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中村调研报告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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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凿的事实是调研报告的价值所在,一定要遵循客观事实,通过标题和摘要,读者可以快速了解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论,下面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城中村调研报告8篇,感谢您的参阅。

城中村调研报告8篇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1

一、“城中村”:推进城市化发展中出现的现象

我省已经确定了提前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战略目标,加快城市化进程是实现这一战略目标的必由之路,而“城中村”则是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当中出现的现象。

所谓“城中村”,是指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城市化快速推进而把周边地区部分村落及其农用地一起纳入城市用地的范围,使大部分农用地的性质由集体所有制转化为全民所有制,而在征地过程中返还给乡村的用地和以前的村民住宅用地、自留山等则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在维持征地前的集体所有制性质不变的土地上以居住功能为主、且深受城市影响的农村社区就被称为“城中村”。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发展,城区范围不断扩大,原先城区周边的村庄,现在区域位置上已成为城区的组成部分,成为一道城市建设发展中的特殊景观——“城市里的村庄”。“城中村”在行政上已是城市的范畴,属于街道管理,但“城中村”仍然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管理体制。“城中村”农民的土地大部分已经被国家所征用,不再从事农业耕作,其经济来源主要依靠第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生活方式也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已不再是传统意义上的农民。

二、“城中村”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是发展中出现的现象,也给城市发展提供了宝贵的空间,但是,“城中村”也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土地利用粗放,土地资产流失

由于“城中村”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造成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低下,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够衔接,且往往含有院落和小块菜地、猪圈等,房屋容积率低,土地利用十分粗放。同时,“城中村”的土地区位条件相对优越,土地的产权又属于村集体所有,这样,优越的区位条件和相对于城市低廉的土地价格,使“城中村”中不规范的房地产二级市场特别活跃,导致由于规划和基础设施改善而使土地升值的部分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

2、管理体制不顺,管理难度较大

“城中村”周围已经被城市社区所包围,而“城中村”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社区,它既像城市又像农村,既不是城市又不是农村。从管理体制上考察,城市社区的管理体制与农村社区的管理体制有较大的区别,它们在“城中村”形成矛盾和冲突,有时又会出现管理上的“真空”,“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村、镇管理又不力。这样,村集体组织和村民受利益的驱动,乱搭乱建成风,违法违章用地十分普遍,住宅用地严重超标。

3、人口构成多元,社会治安堪忧

“城中村”的人口构成十分复杂,并不是以前所认为的城乡二元结构。据调查,“城中村”的人口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构成:首先是当地的原有“村民”(部分村民的户籍实际上已经成为市民),其次是租用“城中村”村民住宅的城区市民,第三是来自外地、职业构成十分复杂的外来人口。特别应当指出的是,由于租金低廉,“城中村”容易吸引外来人口,出租房中聚居了大量缺乏有效管理且职业构成和宗教信仰十分复杂的人员,因此可能成为滋生“黄赌毒”的温床和违法事件发生的策源地,这种状况的存在制约着城市的健康发展。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2

一、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

“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

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

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

“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

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 “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代表大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宁波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而获得全国六个三连冠城市只有6个,但“城中村”的存在给文明城市创建带来诸多麻烦,通过改造,可以完善中心城区核心区的窗口形象,充分展示北仑区域的特色和品位,为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条件。中心公园、行政中心周边已是北仑的核心区块,是展示北仑形象的重要窗口,而位于该地段的隆顺村、贝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三、我区“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优势及困难

(一)我区“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xx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面临的困难

1、村民期望的问题。

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

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3、安置落实的问题。

我区目前安置有现金补偿或调产安置二类,绝大多数村民选择的是调产安置。问题是安置房都是先拆后建,过渡期长的达到5—6年之久,而每个村民每月过渡补偿费目前是300多元,每户不超过700元的过渡费无法租到象样的房子,何况村民还失去了原有的房租,收入减少。安置房地点大多与原有居住地有一定距离,村民也不满意。区内原有的安置房档次都不高,问题还很多,如高凤新村、滨海锦园,村民反映强烈。由于用地紧张,以后的安置房的都是高层电梯房,如隆顺村安置房,而村民最好选择楼梯房。

4、资金缺口的问题。

据初步测算,按照现行拆迁安置政策,若对15个“城中村”全部改造,收支相抵,大约需亏损60亿元,这给区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即使是部分村采取整治办法,每户需要2万元,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按10318户计算,约需整治经费2。1亿元。

5、社会舆论的问题。

目前整个社会舆论对“城中村”改造十分不利,提到“城中村”和征地拆迁,都一味指责当地政府,如果发生事件,干部则要承担严重后果,基层街道乡镇已经很难开展工作,一些群众则漫天要价,各地最牛“钉子户”层出不穷,许多群众已经到了完全不讲理的地步。

6、老年房等的问题。

老年房是北仑一大特色,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都少不了老年安置房,而目前的隆顺村则取消了老年安置房,代之为房票、货币补贴、人头方式,但老年村民并不领情,多次到区、街道上访过。另农村祖堂(祖屋)也是一大问题,“城中村”散落着大量祖堂(祖屋),如隆顺村就有大大小小祖堂(祖屋)28座。以前的“城中村”改造都新建了祖堂(祖屋),就是现在正进行的隆顺村改造也兴建了规模不小的祖堂,可是将来的“城中村”改造却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去兴建这样祖堂了。

其它问题:“城中村”拆迁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失去廉价居住房,难以维持生计,企业反映招工更难。如新碶环卫站现有员工500多名,按要求下步要达到1000名左右,但因没法安排宿舍,很难招到新员工。“城中村”改造后,村民失去了原来租金来源,收入减少,虽然拆迁能得到赔偿,但许多村民没有理财观念,一夜暴富后结局各异,村里也同样涉及到后继发展的问题。

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建议

(一)保障百姓权益。

“城中村”改造其实是利润再分配,目前北仑“城中村”改造不可能做到资金平衡,必要的投入是肯定的,但如果过多投入对其它的百姓又不公平,所以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城中村”村民关心的安置先行、安置房质量、货币安置价格、老年村民补贴等热点问题要全盘考虑,制定政策要反复酝酿,让绝大多数村民能够接受,然后才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中村”的村民体会到政府温暖。

