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的心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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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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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一篇心得都是一扇窗,让我们看到更广阔的世界与未来的可能性,定期回顾自己的心得体会,有助于我们保持清晰的职业目标,下面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爱情的心得6篇,感谢您的参阅。

爱情的心得6篇

爱情的心得篇1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一个很长很长的爱情故事,它写尽了世间情感百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横亘半生的爱情,也是一个男人和他遇到的无数个女人之间纠缠不清的情仇爱恨。当半个世纪的沧桑在指间掠过的时候,才会感觉出这本书的厚实、宏伟和气象万千。

二十岁的时候他们没有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彼此不成熟又有那么多的变数,八十岁的时候他们依然没有结合,因为他们太老了,彼此已成为对方的知己。爱情,是等待一生最终苍老的苍白誓言和残酷现实。时长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恋与等待,这漫长又疯狂的等待让我想起了与同样是女性的林徽因女士有着万般联系的著名哲学家金岳霖先生。这可确是有依可据的爱情故事了。在林微因短暂而又充满传奇的人生里,“金岳霖”三个字却让人感动和震撼。金岳霖先生为了林终身未娶,他“逐林而居”,这个“林”就是林徽因女士,即使是在林徽因女士已经为人妻母,甚至到去世……这种发乎情,止乎礼的爱远远超出简单男女之间的倾慕与忠贞,那是矢志不渝的执念,他仿佛在用剩余的生命等待,等待死亡也许能给他一个新的开始……

第一次知道马尔克斯是他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但《霍乱时期的爱情》是他最满意的作品,尽管《百年孤独》给他带来了更多的荣誉,也更为人熟知,但《百年孤独》声名显赫主要是因为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在文学史上开创性的地位。我刚开始看《百年孤独》,至少到现在,写这句话时,我觉得在内容上,这位大师晚些年写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倾注了他更多的人生洞察,笔法愈发成熟,功力更为深厚,书中故事情节对我的吸引力更大,你不会想匆匆翻过这一页……这本书里纯正的拉美风情和深厚的文化底蕴,为它的故事戴上了令人想一探究竟的黑纱,为它讲述的这一段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三角恋造就了一个如同重彩油画一般的背景,展现出了不可思议的爱情和爱情的不可思议,都那么让人深思并为之向往。

“永生永世!他说。”这是全书的结尾,我想我能够在脑中清晰的勾画出这些个情节,从古老的背景格局到人物的外貌动作再到人物的眼神声音。两位老人的话不会不在生活在这个物质与浮躁的社会的我们的内心深处激起久久不息的涟漪,哀伤的音乐都能使路人驻足聆听,这有血有肉的情节怎么能不催人遐想。每个人都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几乎每个人都在苦苦寻找或缅怀真正的爱情。马尔克斯在这场横亘了半个世纪的爱情中倾诉了一位智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爱情理解,绝大部分的情感是细微绵长,波澜不惊,却在时光流逝中积累着痛苦和力量,而到阿里萨显露勇气,坚定爱情时,就坚定到永生永世。一切徐徐道来,有着历尽世事的平静,要知道这场贯穿了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历经了漫长的岁月,对爱情,对世界都做出了一定的诠释。

书中的名句有:“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人生应真爱过才不遗憾。在真爱之下梁思成确是比阿里萨幸运多了,林微因对梁思成说过“你给了我生命之中不能承受之重,我将用我一生的行动来回答你。”

爱情的心得篇2

?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本书描写了各种类型的爱情,高尚的、幸福的、贫穷的、庸俗的、羞怯的、粗暴的、放荡的。她们是达萨的替代品吗?阿里萨是真真切切地爱她们的,小说中也有明确的回答。人的感情是复杂的,这种复杂性远远超过了非黑即白的逻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可爱点,这种可爱点一旦被别人发现就会爱上。但是,总会有一个人集中了你所有爱的点,于是当你遇到就会有除却巫山不是云的感觉,从而断绝了之前的那些关系。阿里萨就是这样,当他重新收获达萨的爱情之后,他就结束了与最后一个情人的关系而一心一意对待达萨。

阿里萨对对别人就不曾有爱意吗?那些曾让他反复想起的女人们,那些陪他度过最困难时间的女人,那默默牺牲自己只为了成就他事业的女人,那在半夜三点只凭暗号就为他开门,听他倾诉的女人,甚至那为了他自杀的女人。难道不是爱么?阿里萨是不幸的,他在自己所追求的幸福门外,等待了将近一辈子;阿里萨是幸福的,这一辈子,有那么多女人慷慨地给予他爱,不求回报。阿里萨是宽容的,尽管达萨如此对他,他的爱却始终如一;阿里萨是残忍的,他在等待一个残忍的人时,又残忍地让多少人白白等了他?

