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增强自信心,让自己的声音被更多人听见,通过写作文,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社会,关注身边的事物,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1
自然界中千奇百怪的小动物不少,要说在这些小动物中,最让我喜欢的是什么?我可能先会沉思一会,因为在这些众多的小动物中,它们都有都有着让人喜欢的理由。
比如在我们身边最常见的小猫,小狗,它们时常陪伴在我们身边,就像是我们的朋友。它们有着毛茸茸的外表,一双充满着灵性的双眼,它们的浑身上下让我喜欢的地方太多,以至于我找不不出让我说不喜欢它们的理由。
天空中飞翔的鸟儿也招人喜欢,它们在广阔的蓝天上自由的翱翔,小鸟一直以来就是我们艳羡的对象,它们的飞翔带着我们对自由的向往,我常常瞧着蓝天上飞翔的鸟儿,我的心里都会生出一种羡慕来。我喜欢小鸟,喜欢小鸟在天空中飞翔时的模样,它们的带着自信,吸引着我们对自由的追求。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不过让我的感触最深的还是在水里的'游鱼。
我喜欢鱼,喜欢各种各样的鱼,有那种很小的鱼仔,有水缸里的金鱼……在水中游动的鱼是美丽的,还记得有一年的夏天,我与朋友们一起去海边玩。我在一个小水坑里看到了很多的小鱼仔,别瞧着它们小,但是却极其灵活,就算是我手拿着渔网,可是也总是被它们逃过,它们的小身子有着不一般的速度,一秒前我还看到这些鱼仔儿悬在水中一动不动,可就在我扑过去的后一秒,它们就不见了踪影。这种鱼仔让我喜欢,我喜欢它们身上迸发出来的力量与速度。而对于鱼缸里的金鱼,它们有着完美的外衣,在水中游动的金鱼优雅中带着一种调皮,它们将自己美丽的外衣展现在我们的眼前,而它们的这一件外衣就足够让人喜欢上了。
我喜欢的小动物有很多,这种不同种类的小动物都有着吸引人的特质。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2
我家养了一只雪白雪白的大白兔,我给它起了一个帅气的名字,管它叫“衰锅”。
耳朵长,尾巴短,红眼睛,白毛衫,三瓣嘴儿胆子小,萝卜青菜吃个饱。大家猜猜这是什么动物?答对啦,就是我家的小白兔。
小白兔平时挺乖的,所以我叫它小乖。小乖有一身雪白的衣裳,全身毛茸茸的,好像一个大毛球,让人忍不住想摸一摸。它还有一双像红宝石一样闪闪发光的眼睛,有一个y字形的小巧玲珑的嘴巴,还有一个像小毛绒球一样的尾巴,贴在屁股上蹦蹦跳跳的,可爱极啦!
你不要看小乖的嘴巴小,它可是很能吃的。有一次妈妈买了一袋青菜,小乖一看见青菜,就着急地马上想要去吃,像是被关在笼子里的困兽,使劲乱窜,好像在说:“亲爱的小主人,快放我出去,我要去吃美味的青菜!”我见到它那着急的样子,马上抓了一大把青菜放进笼子里。“我给你拿了这么多,一定够吃很久了的吧?”我心里想着。可不到五分钟,我又听见它“吱吱”的叫声,我一看,呀!它早已把青菜吃得干干净净了,一根不剩。小乖望着我,好像在说:“小主人,再给我来一些吧!”我目瞪口呆,它吃东西的这速度也太快了吧!
小乖不但贪吃,还很淘气。有一天,我带它去散步,把它放在草地上,一转眼就不见人影了,原来它在跟我玩“躲猫猫”呢!突然,我看见一个雪白的毛茸茸小球,轻轻地走过去一看,发现是小乖,我“啊”的一声,把它吓得毛骨悚然。它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好像在说:“小主人,是怎么找到我的呀?”接着,它马上又一溜烟地跑啦,我又飞快地跑去追它。我们就在草地上高兴地玩游戏,玩了一下午都不觉得累,只觉得欢乐无比。
这就是我家的小乖,无论它多么贪吃,多么淘气,它都是我最好的小伙伴。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3
一日无书,百事荒芜每当耳边听到这句名言时,我就不禁想起自己小时候和书的故事。
记得爸爸说过:如果要读一本书,不能只把它读懂,要真心的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用心去读它,才能真正做到squo;一日无书,百事荒芜squo;的境界。
小时候,我爱看一些带卡通图片的小人书,而且只是囫囵吞枣,大有不求甚解的味道。后来听到爸爸说的才慢慢的去尝试用心去读。这以后,我的书根本离不开我的手,连睡觉都要在旁边,我的书朋友已经有一个书架那么多了,每本书的内容我的滚瓜烂熟,而且一谈到对每本书的感悟,我的激动的说出了自己的高谈阔论我们班同学都很佩服我呢!
