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商用合同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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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要对合同细节的制定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以确保双方的利益得到充分保护,合同是商业交易中的重要文件,用于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交易的顺利进行,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房屋租赁商用合同优秀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商用合同优秀6篇

房屋租赁商用合同篇1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有限公司甲、 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租用甲方座落在 武科东__3楼 建筑面积为 80平方米。租用期三周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开始计算。

二、租用期限内房屋租金为 20人民币(含建筑税),每年租金24000元 (大写:贰万肆仟元整)。

三、租用期内,房屋由乙方使用管理,房屋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其它合理税费由乙方承担。

四、租用期内,乙方所用的水、暖、电、热水、通讯、室外环卫、房屋修缮、绿化维护等由甲方统一管理,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第

三、四条所发生的费用,甲方凭单据、发票和有关规定文件,按各规定的期限向乙方结算。

六、乙方所租用房屋,在乙方验收合格并付清房屋租金后,归乙方使用。

七、在房屋保修期内(水电设施半年、土建________年,采暖设施一个采暖期,自乙方使用之日算起)甲方对房屋质量问题保修。

八、乙方服务人员的临时户口等生活上所需办理的手续,由甲方帮助与当地有关单位联系解决。

九、违约责任

1.本合同生效后,如乙方违约,乙方已缴房屋租金不退,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 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2.本合同生效后,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向乙方退还剩余租金(即本合同房屋租金的三十分之一乘以剩余租期年数),并一次性支付违约罚金0.2万元人民币(自违约之日起三十天内付清)。

3.不满半年的租期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不满________年的租期按________年计算。

十、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如果甲方出售乙方租用的房屋,乙方应享受优先购置权,并无需另行支付购房款,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正式过户手续,由此发生的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

一、乙方需要安装电话,由甲方解决,费用由乙方承担。十

二、在租用期内,如遇不可抗拒的灾害,房屋遭到毁坏,按照房屋建设程序,乙方重新建造房屋。十

三、甲方已声明本合同所指标的楼房是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法令而建造和经营的,甲乙双方在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政策和法令的基础上签定本合同的。如在租赁期限内如遇与国家新的政策、法令、规定相悖,使本合同不得不解除时,甲方每年按房租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乘以乙方实际租用年数计扣房租。十

四、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第二种方式解决(以下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1. 提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2. 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十

六、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经公证后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电话:电话: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商用合同篇2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房地产市场不断发展,与此相应,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也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据徐汇法院房产庭统计,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约占该庭受理的房地产案件的三分之一,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和建筑装潢工程纠纷案件基本呈三足鼎立之势。分析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争议焦点和重点环节,有助于促进正确审判该类房地产纠纷案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一、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基本情况

1.从诉讼主体看,原告为出租人、被告为承粗人的占大多数;原告为承租人、被告为出租人的较少;部分案件因存在转租等情况而需要追加第三人。

2.从诉讼请求看,以给付欠租最为普遍,一般还伴有给付水、电、煤等其他费用、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支付违约金等其他诉讼请求,此种情况与原告为出租人的居多这一情况吻合;原告为承租人的,诉讼请求则以要求赔偿损失的居多。

3.从合同形式看,普遍为非标准合同,合同内容较为简单、不规范,有的缺乏必要条款,有的合同名称为合作合同、联营合同,租金则以补偿金、净利润等名义,合同普遍未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

4.从合同效力看,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占有相当比例,无效的原因主要是租赁房屋为法规、规章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其中以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占多数。

5.从审理期限看,不少案件审理期限较长,造成审理期限较长的原因主要有涉及转租的需要追加第三人,涉及装潢费处理的需要进行审计,或者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与其他房地产案件相比,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下落不明或拒不应诉的比例较高。

二、商用房屋租赁台同纠纷案件的争议焦点

1.租赁房屋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此类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不同于违法建筑,其建设是合法的,是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方式之一。颁发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对建设房屋取得所有权的进一步确认.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建设者对房屋仍然是具有财产所有权的。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而出租则是收益的主要方式。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有效的。