(二)着手统一运作。

“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采用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其中,征地、拆迁、配套建设按现有职能分工执行。村庄整治改造工作由新碶街道牵头,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配合,“城中村”整治改造中的与新农村建设有关体制创新等工作由新村办牵头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城市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原有支出渠道列支。“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收统支。“城中村”改造资金需要作一个中长期预算,分期实施。

(三)进行分类改造。

第一类:整体拆迁重建型,包括千丈、星阳、隆顺、凤洋(新凉亭)、横浦(骆亚线北)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较差,地势相对较低,交通瓶颈明显,严重影响城区总体形象,整体拆迁后可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核心区块的整体形象。

第二类:周边整治完善型,包括大路、向家、贝碶、小山和高潮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尚可,局部存在交通节点,但有些区块主要道路周边建筑形态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开发之后,有利于消除交通瓶颈,改善市容市貌,整体提升区块形象。建议此类区块可通过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统一开发店铺的形式实施改造,既改善市容整合形象,又起到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农民创收的作用。

第三类:保留完善整合型,包括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以及凤洋安置新村。这一类镇安、五星、凤洋大部、沿海局部安置新村,都是在20xx年以后新建的农民住宅,建筑质量较高,内部设施完善,适当整合即可。新大路两侧内大路、贝碶村大多数建筑系90年代以后拆迁安置房,也以内部设施整修,完善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解决立面形象,按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模式予以整治为主。备碶地块近期不符合开发条件,永丰、沿海大部四面已被工厂包围,建筑密度很高,近期也不具备开发条件,逐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另外,对老街区块设想同步考虑城市设计,尽可能按老街坊风格实施改造,努力实现老街区的改造更新与延续历史文脉的有机结合,尽可能把它建设成为具有宁波“城隍庙(老外滩)”或上海“新天地”风格的商业步行街区。

(四)做好持续发展。

“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级部分二产、三产用房也面临拆迁,集体经济有所影响;少数已转制的民营企业厂房也面临拆迁,搬迁压力较大。为此,应充分考虑给予村级二产、三产用地和民营企业工业用地补偿,以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五)处理关联问题。

大规模拆迁以后,“城中村”外来人口居住问题也需配套解决,由无序出租农民住宅为主,转向集中建造外来人口居住地来有序解决外来人口居住问题。

“城中村”改造说起难,做起来更难,可谓是目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天下第一难事,根本没有什么灵丹妙方,但如果不去推进,那些“城中村”就永远存在。实际证明,“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越晚就越被动,改造成本越高,改造难度和风险越大。越早改,政府所支付的成本越低;越早改,城市综合管理秩序也就越早统一。目前北仑“城中村”问题突出,但也有优势,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投入、科学运作下,通过艰苦努力,“城中村”改造必然有新的进展。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3

我校调研小组于5月19日开始针对韩店镇城中村改造情况作了初步的调查了解,期间我们掌握了一些基本情况,但也看到了一些问题。现将其作简单总结汇报。

一、城中村改造的基本情况

韩店镇的城中村改造集中在县城所在地韩店村以及紧邻的两个村庄即黎岭、经坊。自去年县里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作出安排至今,三个村在地域村情、总体思路、具体方法、改造进度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

黎岭村:自去年底以来,黎岭村已针对新村改造作了两次表决,一次支部大会表决89%通过,一次入户表决85%以上同意,之后外请专家讲课,5向百姓宣传改造的目的意义,还出去太原清徐、晋城等地参观学习,现在已有一基本成型的草规出来:已择好一地先建回迁房,待村民搬出后再对旧村进行改造,而且改造工作都由村集体统一组织规划。对村民的补偿初步设想户均200平米,40平米左右的商铺。据村支书介绍这样的设想是完全有能力兑现的,而且所有环节都围绕稳妥二字操作,程序正在进行中。

经坊村:占地2平方公里,人口3000余,与韩店村最大的不同在于地处县城边缘,村民大多以务农为生。这次城中村改造,经坊村有一个大致想法:借县城黎都西路东延占地的机会(政府行为,已拆民宅40-50户,一撞高层村民住宅楼已在建设中),村里再进一步运作,在此栋住宅楼旁再加盖几栋回迁楼,之后对旧村进行统一规划改造。村支书陈书记也曾流露:只要政府给政策,并改造后的利益原原本本给百姓,而且让百姓不但上楼了,还要有出路(谋生),村集体自己搞改造也是大有积极性的。当然这些都还在酝酿阶段。

韩店村是县城所在地,人口5000余人,村民大部分集中居住在县城中心地带,百分之80的村民完全失去了土地,靠作小买卖、出租房屋、自办小企业小作坊等自谋生路,由于其人口众多、土地较少、又是县城所在地、外来人员多带来很多复杂问题等原因,所以韩店村采取了顺应潮流、让利百姓、先易后难、先远后近、自主改造先行先試的原则方法,把全村分为三个改造片,计划进行自主改造先期试验性操作。而且处于村子边缘地段的潜家窑(村西南口)和后窑(村西)的部分村民在经得村委会同意并履行一些简单手续后已经开始动作。两处建筑地的改造背景和方式大体相同。

综合这样的情况,我们就针对性地选择了韩店村潜家窑一地作了专门走访。据这一带住房改造的负责人介绍:潜家窑建筑地所有6户居民已分别向城建局、村委会递交了住房自主联合改造申请规划书。而县里镇里在村庄改造方面尚没有具体政策框框限制,潜家窑一带又地处边缘地带,不会对整村的长远整体规划造成太大影响、面积不大涉及住户不多、居民改造热情较高且不存在邻里纠纷。村委也本着先行先试、不影响大局的原则原则同意、允许改建。在这样的总体情况下,潜家窑处6户居民联合起来,拆掉原有住宅,连同原来的公共通道,加之西边的建筑公司租用的土地,在这基础上开始新建5个单元的7层住宅楼。住宅楼占地大约2亩,总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可安排70余户居住,原来的6户居民每户补偿220平米,外加5万元,其余按每平方1480元的价格出售。当说到居民的水电暖等基础设施问题时,该负责人说:供水没问题,排水也还可以,目前就是冬季供暖没有着落。

二、城中村改造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瓶颈”问题

土地问题事关规划、拆迁和安置补偿等问题,涉及村民的根本利益,是各地在“城中村”改造工作中公认的“瓶颈”问题。目前来看,即将改造的三个村子中,只有黎岭一家找到了建回迁房的落脚地,操作起来相对比较好一点外,其它两村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难题。经坊村想与政府修路占地搭便车,且一切工作正在摸索,而韩店村地处县城中心,人口密度大,外来人口多,情况复杂,由于可用地极少因此给城中村改造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出现了村民自主开发的先例。于是又带来了另一些值得关注的问题:宅基地所有权归属问题,占用集体土地问题,住房改造后土地收益分配问题等等这些都是制约城中村改造的“瓶颈”。

