着休闲时光的我也默默地选了一本叫做《云边有个小卖部》的书,满怀好奇心地读了起来。封面上有一行不易察觉但却非常吸引我的字迹:“有朵盛开的云,缓缓滑过山顶,随风飘向天边。我们慢慢明白,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这短短的一句话,看得我鼻子酸酸的,一股莫名的伤感涌上心头。
?云边有个小卖部》,乍一看会以为是一个座落在云边的小卖部,给人以遐想的空间,实则指云边镇上的一个小卖部,这个小卖部伴随着主人公刘十三长大的,是他心中至爱的小卖部。
刘十三从小努力学习,但父母离婚了,只有外婆陪着他。自律的他为自己定了很多目标,并记在母亲给他的记事本上。他一直都朝着目标努力奋斗,但命运的不公却让他屡屡受挫。他上学考试时屡试屡败,却越挫越勇;谈恋爱不久,又失去了他的女朋友牡丹,当他尝试着去找她,却被牡丹的新男朋友暴打;就业时一再被拒绝,千辛万苦进了一家保险公司,结果业绩很差不说,就连公司经理也是他的情敌,总给他难堪。在他几近绝望时,被外婆用拖拉机拉回了云边镇,回到了莺莺小卖部。于是,他就在家乡与身患癌症的少时女友程霜一同努力推广保险,还立下“血誓”一年内要卖1001份保险。功夫不负有心人,他的保险终于卖到将近1000份,就在这时,他的情敌经理也消失了。但这些对他来说都不重要了。他现在的生活重心是:毛婷婷幸福了吗?球球在福利院情况如何?程霜什么时候离开?然而生活还是喜欢开玩笑的,就在刘十三稍有一点小成就的时候,外婆王莺莺去世了,程霜也离开去了新加坡。于是刘十三在放年假的时候开始写小说,智哥也用演唱会来推广刘十三的书。之后,刘十三下定决心去新加坡找程霜,这时候他才得知:程霜终究还是死了……
这本书中,感人之处数不胜数。刘十三去找牡丹而与人打架的片段;程霜和刘十三守夜,偷上雪山为外婆挂灯笼,被冻得晕过去,抱在一起大哭的片段;球球因父亲被枪打死而撕心裂肺的片段……每个片段都让人泪目,引人深思。
书中句句人生哲理,像一汩清泉冲刷着我们的心灵,任由思绪在空中飞扬,任由泪水在眼眶中流淌。“生命是有光的,在我熄灭以前能够照亮你一点,就是我所有能做的了。”“为别人活着,也要为自己活着。”“希望和悲伤都是一缕光,总有一天我们会再相遇。”“云下丢失的人,月下团圆的饭。”我们可以从中读到刘十三和程霜乐观坚强的心态和他们过人的抗挫能力,以及他们对人生的深刻感悟,还有外婆王莺莺对他们俩深沉的爱。我特别欣赏刘十三和程霜的抗挫能力,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或许我们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挫折与困难,他们将会是我学习的榜样!