最好的等待叫来日可期,因为怕放弃之后自己更会后悔一辈子!五十多年的时间跨度里,包含了太多的爱情可能性和爱情方式。起初的不以为然,到后来的深以为然,再到最后的深深感叹。爱情可以平凡普通,细水长流,也可以这般的奇妙和长久。“如果热爱,就无所谓坚持不坚持”。他经过磨练和沉淀变得的更加坚定更加沉稳,达萨终于爱上了他,爱上的是那个老年的他,没有任何他少年的'影子。那五十年,他无时无刻不受着爱情的煎熬,爱情就是他的信仰。人这一生,如果没有爱情,兴许就不能称之为完整的一生吧。

爱情很神奇,离死亡越近,爱得就越深。他对她说:“我为这个机会等了半个多世纪,为的是再一次向您表达我的誓言,我永远爱您,忠贞不渝。”很多人怀疑阿里萨对达萨的爱,可能是阿里萨的不甘和臆想,因为“得不到的才是最好的”,何况在半个世纪以来,他只是没有结婚,但他不缺形形色色的情人。马尔克斯说到底还是一个完美主义者,他要让阿里萨和达萨从心灵到肉体完完全全合二为一,即使两人已经白发苍苍,皮肤松弛。他们不象新婚夫妇,更不象晚遇的情人,而是一下越过任何曲折,直接奔向爱巢,到达爱情彼岸。医生死后,两人的爱情贴着地气真正的开始了。他需要她,她需要他,面对生活,面对即将到来的死亡。生活或者说死亡已经帮他们脱去了各自的衣服,爱情也得以呈现它原本的模样,于是他接受了她干瘪的身体,她接受了他死亡扩散的气味。

爱情的心得篇3

?百年孤独》和《霍乱时期的爱情》应该是加西亚·马尔克斯最受欢迎的两本书了。但是对于像我这样的普通读者来说,感觉这两本书都被它们的名声耽误了。前者因其复杂的家庭关系,难记的人物,是出了名的难读,让很多人望而却步;而后者的书名又会让人联想到是描写特殊时期坚贞爱情的俗套故事,而失去翻开的兴趣。但是没有人能逃过“真香定律”,《百年孤独》是我去年读过的书中,最为推荐的一本;而《霍乱时期的爱情》是截止到目前,今年读到的最喜欢的一本。

就像《百年孤独》感觉并不是在讲“孤独”,而是在说与孤独正好相反的东西,似乎是人类旺盛的生命力。虽然结局是整个家族的倾覆,曾经所有的一切都化作尘土,消失殆尽。但是我却没能感受到本应该感受到的凄凉,仿佛家族的世世代代依然活在某个平行宇宙中,生生不息。

是呀,每当有一位读者翻开这本书的时候,书中的人物都会因为他或她再活一次,宛若新生,可能这就是文学的魅力吧。

刚开始看《霍乱时期的爱情》的时候也一样,这哪里是在写爱情呀,这是哪门子爱情,这能算爱情吗?什么是爱情?

禅宗说人生又三重境界:看山是山,看水是水;看山不是山,看水不是水;看山还是山,看水还是水。

这句话恰好描述了我看这本书的心路历程。读书之前,虽然没有什么成功的经验,但是并未怀疑过自己是否知道爱情是什么。但是看得过程中,我迷惑了,不再那么确定,产生了深深的疑问,到底什么是爱情。读过之后,感觉这本书其实是在讲爱情,又不是在讲爱情,讲的是爱,讲的是人生、衰老、死亡。

这让我想起了语言,我们刚出生的时候,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通过学习语言我们渐渐了解这个世界,这是山、那是水、天是蓝的、云是白的……但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对这个世界了解的更深,更透彻,而是变得越来越迷茫,与此同时,我们渐渐发现了语言的局限性,有时候我们不能很好的表达自己,或者让人更好的理解我们。这也就是为什么大家同时看一本书,每个人的感受却是不一样的。如果我们对爱情下的定义各不相同,我们又如何说得明白,这本书到底是不是在写爱情呢?(事实是在讨论过程中我们竟然对“出轨”的定义也起了冲突)也就是说,如果想找到自己理想中的爱情那就更难了,如果真的存在的话。

“学会把爱情想成一种美好的状态,而非达到任何目的的途径,爱情自有其本身的起点和终点。”

爱情的心得篇4

有一本书叫做《霍乱时期的爱情》。

计划看这本书计划了半个月,迟迟没有付诸行动。

有句话说,行动力等于财富,而我一贫如洗。

挤了一周工作间隙的时间,看完了这本书,然而内容跟我想象的不一样,甚至可以说有很大出入。

那种感觉就像是你以为你的相亲对象是男神吴彦祖,见面的时候才发现竟然是男神古天乐!