2、规划问题

我县目前还没有一个全面的“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尚未出台具体的“城中村”改造方案。而且“城中村”类型复杂,特点不一,“一村一策”在具体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矛盾也很多。所以三村三个样子的改造规划,往往容易与县区的'整体及长远规划控制要点产生矛盾,这样就会造成大量时间、人力和资金的浪费,甚至有其他的问题出现也极有可能。再者,据城建局张文武局长介绍:我国的规划法规定,规划工作只针对国有土地的主权者,在建的村民宅基地要求给于规划没有法律依据。这就使我县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处于两难境地。

3、居民新居的公共设施配套问题

这其实可以说是规划问题的次生。由于在建的村民不具备规划主体的资格,在没有统一规划之内的住宅,其公共设施如水暖电等就不在其负责范围。这样的情况是否会产生更多的社会问题可想而知。

4、统筹协调问题

在调研时我们发现,村社普遍反映“城中村”改造涉及部门较多,但却没有一个明确的、强有力的机构或部门来指导村社进行改造,遇到问题不知向何处请示汇报,办事无门。同时,村社在“摸索”中开展改造工作,感到难度极大。一些“城中村”改造试点项目在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有关职能部门也难以协调解决。如前文所述,潜家窑一地的住房改造过程中遇到的一系列问题在改造初期就很棘手,同时也是我们有关部门应该关注的大问题。

5、村民权利与公平问题

按照我国法律,公民应享有同等的权利。而韩店村潜家窑之地的改造工作虽然不是擅自行为,同时也是村民积极响应政府号召的非典型范例,也在有限范围内履行了一些简单的手续,但是很不完备经不起推敲。而且在占用公共通道及租用土地方面,怕也会伤及韩店村村集体的利益以及其他村民的权利。出现这样的先例,也可能产生不良的社会效应,到那时侯恐怕想刹车也来不及了。

6、被改造地片村民的出路问题(就业问题)

据了解,韩店村80%的村民已完全失去了土地,村支书介绍说,就帐面上的1000亩土地,由于近几年的被占也只有500亩,所以1/3的村民依靠自办家庭作坊、出租门面、开办小型企业等方式自谋生路。这些村民在村子改造后的生计问题就会成为韩店村甚至全县的一个较大的社会问题。更何况,在尚未全面开展工作的今天,这些个与村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生存问题已经显现出来。我们在走访部分村民对城中村改造问题的看法时,有的村民已明确表示:改造工作只有在满足他的谋生需求(如门市、就业、经济补偿等)的前题下,他才会签同意改造的协议,否则他宁愿按部就班地过现在的“旧”生活。

三、对城中村改造工作中突出问题的几点思考

“城中村”改造是挖掘我县发展潜力、造福于民的必由之路,是我县“四个发展”的应有之义,是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重要一环。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必须立足长远,尊重和保障村民的利益,在政策上给与支持和倾斜,充分调动各方参与改造的积极性。现将有关意见和建议简单归纳如下:

1、政府应及早谋划、提前介入,发挥好统筹、协调、指导作用。(规划)

2、作好对村民的宣传、引到工作,以利于工作顺利展开。(土地法规)

3、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在法律范围内大开绿灯,全县一盘棋。(补偿)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4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 “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宁波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而获得全国六个三连冠城市只有6个,但“城中村”的存在给文明城市创建带来诸多麻烦,通过改造,可以完善中心城区核心区的窗口形象,充分展示北仑区域的特色和品位,为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条件。中心公园、行政中心周边已是北仑的核心区块,是展示北仑形象的重要窗口,而位于该地段的隆顺村、贝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三、我区“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优势及困难

(一)我区“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02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面临的困难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3、安置落实的问题。我区目前安置有现金补偿或调产安置二类,绝大多数村民选择的是调产安置。问题是安置房都是先拆后建,过渡期长的达到5-6年之久,而每个村民每月过渡补偿费目前是300多元,每户不超过700元的过渡费无法租到象样的房子,何况村民还失去了原有的房租,收入减少。安置房地点大多与原有居住地有一定距离,村民也不满意。区内原有的安置房档次都不高,问题还很多,如高凤新村、滨海锦园,村民反映强烈。由于用地紧张,以后的安置房的都是高层电梯房,如隆顺村安置房,而村民最好选择楼梯房。

4、资金缺口的问题。据初步测算,按照现行拆迁安置政策,若对15个“城中村”全部改造,收支相抵,大约需亏损60亿元,这给区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即使是部分村采取整治办法,每户需要2万元,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按10318户计算,约需整治经费2.1亿元。

5、社会舆论的问题。目前整个社会舆论对“城中村”改造十分不利,提到“城中村”和征地拆迁,都一味指责当地政府,如果发生事件,干部则要承担严重后果,基层街道乡镇已经很难开展工作,一些群众则漫天要价,各地最牛“钉子户”层出不穷,许多群众已经到了完全不讲理的地步。

6、老年房等的问题。老年房是北仑一大特色,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都少不了老年安置房,而目前的隆顺村则取消了老年安置房,代之为房票、货币补贴、人头方式,但老年村民并不领情,多次到区、街道上访过。另农村祖堂(祖屋)也是一大问题,“城中村”散落着大量祖堂(祖屋),如隆顺村就有大大小小祖堂(祖屋)28座。以前的“城中村”改造都新建了祖堂(祖屋),就是现在正进行的隆顺村改造也兴建了规模不小的祖堂,可是将来的“城中村”改造却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去兴建这样祖堂了。

其它问题:“城中村”拆迁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失去廉价居住房,难以维持生计,企业反映招工更难。如新碶环卫站现有员工500多名,按要求下步要达到1000名左右,但因没法安排宿舍,很难招到新员工。“城中村”改造后,村民失去了原来租金来源,收入减少,虽然拆迁能得到赔偿,但许多村民没有理财观念,一夜暴富后结局各异,村里也同样涉及到后继发展的问题。