1000个字的读后感篇4
蝴蝶死在路上,云边藏着想念。
刘十三前半生的想念,真的全部藏在了云边。
云边是哪里?云边是故乡。
故乡是什么?那是祖祖辈辈埋葬的地方。
刘十三的外婆,名字叫王莺莺的外婆,完全不是那种莺莺燕燕的莺莺。小卖部里的外婆是吝啬的,云边的外婆是温柔有趣的,带着圣洁光芒的那种。刘十三在那里尝尽了世间所有的温柔。
“你真的不肯回来,但我也真的老了。”可能刘十三的那次醉酒,付出的代价便是他认识到了外婆的苍老。在那之前,外婆在刘十三的心里是手可摘星辰的伟岸英姿,麻将桌上大杀四方的将军,说不算话就不算话。
所以啊,在后来的某一天,刘十三偷偷把他从来不会改动的本子上的“王莺莺是小气鬼”改成了“外婆长命百岁”。
读的时候,我想到了我的外婆,那个极温柔又腼腆可亲的老太太,老妈完美的遗传了外婆所有的优点,这一点我深信不疑。
我家的外婆大概是被裹小脚摧残的最后一代人,我从小就很好奇一双那么大的脚是如何变成这样小巧的,但直到外婆去逝我都没敢看一眼。只是听外婆说过,那种煎熬和疼。
我家外婆去逝的时候,很庆幸见了她最后一面。很不幸是,我没敢仔细去看看那张当时已经无血色的脸。毫无知觉,气若游丝,面白如纸,所有不好的形容词全部体现在那张苍老的脸上。但我相信,她应该知道我是在她旁边的。就在我走出家门,还不到一个小时,她便真的走了。
我一直以为,当你带着遗憾,留一些期待的时候,上天会眷顾一些,让她能多留一点点时间。应该这也是我们所有人的意愿。
刘十三的外婆去世之前,给他留了一支录音笔,里面记录了她想对刘十三说却不敢当面说的话。平日里有些凶巴巴的外婆,在里面却格外的认真。刘十三听着听着眼泪就掉下来了,“王莺莺骗人鬼”“王莺莺怎么不活一万年”。
对于王莺莺来说,她唯一愧疚的大概是没能留住刘十三的妈妈。虽然可能他的妈妈也完美的遗传了外婆的所有优点,刘十三对此也深信不疑。刘十三说,他妈妈唯一的缺点,就是不在他身边。
山这边是刘十三的童年,山那边是外婆的海。外婆说,她的故乡不在这里。
当刘十三冒着除夕的封山大雪,把指引亡魂的灯笼挂在山的最高点时,云边镇就成为了他真正的故乡。
除了王莺莺,对于刘十三来说,程霜就是另一个极为重要的人。
可能,从第一次见面的那声“打劫”开始,这个散发着萤火虫般光芒的女孩走进了刘十三的人生中,注定了他们以后所有的相遇。
就像书的后记中写的:写给我们内心卑微的自己。写给我们所遇到的悲伤和希望,和路上从未断绝的一缕光。
1000个字的读后感篇5
有些人刻骨铭心,没几年会遗忘。有些人不论生死,都陪在身旁。
一边单曲循环播放‘刘十三’,一边记录着我看过这本书后的拙见。断断续续利用四五个晚自习读完了《云边有个小卖部》,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是在高中班主任的朋友圈。百度了一下,了解大概故事内容之后,决定入手一本。读过这本书后觉得很真实,刘十三和我们一样普通、平凡,为了生活奔波,爱情也不像大多数影视作品里描述的那般美好。
主人公刘十三(并不是在家里排行十三)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名字而已,就像他的人生一样普通。
外婆王莺莺是一个要强的女子。自己独自抚养刘十三,开着一个小卖部自己开着拖拉机进货。就连已经确定得了肝癌,生命的日子所剩不多时也自己开着拖拉机去接外孙回家。王莺莺喜欢打麻将,做的一手好菜,疼爱自己的外孙,一直希望外孙和程霜走在一起。
程霜在一个夏天闯入刘十三的生活,像梦境一般,马尾辫,眉目清秀的程霜让刘十三的人生变得不一样。第一次的不辞而别程霜告诉刘十三:要是我能活下来,就做你的女朋友。
第二次的相遇,程霜、智哥(刘十三大学的朋友)、刘十三在喝的大醉后连夜打车去找牡丹(刘十三的前女友)。程霜第二次的离开依旧给刘十三留下一张纸条:要是我还能活着,活到再见面,上次说的不算。
程霜第三次的出现是在刘十三大概最落魄时候吧,保险卖不出去,生活变得一团糟。程霜和刘十三一起努力,这时候球球也出现了,他们三个就像一家三口一样,一起为了生活奋斗着,度过了一段久违幸福的时光。