有一次,爸爸妈妈去上晚班,所以很晚才回来。外面正下着大雨。突然,轰隆一声雷,那雷就像无数的利剑从我身边射过,吓得我直冒冷汗,不由得哭了出来。就在这时,一句话突然在我脑海里闪现——要真心的把它当成自己的朋友,用心去读它。我便拿了一本自己最喜欢看的书,用心去读它,谁知竟不知不觉的睡着了。当我醒来时,爸爸早就陪在我身边了。由于儿时的无知,我天真的问爸爸:难道是书把我哄睡着了吗?
当然,书就是你的朋友嘛,它会无时无刻的陪着你度过每一天的。爸爸微笑着答道。
是啊,书就是朋友,当你有烦恼时,它就会帮你解忧。当你遇到麻烦时,它就会鼓励你,让你一直向前冲。就这样,我和我的朋友度过了一年又一年。
希望大家能真正的把书当做自己的朋友,让它和你一起走向新的明天!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4
一个和谐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的需求;一个和谐的社会,才能孕育出个个人才。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 书像一个世外桃源,能让人如痴如醉在里面;书像一位循循善诱的老师,不但教给人丰富的知识,而且陶冶了人的情操;书是人与人之间互相沟通的纽带,可以通过它沟通思想、彼此息息相通……如果与书为友,社会就能和谐,不信,你听听。
我们村原来有一个赌鬼,他特别爱赌博。他一旦进了赌场,叫他做事,简直比登天还难,他的屁股上好像粘上了胶水,牢牢地钉在了椅子上,任你怎么拉都拉不下。别人经常在他的背后说他的坏话。
有几次,他的运气很差,输光了身上所有的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的债。回家后,他大发脾气,把他的妻子打得遍体鳞伤。他的妻子忍受不了这种折磨,一气之下,回了娘家,还与他离了婚。他变卖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才还清了欠下的债。
以后,他再也没有钱去赌博。无聊的时候,只能三心二意地拿书消磨时间。读着读着,他发现读书原来也非常有趣,就津津有味阅读起来……从此,他便迷上了看书、读报,再也不去喧闹的赌场,对人也礼貌多了,还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上了安定的生活。
渐渐地,村里人对他的看法有了好转,再也不在他的背后议论他,说他的坏话,反而与他友好相处了。他再也不是人们心中的赌鬼了。这一切,都因为他与书为伴。
与书为友,夏天读出凉爽,冬日读出温暖,孤寂变成充实,浮躁化为澄澈,平淡变得浓郁,人生因此更加睿智而美丽。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5
人不读书,则尘俗生其间,照镜则面目可憎,对人则语言无味。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它更是我的朋友。如今,我拿小房间里书塞得满满的,小房间似乎都有些吃力,再搞不好就要累垮了。
有一次,妈妈让我去买包盐,我答应了,但去的时侯,仍不忘带本书。走着走着,我竟然忘了要干什么去了,于是便进了大伯的家门,就一直在大伯家里看起书来,要不是大伯催我回家,我还舍不得回来呢!回到家后,妈妈问我盐买回来了吗?我却拍着脑袋叫道:哎呀,我忘了!看!我和书就是这么难舍难分!
烦恼时,捧着一本书去,置身于宁静的溪流边,在手指掀动书页的瞬间,让心中的忧丝愁绪随着溪流无声逝去;欢乐时,读一首优美的抒情诗,让心胸更豁达,心底更甜蜜,如饮一杯香醇绵甜的美酒。夜深人静,月悬天宇,偶闻切切如蚕咀嚼桑叶的读书声,更胜过倾听贝多芬指缝间流泻出的《月光曲》......
我这个人,饭可以少吃,但书不可以不看。通过读《林肯》,我明白了即使是农民,也有可能成为一个国家的主宰着,通过读《高尔基》我知道了即使是流浪儿,也会成为一代文学家,通过读《红楼梦》我看到了封建统治阶级荒淫腐朽的本质。总之,书是我生命中的一部分,是我的好朋友。
北宋第三代皇帝赵恒曾写过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为我带来了许多。当我因失败而迷茫时,它对我说失败是成功之母,这次的失败就是下次的成功。当我因成功而骄傲时,它对我说骄傲使人落后,真正的强者更会正确的对待胜利。
古人读书为求黄金屋颜如玉而我,读书只是为了陶冶情操,培养高尚品德,提高自己的文化修养,追求的是那陶冶和熔铸了文化的书香.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6
秋日的午后,坐在书房内,等待一米阳光从窗外射进,照在书本上,暖暖的肆意的书香。
书,似那淡蓝的风铃,让懵懂天真的我伫首聆听她的低吟浅唱。人累了,喜欢独坐一室,让疲惫之身得以安宁;心累了,喜欢捧起一书,让浮躁之心得以慰藉。在书中行走,我感到的是智慧,是幸福,是释放,是温馨的宁静,是激烈的舞动……
在文字中徘徊时,时钟总是无情的飞转,那些纯粹读书的时间在时针和分针的交错间一去不再复返。
从很小的时候的连环画,到现在的历史书,十几年来从未间断。不管什么年龄阶段的我,都对书充满了无限的渴望。上初中以来我又迷上了《明朝那些事》,在这本书中由第一部到末部讲述了明朝建朝以来226年的历史,生动讲述了明朝的兴起到衰落。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我时而愤怒,时而兴奋。愤怒是在开国皇帝朱元璋和朱棣的努力下明朝已经进入一个鼎盛的时期,而在一群小人的权势之下,这个鼎盛的王国走向了灭亡。兴奋是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一个人,叫做朱棣。可能大家不太听说过这个人,但是他却是令我最佩服的一个人。在一位优柔寡断皇帝的统治下百姓肯定是不幸福的。而朱棣却敢挺身而出解救了百姓。在他统治之下明朝走向了顶峰。在这期间,是属于建文帝的统治。而建文帝这个人生性优柔寡断,注定这个人成不了大器。朱棣的造反正顺应民心。试问我们,我们有这个勇气,有这个胆量吗?能干这件事吗?