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建议

(一)保障百姓权益。“城中村”改造其实是利润再分配,目前北仑“城中村”改造不可能做到资金平衡,必要的投入是肯定的,但如果过多投入对其它的百姓又不公平,所以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城中村”村民关心的安置先行、安置房质量、货币安置价格、老年村民补贴等热点问题要全盘考虑,制定政策要反复酝酿,让绝大多数村民能够接受,然后才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中村”的村民体会到政府温暖。

(二)着手统一运作。“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采用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其中,征地、拆迁、配套建设按现有职能分工执行。村庄整治改造工作由新碶街道牵头,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配合,“城中村”整治改造中的与新农村建设有关体制创新等工作由新村办牵头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城市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原有支出渠道列支。“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收统支。“城中村”改造资金需要作一个中长期预算,分期实施。

(三)进行分类改造。第一类:整体拆迁重建型,包括千丈、星阳、隆顺、凤洋(新凉亭)、横浦(骆亚线北)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较差,地势相对较低,交通瓶颈明显,严重影响城区总体形象,整体拆迁后可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核心区块的整体形象。第二类:周边整治完善型,包括大路、向家、贝碶、小山和高潮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尚可,局部存在交通节点,但有些区块主要道路周边建筑形态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开发之后,有利于消除交通瓶颈,改善市容市貌,整体提升区块形象。建议此类区块可通过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统一开发店铺的形式实施改造,既改善市容整合形象,又起到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农民创收的作用。第三类:保留完善整合型,包括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以及凤洋安置新村。这一类镇安、五星、凤洋大部、沿海局部安置新村,都是在2000年以后新建的农民住宅,建筑质量较高,内部设施完善,适当整合即可。新大路两侧内大路、贝碶村大多数建筑系90年代以后拆迁安置房,也以内部设施整修,完善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解决立面形象,按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模式予以整治为主。备碶地块近期不符合开发条件,永丰、沿海大部四面已被工厂包围,建筑密度很高,近期也不具备开发条件,逐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另外,对老街区块设想同步考虑城市设计,尽可能按老街坊风格实施改造,努力实现老街区的改造更新与延续历史文脉的有机结合,尽可能把它建设成为具有宁波“城隍庙(老外滩)”或上海“新天地”风格的商业步行街区。

(四)做好持续发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级部分二产、三产用房也面临拆迁,集体经济有所影响;少数已转制的民营企业厂房也面临拆迁,搬迁压力较大。为此,应充分考虑给予村级二产、三产用地和民营企业工业用地补偿,以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五)处理关联问题。大规模拆迁以后,“城中村”外来人口居住问题也需配套解决,由无序出租农民住宅为主,转向集中建造外来人口居住地来有序解决外来人口居住问题。

“城中村”改造说起难,做起来更难,可谓是目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天下第一难事,根本没有什么灵丹妙方,但如果不去推进,那些“城中村”就永远存在。实际证明,“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越晚就越被动,改造成本越高,改造难度和风险越大。越早改,政府所支付的成本越低;越早改,城市综合管理秩序也就越早统一。目前北仑“城中村”问题突出,但也有优势,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投入、科学运作下,通过艰苦努力,“城中村”改造必然有新的进展。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5

城中村问题,已经严重制约着城市的建设和发展,为加快城市化进度,一场轰轰烈烈的城中村改造运动正在进行当中。

一、城中村的由来

从狭义上说,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全部或大部分耕地被征用,农民转为居民后仍在原村落居住而演变成的居民区,亦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上说,是指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城中村”具有农村和城市双重特征,是城市化进程中的历史产物。有以下几种情况:

第一种、位于城市建成区内,早已没有农民户口和农业用地,早已改成街道办事处、居委会城镇管理,撤消了乡、村行政建制,已经没有农民集体财产和宅基地产权的地区。

第二种:村内已没有耕地。原自然村除宅基地以外的土地已被征用,变为城市建设用地,村内已无农民集体财产。虽然一些村已将农村村委会改为城市型居民委员会,农民也已农转非,成为城镇人口,但农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国有,宅基地和房屋产权还是农民产权。

第三种:“城中村”现有土地产权还属于农村集体所有,村民以非农收入为主。土地已经全部或大部份被国家征用,虽然村中农民已全部转为城市户口,但农民宅基地还未被征为国有,其土地本质仍未发生变化,这部分“村”至今仍然还是“村建制”,实行村的管理方式。甚至还有不少农民集体财产和村办企业经济实体。

第四种:还有部分耕地 ,仍是乡政府、村委会建制。还有不少人是农民户口。农牧种植业仍占一定比重的村落。

二、目前“城中村”的现状

根据2009年的调查,我市主城建成范围内共有村庄402个,涉及村民约32.4万人、10.2万户,村庄占地面积约28km,建筑面积2276万亩。在这个402个村庄中,约有50%为“城中村”,50%为“城边村”。

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严重影响城市形象,“城不城”“乡不乡”成为目前城市的尴尬。城中村对我市的影响,不仅表现在城市形象和卫生、环境上,还有城中村缺乏统一规划,建筑没有章法,“握手楼”、“接吻楼”普遍存在。

市里有关方面的一份公开材料中这样表述:城中村存在市政设施不配套、社会治安混乱、建筑安全和火险隐患突出等问题,部分城中村已成为滋生犯罪活动的温床。有的城中村内黑作坊、黑工厂泛滥,制假造假等扰乱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群众食品安全的问题突出,造成诸多社会隐患和城市问题,对城市现代化发展形成严重障碍。

我市主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城中村”呈现如下特点:

1、量大面广

在有限的地域范围内有多达402个村庄,涉及村民约10万多户,30多万多人,而且从城市核心区到城市边缘均有分布;

2、建筑密度大,容积率高,改造难度大

我市“城中村”的平均建筑容积率0.8,二环路内达1.43,有相当一部分村庄的容积率在2.0以上。部分交通条件好,靠近市场的村庄甚至高达4.0。远高于一般的城市居住小区1.8的容积率,改造的难度很大;

3、增长的势头十分明显

从“城中村”的分布看,二环路沿线的村庄建筑密度最大、容积率最高,而且增长的势头十分明显;

4、违法用地、违法建设严重

“城中村”、“城边村”常常利用土地的区位优势,大量出租集体土地,2004年违法用地清理的8000余宗,近13万亩土地,大部分发生在“城中村”、“城边村”。同时,“城中村”的违法建设较为严重,特别是当城市建设需要进行拆迁时,许多村民把加层等违法建设当作获取高额补偿的一种手段。