这本书的叙述手法也很不一样,它以一种倒叙的手法娓娓道来,故事紧凑,容不得你半点犹豫思考,就只需要一直看,一直看,一直牵着你的眼睛走,即使已入半夜凌晨,依然会让你放不下它。就像是一大块美味的蛋糕放在你的面前,你的肚子已经饱的塞不下了,可是嘴巴还是饿,要一直吃。

唯一遗憾的是,买的这本书的封面不好就算了,印刷也不行,错字很多,对于纠正错别字变态到极致的我是一种煎熬。果然,便宜终究没好货,所以,亲爱的人啊,你一定要贵起来,要把自己包装成很值钱的样子才行,哪怕脑子里灌的是浆糊,最起码封面不错,买家也不会有太多怨言。

书中着墨最多的是阿里萨对菲儿米娜的爱,即使在菲儿米娜嫁给了乌尔比诺大夫后,他对她的爱依旧。他尝试结识更多的女人,以此消除对菲儿米娜的思念。对他这个人,我感到既可怜又厌烦。他对菲儿米娜的爱的忠诚和他对许多女人的情感的玩弄。

试想一下,如果有一个人像阿里萨爱着菲儿米娜那样一样爱着你,是一件多么幸福却又有些可怕的事情。

推荐这本书给大家,谨以此祝大家珍惜现在拥有的,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

爱情的心得篇5

相信很多人和我一样,被这个春节吓到了。出生至今,从未有过这样的新年。

小年夜图书馆借一些书,心理想它们也许能陪伴我,度过一个惶恐时期。然而发现,在家读不进去。是我心态焦灼吗?还是我借的书,本身有点问题呢?

借了一本马尔克斯《霍乱时期的爱情》。书名早已如雷贯耳,据说作者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就许诺要写一个圆满的爱情故事。马尔克斯反对爱情的悲剧传统,他用温暖的故事情节为底料,奉献出一部与众不同的,反映老年人爱情的小说。

然而,在阅读这部名著时,我经常中断。是因为故事不吸引人,还是因为叙述语气,或是因为我读书缺乏耐心?

恐怕三个原因都有。

小说男主人公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一出场,我就有抛弃阅读的念头。每个阅读者,都怀揣着各自不同的目的去阅读,就算是没有目的,纯解闷翻翻,也算是一种目的。

记得若干年前,网上曾排名最难阅读的几本书。《红楼梦》和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赫然在列。为什么会被认为难读?我试图用自己的理解来分析一下:

大多数读者,不喜欢那种半文半白的叙述语言,不管文言文有多么典雅,多么节奏感和铿锵有力,年轻一代会敬而远之这种大部头。

魔幻现实主义的代表人物马尔克斯,那种语言,又是另一种折腾。随便翻动几页,发现他几乎每个句子里面都要加定语,大量的定语。

书中随便抓两句:而在皮奥第五死于一次之路不善的肠绞痛之后,也是叔叔担起了照顾母亲的责任。

她不寒而栗,就像年少时曾看见弗洛沦蒂诺﹒阿里萨站在她的床脚一样,只不过后者的出现并非出于仇恨,而是出于爱。

马尔克斯式的语言风格,也是形容词不可或缺式风格。这会让句子变长,也会弱化读者对主语的注意力,渐渐地,一点点地,终于不知作者所云是何物……

意识流小说,都有这个特点,大段的内心独白,大篇幅的人物动态缓慢描写,几乎没有人物语言和对话。可以这样说,如果一个小说阅读者,是以解闷为目的,这种小说非但不会起到解闷作用,还会让人更闷。

我觉得,喜欢这类小说的读者,应该是职业作家。一个以写小说为职业的作家,写故事已经山穷水尽,写不出更精彩的情节时,马尔克斯魔幻现实技巧可以说是一根救命稻草,把本该注重情节的小说,转向侧重写作技术技巧。

不记得是哪位大家说过类似这样一句话:好故事早已被前辈们写尽。

小说落入技术层面是必然?只能说,把握话语权的评论家真把小说往这条路上领,小说会越来越小众,离百姓原来越远,一如曾经的宋词元曲一样。如果大部分人一读书一拿起书,就觉得头疼,这是文本文学(尤其是长篇小说)即将消亡的一个表征。当真实生活远比小说精彩,你说我为何还要去阅读你那无聊的小说?