书是奇迹。如果你也想让自己的生命发生奇迹的话,那就去读书再读书。同学们,让我们与书为友,以书为鉴,让一缕书香伴着你我永远同行!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7
人们喜欢动物种类繁多,如猫、狗、鸡、鱼什么都多,但我最喜欢人类最忠诚的朋友——狗。
在我上小学时,我家养过一只狗,它是一条黑、白、棕三色毛混杂的狗。它是我妈的朋友送的,则来我家时,它趴下来还没有我有的拖鞋长,因为牙没有长全,我每天都要买两包纯牛奶给它渴。因为面生,刚来的一周它每天都躺在它
那简陋的窝里——那是一个纸箱子,里头放着一个小枕头。我每次一靠近它的窝,它总是阵阵乱叫,显出害怕的神情。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它的毛渐渐长了,也愿意出来走走了,牙齿也慢慢都长上来了。有一天早上,起床后我发现我的拖鞋只剩下一只了,我在门后面找,床底下摸了摸都没有,就这样我穿着一只拖鞋在地上走,爸爸起来后还问我:“拖鞋怎么就只剩下一只了?”吃完早饭,我准备给小狗倒一点牛奶,当我走到它的窝前,竟发现我的拖鞋被它叼走当磨牙玩具了,我拿走我的拖鞋,发现它变得黏糊糊的了,我生气地用拖鞋在它的身上打了几下以示惩戒。
还有一次,它因为长大了,力气也大了,将它的铁饭碗打翻了,它着急了,想把碗翻回来,可是推来推去,可还翻不过来,它这时急了,将碗一直推,把客厅弄得一团糟,我回来后发现为件事,不想让妈妈知道,害得我把客厅重新收拾了一遍。
现在它被爸爸送回老家,我每次回去它都活蹦乱跳的,直立起后腿,亲爱地边吱吱啍啍地叫,边舔我的脸,好像在说:“小主人,你把我丢在这里,我可想你了,你带我回城吧……”
这就是我养的小狗,你喜欢它吗?
关于喜欢书的作文600字篇8
在春天这个处处充满生机的季节,我总是不禁想起一只勇敢的小狗,它的名字叫做“雪”。
雪正是因为它的毛是雪白的,所以才叫做雪,雪有一身白白的毛,远处看,就像一团白色的火焰在燃烧,雪的眼睛有杏仁那般大,生气时鼻翼一鼓一鼓地,就像一个大明星。
然而,最让我印象深刻的则是雪的勇敢。那一次,叔叔与我一起去遛狗,当时,正是早上,早上的雪看起来很慵懒,像一个老人在贪婪的享受阳光,我们一路走到公园,公园里的人很多,好像稍不留神,就会被人海吞没似的,我低头看了看雪,它这时的精神一下子提起来了。正当我们熟练地拐上了一条羊肠小道时,叔叔突然露出了恐惧的神色,手紧捂着口袋,我还来不及问是怎么回事,雪早已如脱缰的野马般冲了出去,在雪前面,有一个跑得很快的人闯进了我的眼帘。该不会是。
我扭头忙问叔叔:“叔叔,是不是你的钱包被人抢了?”只见叔叔机械般的点了点头,我想和雪一起去追小偷可哪里还见他们的踪影?我只好悻悻作罢,安慰着叔叔,可只才过了一会儿,只见雪叼着钱包,摇着它那雪白的尾巴,后面跟着警察叔叔,还没等我开口,警察叔叔就把雪好好夸奖了一番,再看雪,它乖乖地躺在主人的怀里,任主人轻轻抚摸它的皮毛。
雪有一个很特别的习惯,那就是在雪吃饭时,眼睛总会时不时地转一下,警惕地看着周围,好像会有人和它抢食吃似的。而雪最让我深印在脑海中的形象却是我们要打它的时候,这时它的叫声就变得奇怪极了,“呜呜”的叫声和可爱的模样让人不忍心打他。
不知明年春天还会不会想起你呢,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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