5、旧村建设逐步扩展,新村建设不断增加

“城中村”地理区位优势明显,出租经济发达,经济收入较高,许多村庄采取各种名目新建住房,但其旧村却坚决不拆,全部出租。“城中村”并没有随新村建设而得到解决。

三、城中村改实施方案

我市将按“成熟一个、启动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的动态管理机制,用5年时间全面完成“城中村”改造工作。

1、整改方案

主城的几个区要注意政策统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城中村”改造氛围,把“城中村”改造的组织程度提到最大化,把各级干部的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化,把“城中村”居民的积极性调动到最大化,培育市场引导力、组织社会参与力,运用法律和制度约束力,发挥党政推动力,4管齐下,形成合力,引入市场机制,注重人性化拆迁、有情拆迁,广泛宣传,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充分发挥社区和街道办事处的作用,推动“城中村”改造重建工作。

2、整改计划制定拆迁补偿政策

城中村改造的难点在于城中村居民的支持和理解,以及拆迁补偿政策的制约。全市有402个城中村,农房建筑面积有3800多万平方米。用一组数字作比较:这两年昆明城市商品房建设面积每年约为500万平方米左右,那么城中村农房建筑的面积就相当于7到8年商品房建设的总量。

按照城市的规划布局,建城市的新社区,把绿化、城市道路、市政基础设施、社区配套学校、医院等配套设施都要在城中村片区拆迁过程中体现出来。

3、整改进度成立专门领导小组具体实施

昆明市不久前制定了“城中村”5年重建工程计划,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明确提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市级规划、区级实施,统一设计、各具特色,优化布局、完善民生的要求,全面改造“城中村”。

4、社保政策三月底出台

按今年确定的任务,今年是10万人左右,如果把5年的都算进去的话,统计居民是76万左右。

5、保障村民的利益

老百姓的房屋面积如何保证,今后的收入怎样保障等,是昆明市委、市政府要着重解决的问题。我们会保证居民最直接的利益。

拆迁补偿等政策指导性意见月底就会出台,目前正在进行社会保障方面的研究。最迟所有的政策要在3月底前全部出台。

6、整合村外土地重建实现村民、市民、企业等多方共赢

改造的大原则是“政府主导,企业参与,市场运作”。在改造和重建中我们会把城中村周边片区的土地一并整合起来,作为城中村重建的土地用地,从而让社会赢、村民赢、企业赢。政府不追求任何赢利,我们在设定政策时就很明确,涉及到城中村改造与重建的很多收费性项目都要免掉。按照陈得水市长的要求,就是要让企业得利,要让村民拆一次,富一截。

“城中村”改造成了市里重塑形象、实现跨越式发展必须迈过的一道坎。昆明“城中村”改造不仅事关“城中村”中的21万多居民,同时事关全市600万人民的安居乐业。在风上的一项调查中,认为“城中村”应该改造的占投票人的93%,认为不应该改造的只占7%。市里虽然没有对此做专门调查,但“城中村”改造是全国各大中城市都面临的问题,有一定的共性,因此,说“城中村”改造是市里最大的民心工程一点也不为过。

“城中村”改造同时也是市里最大的民生工程。“城中村”改造牵一发而动全身,从小处说可以让身处其中的居民能通过改造真正融入城市生活,享受城市化的诸多配套服务和福利;可以通过改造“城中村”实现治安环境和居住环境的改善,则每个城市居民都是受益者。从大处说,可以实现城乡联动、统筹发展,改造“城中村”,不仅腾出了城市人口密集区的空间,提升城市品位和综合实力,同时会因为“城中村”居民和外来人员的迁移带来郊区、郊县乡村的大发展。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6

(一)我市城中村现状

1、人口、住房情况

按以往统计口径城市规划区内有99个自然村,农村人口约8万人,住房面积约210万平方米。随着我市城市建设、工业园区的发展,部分村庄逐步前移,或被合拢包围,逐渐进入建城区。其中,传统建城区内有13个行政村,人口约2。8万人,住房建筑面积91万平方米,其中,八十年代以前住房建筑面积占总数的55%左右,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中期住房占总数的40%左右,九十年代中期至今占5%左右。八十年代前房屋大部分房屋以砖木石结构为主,建筑质量较差,部分房屋已构成危房,整体布局杂乱。

2、基础设施配套情况

城中村大部分地方脏、乱、差、挤、旧等现象十分突出,路面自然损坏、坑洼不平、宽窄不一,缺乏必要的给排水、卫生、医疗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往多采取哪“疼”医哪的办法,治标不治本,严重影响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区域环境的改善,制约了城市的发展。

3、城中村改造试点情况

为改善驻城村民居住条件和推进城市建设发展,市政府于20xx年在紫荆山街道司家庄社区实施了城中村改造试点工作。通过试点项目,一定程度上积累了在城中村改造中建设管理、盈亏平衡调控、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方面的经验。目前,我们正依据试点经验,借鉴外地经验,论证拟定我市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希望能够借此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

(二)城中村改造存在的问题

城中村改造建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工程,能不能达到政府、村民、村集体(开发商)三满意的效果,是城中村改造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尤其是产权、规划、土地及拆迁补偿安置等问题,给城中村改造带来了很大的压力,令改造工作步履艰难。

①产权问题。主要是因城中村大量违法建筑的存在与土地产权的特殊性,令改造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承认违法建筑的产权,则鼓励了违法行为,会引起新的抢建;如果不承认产权,考虑到法律依据不足及违法行为的普遍性,对该部分违章建筑难以实行强行拆除,令改造无从进行。

②规划容积率指标控制较严。城中村现状开发强度大,大部分城区容积率高,市政公用设施缺乏。在已无空地可以置换的情况下,城中村若按常规规划容积率要求实施改造,不仅村集体(开发商)无利可图,恐也难以接受。融海集团(长裕社区)北海公司在电影院南申请实施旧村改造,因拆迁补偿面积大、新建规划容积率指标控制问题,几近“流产”就是一个例子。

③拆迁补偿问题。城中村现状住宅面积大,建筑成本高,尤其是住宅用于经营的住房,每年还可为业主带来相当可观的租金收益,其所需要补偿安置的成本巨大(现拆迁住房按产权调换比例一般在1:1。2以上)。而且,业主对于拆迁普遍有抵触情绪,这给改造单位带来巨大的改造成本与风险,令开发改造的村集体(开发商)望而却步。此外,业主倾向于只接受住房补偿,进一步加大了规划的困难。