另一种观点认为,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而建设的房屋,尽管建设是合法的,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以前可以认为具有房屋所有权。但是具有房屋所有权并不等于可以出租房屋,根据《上海市城镇公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出租公有房屋必须具有租赁房屋所有权证。”《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见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是出租房屋的必要条件,民法通则第七十一条规定的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这一规定中有“依法”的限制词。故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但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无效的。

2.判决收回房屋的,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要求处理装潢费的,法院应否对装潢费一并处理?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非产权人在使用他人的财产上增添附属物,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退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法院对装潢费用应一并处理;而且,如果法院对装潢费用不予一并处理在收回房屋后,出租人成其他使用人对装潢可能有拆改,承租人另行起诉,权益很难得到保障。

另一种观点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八十七条规定的是对装潢费用的处理原则,而法院对装潢费用处理的前提是当事人在诉讼中提出主张,如果当事人未在诉讼中提出主张,根据不告不理原则,不应处理,法院进行处理则超越了当事人的诉讼请求。法院如判决收回房屋并处理装潢费用后,至判决生效和执行完毕的一段时间承租人仍在使用房屋,装潢仍需要进行折旧,这样出租人的权益就未能得到充分保障。

3.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是否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一种观点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六十一条“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或者撤销后,当事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返还给受损失的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双方恶意串通,实施民事行为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集体所有或者返还第三人。”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只能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

另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除采取返还财产、赔偿损失、追缴财产的方式处理财产外,如果承租人无过错且实际使用房屋和水、电、煤、电话等设施和接受服务的还应当根据公平、等价有偿原则以补偿或其他形式处理财产争议。

三、商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重点环节

商用房屋租赁同合同纠纷案件的审判,应当遵循合同自由、鼓励交易、尊重当事人诉权、法院有限干预等原则,注重以下几个重点环节:

1.审查合同效力。审查房屋租赁合同是否完全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条件,是否属于民法通则和经济合同法规定的无效的民事行为,租赁房屋是否属于《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出租的房屋。一般情况下,可以认定有效的,不应认定无效;可以认定部分无效的,不应认定全部无效。

2.审查过错责任。审查当事人对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者违约有无过错,是一方过错还是混合过错,是重大过错还是轻微过错,以及过错对继续履行、财产处理,赔偿损失等方面的影响程度。

3.审查合同应否继续履行。对于无效房屋租赁合同,当然不再继续履行,对于有效房屋租赁合同,应当鼓励当事人继续履行,如一方因过错而造成违约,另一方坚持终止合同,双方确实没有继续履行的诚意和可能的,应当判决合同终止履行。

4.审查装潢费处理。如果合同终止履行,当事人对装潢费处理提出主张的,应当要求一方当事人提交装潢工程的决算书和原始单据,并由双方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折旧因素等协商报价。如果协商报价不能取得一致意见的,应当委托审计。

5.审查租费处理。对于房屋租金和水、电、煤、电话、服务、押金等其他费用,当事人提出主张的,应予一并处理。

6.审查约定违约金处理。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应当依照约定违约金处理;如果约定违约金显失公平的,可以判决变更。

7.审查是否需要追加第三人。如果涉及转租的,可能终止合同的,应当将房屋使用人追加为第三人。对于产权人和房屋使用人愿意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可引导双方另行签订附条件的房屋租赁合同。在判决终止原房屋租赁合同的判决生效后新的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以鼓励交易,减轻当事人的损失。

8.扩大审判的社会效果。对于未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效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当事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规范的,可引导当事人采用标准合同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对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且严重损害国家的、集体的或者第三人的利益的,应当追缴当事人已经取得或者约定取得的财产。

房屋租赁商用合同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双方经充分协商,同意就下述房屋租赁事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 市 街(路) 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营业用房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地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屋。