第三次的见面是程霜陪伴刘十三最长的一次了,但也是最后一次见面了。有些告别,就是最后一面。最后,程霜也没有的做成刘十三的女朋友,很遗憾吧。
故事的结尾,外婆王莺莺离开了刘十三,程霜也被病魔带走了,球球被送去去了福利院。一切的一切好像又回到最开始的时候一样,只不过这次只有刘十三一个人了。
第一次流泪是在刘十三去上上大学的那个早晨,说没钱买柴油、被刘十三叫做小气鬼的王莺莺偷偷在外孙的行李箱夹袋放了五百块。而一毛不拔的刘十三在王莺莺的枕头下放了五百块。原来,最深的爱不需要用言语来表达。
第二次流泪是在王莺莺拖着喝的烂醉的刘十三回家的那个夜晚。七十整的王莺莺,驾驶着拖拉机,连夜兜兜转转找到了外孙的地址。喝醉的刘十三见到王莺莺像六七岁的小孩,满肚子的委屈全都爆发出来。王莺莺跌跌撞撞的跑过去,抱着刘十三像小时候一样哄他。原来,不论我多大,只要有你还在我就还是一个孩子,有人疼、有人爱。
第三次流泪是在年三十上山给王莺莺点灯(人去世后的一种习俗)的那个夜晚,大雪封山,刘十三在雪夜中爬了七八个钟头,在山顶为王莺莺点了一盏灯。原来,你是我心里最放不下的人,我想尽我所有来保护你。
1000个字的读后感篇6
现在是大晚上2:00,终于把这本书后面部分一口气给看完了。起初不是很喜欢这个作者的文笔,觉得作者的写作很幼稚,以为又是那些幼稚的青春疼痛文学一类的书,虽然我确实抱着类似的想法去阅读的,因为自高二以来书确实看得少了,加上长期碎片式阅读打散了我整本阅读的专注力,名著读起来很吃力,经常会走神,倒是这些不太需要过脑子的书籍才适合我叭!
不过,这本书在网上好评如潮是应该的,小说前期发育的过程中穿插了很多具有矛盾点的情节(小高潮)推动故事发展,小说的结尾也很触情,让我不忍心但又忍不住一口气读完,“悲剧就是一步步把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你看”,各种亲情和爱情的矛盾不断升级加强了情节的复杂和影响力,不得不说,作者很会营造紧张的氛围感!而且结局刘十三孤独一人今后的生活会是怎样的,必定会引发读者情不自禁的带入联想,同时,也容易让人想起一个人——《活着》里面同样孤独终老的福贵,但想必余华笔下的福贵是难以超越的,作者或许想模仿余华的情节及人物,但是二者的作品真的是不配比较啊。
我不太喜欢这类书的原因第一是情节第二是写作风格,但我觉得这本书倒是有些清新脱俗,情节设计让我觉得很舒服,没有那些扭扭捏捏假惺惺的玛丽苏,亲情与爱情的比重也是相当的,情感穿透力也很强,写作风格至少是不那么幼稚,而且尤其是动态的环境描写十分生动、画面感强烈。
但是我不太适应这样的文笔,我发现那些大名作家的文笔真的十分写实,不知道他们是不注重打磨还是刻意不往这个方面写,他们的文章都是偏于理性,注重文字要给你传达出什么信息,“画面感都要来自于自己的想象,而不是靠生动的文采让你看到浮于表面的固化的“画面感”或者将情感都灌注在描写中,比如在余华的《活着》中,直白写实的文笔是我自己的脑补想象才一步步在脑海中走完全程的画面,情感都是灌注在情节的细节中的,而读到这本书,作者的文字只会让我跟着作者脑海中的画面去补脑,就我而言,我觉得还是《活着》这类书读起来更舒服、更自由一些。
当然,现在的时代趋势可能是这样的,大众喜欢文字温暖一点的文章,文学有各种各样合理的存在形式,每类文学也有它对应的人群,但是我发现近几年来的书籍都在向这本书类似的文风靠拢,我想大概也和信息化时代带来的碎片化阅读的习惯有关吧。
最后,还是要赞美作者一下,作者结尾真的写的很精彩!我发现张嘉佳真的是一个很富有情感的人,他的文字在情节高潮还是环境描写都很洗涤我的心灵,也让我学到很多不一样的东西,我还看过他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改编的电影,也早早的了解他肯定是一个写作善于娓娓道来又心思细腻的人,这次才真真切切读到他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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