④土地供应问题。为保证改造单位在改造中赢利或至少不亏损,政府需要给改造单位实行大幅度的地价优惠政策(土地零收益),这不仅影响到土地收益,而且容易造成土地供应失控,冲击商品房市场。

⑤城市整体观念问题。目前我们已受理了8个城中村改造申请。从其申请情况看,这8个城中村中有4个村申请利用空闲地边建设回迁楼、边建设商品楼开发,用开发利润部分补贴旧村搬迁费用,进而推进旧村改造。若其真正做到按申请及规划要求达到拆建同步原则完成整体改造,则互利可行;若借旧村改造的名义将空闲地开发建成商品楼后出售,不再推进旧村改造则其行为就成为变相开发,势必增加今后旧村改造成本。另外,部分现已实施的旧村(城)改造项目,在制定改造规划方案时,缺少前瞻性和延展性,城市建设的

整体观念不强,太注重改造和利润率,先干效益高的,后干效益低的;以前就存在先干路两边,中间没人管的状况,造成市区“夹心房”地带的存在,而“夹心房”区域一般无开发价值或利润,为城市建设留下“后患”。

⑥缺乏规范性指导意见。目前,我市旧村改造项目的运作实施缺乏指导性意见的规范约束,对旧村改造项目规划、土地、拆迁、建设、后期管理等缺少统一的指导意见来规范监督,特别对改造项目实施中的经营收入部分应用于村民的社会保障、医疗保险经费及发展集体经济等。该资金的支配使用,尚需建立行之有效的使用、审计、监管机制。

以上问题的存在,使我市城中村改造实际启动的少,等待观望的多。作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我们有责任做更多的研究和工作,并希望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共同推进。

(三)实施建议

1、尽快完善城中村改造规划方案。城中村改造本身就是对城市进行高速优化,使之更加合理。因此,必须坚持规划先行的原则,在我市现有城乡一体化规划的基础上,要抓紧编制全市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以及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使全市城中村改造工作,在规划的指导下有序进行,达到既能有效改善城市面貌、提高村民居住条件,又能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目的。

2、尽快出台中心城区旧村改造实施意见。通过试点项目经验,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进一步论证完善已拟订的《关于城市中心区域内旧村改造的若干意见》(讨论稿),抓紧修改,争取市政府早日批复,指导城中村改造工作。

3、尽快明确城中村改造土地支持政策。按照“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原则,对于由村民集资、政府或村集体统一组织建设房屋用于村民回迁居住的,可划拔供应,其住宅参照经济适用住房办法管理;采取整体拆迁、商业运作、连片开发的,可实行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改造后按商品房住宅管理,对土地出让收入,由市政府按项目盈亏平衡测算,给予部分或全部返还,用于拆迁补偿安置及村民保障。

4、尽快建立城中村改造相关监管机制。要尽快建立城中村改造的相关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规范运作。包括:①城中村改造涉及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应依法按城市总体规划和改造项目详细规划要求进行监管;②改造项目要严格履行施工许可、图审、质量和安全监督、竣工验收等监督程序的监管;③改造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和审计部门应发挥指导监督作用,对旧村拆迁补偿、经营收入及使用等要实施有效指导、监督的监管等。

总之,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难度大,改造目标既要符合城市规划标准,又要切合城中村的实际情况。改造过程中,应以推进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实行政府调控与市场运作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宏观职能,调动村民的积极主动性,关注村民生活模式的变化,使城中村融入城市,彻底完成我市城中村的城市化过程。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7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改造成为推进天穆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走向现代化的必然和机遇。此项惠民兴业工程,对于改善全镇群众生活水平、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形象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势在必行。

一、基本情况

20xx年,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改善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城市品位,市委、市区政府做出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城中村改造任务的战略性举措。天穆镇严格按照部署要求,在区委、区政府统一指导下,于当年10月启动了城中村改造工程。改造工程共涉及9个村,1.4万户民宅和30万平米公建的拆迁任务。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以区委、区政府制定的《北辰区加快城中村改造的意见》和《城中村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为指导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公平公正、阳光透明、依法依规、稳妥推进”的方针,统一思想、赢得民心,成立了以镇主要领导为总指挥,中心组领导为成员的城中村改造指挥部,从各部门抽调骨干精英,细化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法,举全镇之力,打好城中村改造这场硬仗。在全镇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全镇已完成6个村2840户民宅和7.5万平方米公建的拆迁任务,占启动量的73%。其中,闫街、马庄还迁房建设地块已全部拆迁完毕,具备进场施工条件,南仓、刘房子两村已进入还迁房主体建设阶段,天穆、王庄村民宅核量和公建评估工作已全部完成,适时启动拆迁。清理、整合天穆幼儿园地块50亩土地,实施天穆西苑一期10万平方米还迁房建设,为实施天穆村城中村改造拆迁工作创造了条件。

二、存在问题

一是追求利益最大化,影响拆迁积极性。部分被拆迁群众因选房意愿与拆迁政策相抵触,认为凭自己实力一辈子也不可能买到房,就这一处宅基地,现在不提出高要求以后就没有机会了,是一锤子买卖,利益最大化造成心理上不平衡。

二是拆迁群众相互攀比,造成拆迁进度缓慢。部分滞留户认为村里多年来没有新放宅基地,子女结婚都是自己出资在外购房,此次拆迁要求同困难户一样享受阳光救助政策,“多要面积,少交钱”,因此迟迟不搬迁。

三是拆建同一地块,加大拆迁难度。这次城中村改造,我们采用的是“原拆原建”的方式,即在老宅基地上建新的还迁安置房,需要先拆后建,拆不出来就建不了,这不仅增加了安置成本,也加剧了拆迁工作的难度。

三、对策建议

为实施好城中村改造,不断提升群众居住环境,全镇上下要抓住重点环节,众志成城、攻坚克难、步步为营,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步伐。

1、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是城中村改造的关键。城中村改造事关群众切身利益,要使老百姓拆迁的放心、安置的满意,就必须发挥政府的组织和推动作用。城中村改造的关键是“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即所有改造项目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进行,政府牢牢把握改造项目立项规划、拆迁建设、回迁安置、管理服务等各个环节的主动权。通过对城中村的改造,从根本上解决多方面问题,一方面改善群众的生活居住环境,使城中村有一个整洁靓丽的环境,另一方面也为居民就业提供了更多的机会,创造更多的发展条件,极大的推动城市第三产业发展。努力实现会议提出的“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的目标,使老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