二、甲、乙双方商定上述房屋的年租金为人民币 元 (¥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年结算,由乙方在每年的 月 日前交付给甲方。上述商定房租,包含除水、电费外所有费用(物业管理费、经营管理费等),甲方不得另行收费。甲方提供发票。

三、在甲方无任何违约责任的前提下,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如期支付租金及其他根据合同应向甲方支付的费用。

四、上述房屋承租给乙方使用时,其该建筑物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由乙方使用。

五、甲方保证上述房屋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保证承租上述房屋权作为营业用房使用。

六、房屋租赁期内,甲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1、上述房地产符合出租房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受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要卖和抵押上述房屋,甲方将提前个月通知乙方。

出租方(盖章): 承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签名):

鉴证单位(签章)

20xx年月日

房屋租赁商用合同篇4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坐落、面积及状况

出租房屋坐落于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一年,出租方从年月日起将出租房屋交承租方使用,至年月日止。

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出租方损失,由承租方负责赔偿:

1、承租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经营,损害国家和公共利益的或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的;

2、承租方在租赁期间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

3、承租方擅自改变或扩大房屋原状及结构的;

4、承租方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的;

5、承租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交换使用的;

6、承租方拖欠租金达一个月的;

7、影响出租方学校正常教学及管理秩序的;

8、承租方未按时缴纳水、电等费用,影响出租方利益的。

合同期满后一个星期内,承租人将房屋返还出租方。需延续租赁的,承租方提前一个月与出租方协商,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在同等条件下,承租方享有优先全)。

第四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1、年租金为(人民币)万元。

2、承租方应在合同签定生效后日内足额缴纳租金。

第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水、电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支付,并由承租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承租方支付。

第六条双方责任

(一)出租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提供出租房屋。

2、委托胜利实验小学对出租房屋进行日常管理。

(二)承租方责任

1、按合同规定按时交纳租金及水、电等费用;

2、不得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不得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交换使用;

3、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改变或扩大承租房屋和附属设施的原状。如有违犯,承租方应负责无偿恢复原状;如确属必须时,必

须事先征得出租方的同意方可实施。承租方经出租方批准对承租房屋改建、扩建或装饰,其一切费用由承租方自负;改建或扩建增加的面积,产权归出租方所有,合同终止时,承租方在承租房屋中的装饰或扩建及新建设施,无偿归出租方;

4、对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应负责保管,爱护使用,并注意安全;

5、在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工作,承租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承租方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及人身伤害,均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出租方不负担连带责任;若造成房屋损坏,由承租方负责恢复或赔偿;

6、必须合法经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否则,由于违法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由承租方自负,出租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7、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外部关系均由承租方自行处理,出租方不负连带责任;

8、在租赁期间,出租房屋的日常修缮和维护由承租方负责;

9、承租方应遵循出租方学校的正常教学要求;

第七条违约责任

1、出租方必须按时提供合同规定的出租房屋,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2、承租方必须按时缴纳租金,否则每逾一天,按年租金总额的0。1%交纳违约金。

3、承租方擅自将承租房屋转租、转让、转借或交换使用;擅自改变承租房屋用途;或擅自改变或扩大承租房屋原状的,除出租方终止合同外,承租方已交纳的租金,出租方不予退还,承租方还应按年租金的0。1%交纳违约金。

第八条合同变更或终止

1、签订后双方不得无故变更或终止合同,如需变更或终止合同的,须经双方协调一致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否则,变更或终止无效,并由责任方承担一切责任。

2、承租方承租的房屋因政策原因必须腾让时,出租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承租方,租金按实际租期按日收取,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毁损,本合同自然终止,租金按实际租期按日收取,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任何一方可向东营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第十一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时终止。

第十二条本合同正本两份,出租方与承租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贰份。

出租方(章):承租方(章):

代理人(签字):代理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

商用房屋租赁合同范文三

合同编号:

出租人:签订地点:承租人:签订时间:年月日

第一条租赁房屋座落在、间数、建筑面积、房屋质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提示: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第三条租金(大写)第四条租金的支付期限与方式:

第五条承租人负责支付出租房屋水费、电费、煤气费、电话费、光缆电视收视费、卫生费、物业管理费。

第六条租赁房屋的用途:第七条租赁房屋的维修:出租人维修的范围、时间及费用负担:

承租人维修的范围及费用负担:

第八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善增设他物。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范围是租赁合同期满,租赁房屋的装修、改善增设他物的处理:

第九条出租人(是/否)允许承租人转租租赁房屋。

第十条定金(大写)元。承租人在前交给出租人。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的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2、承租人所欠各项费用达(大写)元以上;3、未经出租人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承租人擅自改变出租房屋用途的;4、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致使房屋或设备严重损坏的;5、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进行装修的;

6、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7、承租人在出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1、出租人迟延交付出租房屋个月以下;

2、出租人违反本合同约定,不承担维修责任,使承租人无法继续使用出租房屋。3、第十二条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承租人返还房屋的时间是: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出租人未按时或未按要求维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伤害或财物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应及时如数补交外,还应支付滞纳金。

承租人违反合同,擅自将出租房屋转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毁坏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按下列第种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gf—20xx—0602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出租人(章):承租人(章):

住所:住所:法定代表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居民身份证号码:居民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名):委托代理人(签名):

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房屋租赁商用合同篇5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米;

第二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条 租金 该房屋租金为( 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__元整。 租赁期间,如遇到市场变化,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租金标准;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四条 付款方式 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币)___万___千___百__拾 __元整。租金按 〔年〕 结算,由乙方于每年的第__个月的___日交付给甲方。

第五条 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六条 甲方对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在出租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出租该房屋前办妥。出租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七条 维修养护责任 租赁期间,甲方对房屋及其附着设施每隔 ____〔月〕〔年〕检查、修缮一次,乙方应予积极协助,不得阻挠施工。 正常的房屋大修理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____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 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1.水、电费; 2.煤气费; 3.电话费; 4.物业管理费; 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满前____个月内向乙方正式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租赁,则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 提前终止合同 租赁期间,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后签订终止合同书,在终止合同书签订前,本合同仍有效。 如因国家建设、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现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情形,甲方必须终止合同时,一般应提前_____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经济损失甲方不予补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该房屋毁损和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五条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六条 合同效力 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七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同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 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房屋租赁商用合同篇6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地址、号码: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租赁地点及设施:

1.租赁地址: 路 弄 号 室;房型规格 ;居住面积平方 米;

2.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电话 沐浴 空调 冰箱 彩电 洗衣机 微波炉 吊扇 音响 vcd

b:家俱: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1.租用期限:甲方同意乙方租用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月 日;

2.房屋租金:每月 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 支付,另付押金 元,租房终止,甲方验收无误后,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第一次付款计 元人民币;

4.租赁期内的水、电、煤气、电话、有线电视、卫生治安费由乙方支付,物业管理,房屋修缮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5.租用期内,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权、乙方需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损失。

(1)乙方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无故拖欠房屋租金达 天;

(4)连续三个月不付所有费用的。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电话等费用,并务必将以上费用帐单交给甲方,甲方须监督检查以上费用;

2.无论在任何情况下,乙方都不能将押金转换为房屋租金;

3.在租用期内,甲方必须确保乙方的正常居住,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或在租赁期内房租加价;

4.租用期满后,乙方如需继续使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

5.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协商后解除本协议;

6.乙方入住该物业应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如发生事故乙方应负全责任;

7.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室内结构,并爱惜使用室内设施,若人为损坏的将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如发生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配合甲方及时给予修复。

四、其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有关现行法规办理或提交有关仲裁机关进行仲裁。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五、其它说明: 无

出租方: 承租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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