马尔克斯的小说,让我觉得阅读乏力,恐怕还与我对好小说的定义有关。这本书中的故事,有他亲生父母的爱情影子,但他自己对骇人听闻的瘟疫有多少体会,我很质疑。也许是大师够理性,在人类焦虑面前,仍然可以用私有的浪漫的爱欲去抵挡。毫无疑问,它不是我心里的好小说。我心中的好小说,就得有吸引人的情节,富有智趣的语言,如果能捧腹大笑,令我手不释卷,我必然会高赞。最起码我内心优秀的小说,一定要有一口气让人读完的欲望。

情节拖沓缓慢,如果著名作家的著名作品出现这样的示范效应,那么小说真可能会走进死胡同。

雨果曾说,一般化是作者缺乏天才的表征,这对艺术来说,糟糕而致命。

?霍乱时期的爱情》当然不是没有一处闪光点,马尔克斯有那种大师情怀,不少直抵人灵魂的金句,散布在小说中,比如,描写乌尔比诺医生衰老无助,又不得不维持孱弱的生命“他还在尽可能地维持它们,那全是出于在死亡黑暗中找不到上帝的恐惧”。反过来说,小说有一些细节,会令格外挑剔的我不舒服,甚至质疑这位魔幻大师领悟力。普通读者也许不会如此。

对于中国读者来说,拉丁文学中,长长的人物名字,很考验阅读记忆力,不过对于喜爱多层次语言的阅读者,一定不会构成任何问题。我认为一部伟大的,不可逾越的作品,是不易被模仿。小说的语言可以模仿,但多写几段就会露陷,因为作者的灵魂独一无二。如果一个写作者的风格,一下子就被模仿,并被后来者赶上,那他(她)还不能算大师。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公式简单到不可思议,这是用简洁之美表达深奥理念的一个典范。

这个春节并没有停止阅读,只是人各有所需,心灵归属也不一样啊……

爱情的心得篇6

过于真实的人生和爱情

在读这本书之前,看书名《霍乱时期的爱情》,我还以为这是一个至死不渝的爱情故事。一个动人的爱情故事,应该是有迷人的男女主人公,超越现实的故事桥段以及让人动容的情话誓言。在《霍乱时期的爱情》里其实并不缺少这些——那段持续了半个世纪的爱恋。可是,我却觉得,它在说的好像并不是爱情。

一个贯穿了整个故事的情节在我读来总是也些不愉快。阿里萨爱了费尔米纳半个世纪,可是在固守精神上的爱恋的同时,他的肉体上却也从来没有缺少过女人。女生大多是有感情洁癖的,所以读书时我一直在想,这种爱到底是不是真爱呢?肉体上的欢愉和精神上的爱恋是否其实是不矛盾的,是可以共存的。我不知道。

书中有句话说,爱情分为两种,一种是腰上半部的爱情,一种是腰下半部的爱情。我已经非常清楚男人几乎都是视觉动物。但在知乎上我曾经看到这样一个问题:你曾经为你暗恋的人做过最傻的事是什么?几百个答案中不乏深情到让人动容的男生的暗恋的故事,让人感叹原来他们也可以用情深比女人。

或许,每个男生心中都有个沈佳宜,但这并不妨碍他们和别的女人做爱。

我想每个女人都曾经渴望过一个完美伴侣。但是完美伴侣真得存在吗?就算完美如医生,在书的前三分之二,他几乎无可挑剔。可是他也曾经出轨过。在我幼稚的想象中,费尔米纳此时应该决绝地离开医生,离开一个对自己不忠的丈夫。可是她没有,她只是冷战。而当最后医生亲自去接她时,她非常开心,想着他终于来了。

也许这才是真的生活。“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婚姻将爱情消磨成亲情”,仿佛爱情是一切,可是马尔克斯其实也在书中隐晦地指出,完美的婚姻其实并不要爱情。医生和费尔米纳的结合并不是因为爱情,可是他们也相濡以沫地度过半个世纪,除却那一点点不完美的插曲,他们非常和谐。

年老的费尔米纳对阿里萨说,年轻时候的那段时光其实并不是爱情。是吗?可是在我年轻的心看来,那就是爱情啊,而且是那种我非常向往的热烈的爱情。医生和费尔米纳结合并不是因为爱情,可是在作者那细致的对于日常的描写中,我却认为,那其实也是爱情。

所以,爱情究竟是什么?

还有,为什么我们需要爱情?

我只能说,马尔克斯把这一切写得太真。读完后我觉得心很重,感觉自己仿佛也经历了这世间的百般爱情。够了,不用再爱了,虽然我还没有爱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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