2、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是城中村改造的前提。城中村改造不是一般性的拆旧建新,而是在城市统一规划下对存量土地资源的有效整合。因此,在改造中既要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又要有利于城市健康发展,有利于解决城中村村民的长远生计。要实现这一目标,只有搞好规划,才能保证改造项目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高标准,才能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天穆镇的城中村改造,按照全区统一安排部署,遵循“先规划、后改造”的原则,以能够代表天穆镇未来发展方向为目标,积极寻求规划改造与地域特色的最佳结合点。高起点、高标准地完善公用设施、环境规划和空间设计,充分兼顾经济功能和其他社会服务功能的协调,促进城中村改造与城市整体功能的融合。

3、发扬民主、科学论证是城中村改造的基础。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群众最关心的是利益分配,最关注的是改造是否公平公正。天穆镇城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发扬民主、科学论证,始终把公平公正贯穿于拆迁改造的全过程,努力提高工作透明度,充分发挥群众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工作中,对还迁安置房建设方案进行反复研究、论证和推敲,并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无论是政策的制定,还是项目的实施,都让群众充分参与。无论是签订协议,还是还迁安置,都要实现公开公示,接受群众投诉和监督。无论是改造的前期策划、招商引资,还是后期建设、选房安置,都要让群众信得过的代表全程跟踪监督。整个拆迁过程坚持照章办事、按政策兑现,做到公开透明,不折不扣地履行给群众做出的承诺,使拆迁改造得到群众的信任、拥护和支持。

4、整合资源、依靠基层是城中村改造的有力保证。城中村改造影响面大,涉及部门多,只有充分整合人力资源,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才能形成整体合力。在所有城改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全镇上下树立“一盘棋”思想,形成“城中村改造是中心工作”的共识,各部门全力配合,为城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强化村两委班子拆迁主体责任,要紧紧依靠各村委会,充分发挥各村党组织、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用党员、干部的模范行动,调动群众参与城中村改造的积极性。城中村改造后,我们要最大限度地发挥现代化社区管理和服务的功能,延伸和拓展基层组织管理服务的触角,把城改项目打造成功能齐全、实施齐备、环境优美、管理有序、文明健康的新型社区。

5、创新思路、强化措施是城中村改造的`强劲驱动。拆迁工作越到最后越艰苦,为确保被拆迁户能够尽快入住还迁安置房,及时采取有力措施,集中精力以还迁房地块为主攻方向,全力攻坚。组织动迁工作人员深入各户调查家庭情况,认真分析被拆迁群众思想动态,研究其滞留的根本原因,有针对性的加大动迁力度,从改造意义到阳光政策,从全局利益到个人得失,方方面面进行深入宣传,使被拆迁户充分认识到此次城中村改造确实是一项惠民兴业的好工程,彻底打消其等靠心理,尽快搬迁,为还迁住宅楼能够开槽动工提供前提保障。

6、以人为本、惠及百姓是城中村改造的根本目的。城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把以人为本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制定政策、工作方法、还迁安置上充分考虑群众的利益,最大限度地让利于民、惠及百姓。对拆迁补偿、搬家补助、安置标准处理等实际问题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在还迁安置之后,千方百计为群众考虑还迁后的生活生计等切身利益问题,既要着力改善村民居住条件,又要注重解决村内长远收入问题,把亟待解决的问题和中长远目标在城中村改造中有机结合起来,通盘考虑。

城中村调研报告篇8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半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地区。城中村对城市发展起了一定的历史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越来越突出,其在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负效应正日益显现和扩大,越来越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瓶颈。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围绕县城的城中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就城中村改造问题谈点看法。

一、 桂阳县城城中村的现状

(一)主要特点。一是城中村面积大人口多。县城城中村有腊树下、刘家岭、财神庙、龙潭村、北关村、培才村、城南村、李家湾、豆腐村、塔背村、新澄村、柏树村、牛巷口村、小宝山等14个村,面积约7平方公里,占县城建成区面积的三分之一多,人口约4万人,占县城人口的四分之一多。二是经济发展基础弱。目前,我县城市建成区内的培才、龙潭、北关、上辇豆腐冲等许多城中村,为了县城的发展,已将大部分赖以生存的土地奉献给了县城建设,由此也产生了许多失地农民。这就使得这些村(居)委既没有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又失掉了土地这一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导致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失地农民没有就业保障,群众生活水平日益下降。三是社会保障待遇低。2006年以来,县城建成区内的村委改制为社区,但由于土地性质、集体经济等改制不到位,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边缘群体,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有的还转化为城市贫民,已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四是群众生存环境差。城中村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建设年代久远,大多数已成为危房,加之,近年的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房屋普遍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如2005年至2007年环城西路范围的居民住宅面积比2001年增加了100%,造成了采光不好、通风不畅、屋内潮湿等不利于生活的恶劣环境,严重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城中村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致使四堆八乱严重、生活污水横流、垃圾随意堆放、道路交通不畅。城中村范围内房屋无序出租,集生产加工、销售经营、仓储转运、生活居住于一处,成为社会治安、工商管理的重点难点区域。城中村范围缺少公建或公益设施,给群众的教育、休闲、娱乐、购物造成不便,居民的生存居住环境与党的十x大提出的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极不同步。

(二)改造历程。我县的城中村改造始于1998年,至今已有近12年的历史。采用了三种改造方式。第一种改造方式是局部改造,以完善城市道路、商业服务为主题。通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修建了城中路、欧阳海路、迎宾路、芙蓉路,并沿线增加部分商业服务设施,道路沿线部分村民开展小范围的改造建设,如饶家村、肖家坳、百花村等。这一方式的改造对于完善城市功能,节约整合土地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为失地农民提供了部分街面商铺,适度解决了部分村民的生活困难。第二种改造方式为联合大规模改造建设,以配套基础设施为主题。这一方式由建成区向规划区辐射,主要是村(居)委同投资商联合,利用拆迁危旧房屋后的宅基地,建设回迁安置住宅和群众集资住房,通过回迁房屋差补价格和集资房收益来弥补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投资,如饶家村、火田村等改造工程。这一方式改造规模相对增大,同时因地制宜地配套了绿化、休闲、健身、环卫、物业等基础设施,使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第三种方式是统一规划、房地产开发为主体改造。由于县城建设用地紧张,土地价格的一度上涨,不少开发商开始瞄准了城中村房子不值钱地值钱的利润空间,以原建筑面积一比二到三的比例拆旧换新,改造了北关村、豆腐村、培才村等部分城中村,这种改造方式,使不少城中村居民不但改善了居住环境,而且也得到一定的经济收入,从而改善了生活质量。

(三)存在问题。(1)关于改造的用地政策问题。目前,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来源,是利用村(居)委集体建设用地,取得的土地证不是集体用地,就是划拨用地,这种土地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造成了这部分居民建房以后,就再无资金从事经营投资活动了,生活上仍然紧张。(2)关于先安置后开发问题。“先拆迁、先安置、后开发”的原则,从理论上可以讲,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我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整合节余土地的出让收益,要先拆迁安置必须先对土地进行出让。其二,我县建成区城中村(居)委的改造,既要保障一定的安置用房,又要保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所以改造规划多为小高层或高层,要按照常规六层以下安置,七层以上作为经营性开发建筑,那么回迁安置和经营开发是无法分开的。(3)关于行政审批监管问题。城中村改造中的政府审批程序,分两个过程,一是社区负责以社会稳定为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把关,主要是对村(居)民意愿、拆迁补偿办法、资金筹措渠道、回迁安置方法和拆迁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二是由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立项、规划、用地为主要事项的.行政审批。现在行政审批程序繁、环节多、周期长、难度大,一个改造项目的主要审批手续,从立项到办结建设手续需要很长时间。(4)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问题。由于村(居)委区位、村(居)民用地面积、违章建筑面积数量等因素,使村(居)委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五花八门,由此在城中村之间、被拆迁户之间产生了盲目攀比补偿的现象,这不仅扰乱了群众思想,也已经影响到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给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

二、桂阳县城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实行城中村改造是抢抓政策机遇、借势城市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动我县县城提质的一个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县城城市化水平,构建和谐桂阳,实现县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我县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桂阳县的一个对外窗口。而城中村的存在直接影响县城形象,影响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又直接影响着全县的形象,影响着全县经济的发展。所以积极稳妥地解决城中村问题,促其经济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向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和方式转变,使城中村直接融入城市,对于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高效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目前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政策,我县土地资源日益紧缺,而县城建设又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城市的发展正逐渐从粗放的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集约发展转变,在这种情况下,改造城中村,盘活效益低下的城中村土地,腾出更多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求紧张矛盾,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科学合理的城中村改造,将会大大促进城市土地潜力的提高,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三)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生活质量。通过高标准的规划设计和改造,会使原来的城中村融入县城,从根本上解决原来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建筑密度大,居住环境脏、乱、差,生产生活质量低劣的问题,改造后配套绿化、休闲、健身、环卫、物业等基础设施,这将会极大地提高村民居住生活质量,让他们共享县城发展带来的成果。

(四)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升县城形象,促进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村建新村,拆平房建楼房,更不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是通过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将落后的村庄建设成为凸现城市现代化气息的文明社区,将会变成县城一道独特的风景扮靓县城,提升县城品位,使县城容貌得到显著改观,城市形象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现代魅力进一步显现。这样以来,县城环境质量的改善,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必将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五)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城中村自身发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是城中村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化发展也需要城中村在教育、卫生、城建、治安等方面向社会化转变,需要村民向市民转变。对城中村改造,将其城市化,是城中村经济社会发展难得的一次机遇,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然选择,无论是从城市整体发展还是从城中村自身发展来看,目前的存在形式都有其严重弊端,如果不加以改造,必然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发展带来严重制约。

总之,对县城城中村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造,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是县城建设扩容提质的重要方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桂阳的客观要求,对实现城乡统筹,推进全县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县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建设节约型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与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县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深化理念。城中村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城中村改造,对于促进我县城市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建设城市到管理城市、再到经营城市的阶段。而城中村改造以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是经营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中村改造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消除村民思想顾虑。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和提升经营城市理念,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制定目标,加强规划。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研究,根据县城开发建设即期和中远期目标,制订计划,明确用五年时间完成核心建设区的改造任务,用若干年时间逐步完成县城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改造任务。其次要加强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按照城市规划法要求,将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根据县城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县城建成区与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中村所在地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系统。要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经过科学论证和规定的程序审查,制定适宜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技术规定,指导规划与建设,保障公共安全。积极推进“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

(三)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艰巨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改造,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审批改造一个,真正成为民心工程,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与社会和谐稳定。改造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各村实际,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分期组织实施,防止在城市拓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新的城中村。要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好城中村的改造方案和计划。

(四)拓宽思路,探索模式。实施城中村改造,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投资改造。政府总揽,拿出资金拆旧建新,鼓励村民融入城市生活。其优点在于有利于整体规划与推进,能最大地实现土地价值;缺点是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做到平衡。二是引入市场主体开发带动,即市场化改造模式。通过引入外部资金,以开发的形式带动城中村的改造。其优点在于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压力,缺点是政府让利于开发商,当然这也是正常的“双赢”做法。三是村级集体和村民参与改造,即半市场化的改造模式。其将村集体和村民由单纯的改造对象转变为既是改造对象、又是改造主体,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村集体、村民出资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改造。这种模式既可减轻财政压力,又能规避单纯由市场主体开发带来的缺陷。城中村改造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合理调配,兼顾中长期发展,实行“一村一案”。要努力探索多种改造模式的优缺点,在具体分析各个城中村特点、主要问题及形成机制的基础上,灵活采用改造模式,实现“多赢”。政府要加强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城郊结合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改造和自行改造。

(五)完善体制,建立机制。城中村改造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县、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城投、交通、民政、公安、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要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我县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县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规范、有序、和谐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对拆迁、补偿安置、供地、建设、管理等实行统一政策,发挥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政府、开发商、村集体和村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在集体资产、土地、住房、收入和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既得利益不下降,生活水平有提高,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重视改制,推进转变。城中村是一项社会工程、民心工程。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涉及户籍、土地的变更,还有行政管理体制和城镇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要重视城中村改制问题,即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的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拆迁改造工作要与撤村建居、村民户籍转变工作同步进行。要发挥社区职能,充分重视和加强对身份转变后的原村民观念改造和职业培训,使他们逐步实现观念、心理、风俗、习惯等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转变,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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