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书在当下的社会上使用次数越来越多了,随着时代的变迁,职场人运用到申请书的机会越来越广泛了,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大保全申请书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大保全申请书篇1
申请人:____,男,____________生,汉,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
被申请人:___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请求事项:
请求查封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号房的房屋一套,禁止该房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备案、办理产权、转让等确权或变更行为。该房屋未备案,未办产权证,所属楼盘的预售许可证号:___市房预许(20____)____号,开发企业:__________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诉讼主张的价值____________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房屋转让协议书》,转让位于惠州市____________房的房屋,约定被申请人提供____________户型供申请人回迁。经了解,新建成的位于_______________房只剩下第____层未售出,现申请人为了保障能按协议实现权利,特提请贵院对该房屋作出保全。
此致
____市____人民法院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保全申请书篇2
继续保全申请书一: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
申请人某某,男,回族,20xx年1月29日出生,现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北下街号。
申请事项:
请求贵院依法裁定续延(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案的原告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案的申请人。原贵院依某某的申请分别于20xx年2月28日(尚在诉讼审判阶段)和20xx年4月18日依法作出的(20xx)管民初字第458号和(20xx)管执字第313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被告即被执行人慕某的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慕某的`房子、汽车等相关财产,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
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因此,某某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等之规定,申请贵院依法续封,特此申请。请依法继续保全。
此致
郑州市xx人民法院
申请人:某某
二oxx年二月二十日
>继续保全申请书二:继续采取财产保全申请书>>(272字)
申请人:宁波***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余姚市城区*********号。
法定代表人:*****
被申请人:浙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路***号。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请求对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象山支行帐户内140万存款再次采取冻结措施。(银行地址:象山县丹城靖南路320号。)
理由:
因申请人诉被申请人货款纠纷一事,贵院因原告申请在20xx年10月8日对被告的上述账户内140万存款进行了冻结,现在即将届满6个月,但诉讼尚未终结,为此特向贵院申请续冻。
此致
余姚市人民法院
申请人特别授权代理人:
2024
>继续保全申请书三:财产保全续期申请书 >>(380字)
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华,董事长。
申请事项:依法裁定续延(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查封期限。
申请理由:申请人是(20xx)临兰商初字第6666号案的原告暨(20xx)临商终字第55555号案的被上诉人。我单位于20xx年12月向贵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贵院于20xx年1月依法作出(20xx)临兰商保字第8888888号《民事裁定书》,对本案一审被告(二审被上诉人)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财产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查封了临沂市海泰贸易厂的厂房、机器设备等相关财产一宗,现在查封期限即将届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九条以及《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申请贵院依法续封,望准许。
特此申请!
此致
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临沂市梦裳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xx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大保全申请书篇3
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现住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被申请人:xxx,男,xxxx年xx月出生,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现住xxxxxxxx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xx。
申请人诉被申请人欠款纠纷一案的财产保全申请,贵院已经受理,案号为(xxxx)x民二初字第xxxx—x号民事裁定书。基于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现申请追加查封被申请人价值xxxxx元的足额财产。
申请事项
请求追加查封被申请人价值xxxx元的足额财产。
事实与理由
贵院原已查封被申请人的两台机械,但该查封的财产,现市场价值只有xxx万元,不足已抵偿被申请人欠申请人xxxx元。而据申请人了解,现在被申请人正在加紧转移财产,企图逃避债务的履行。为使本案在审结后能得到顺利执行,切实地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九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特提出追加查封被申请人价值xxxx元的足额财产申请,敬请贵院予以批准。
此致
敬礼!
xx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 月 日
大保全申请书篇4
申请人: 王xx,女,白族,1983年07月16日生,住云南省大理州大理市下关镇xx路xx号11栋3单元2楼2号,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xx,手机:139872xxxxx.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张xx,男,白族,1971年12月07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大理市经济开发区xxxx职工宿舍3栋4单元202室,身份证号码532901xxxxxx,联系电话138872xxxxx,0872-23xxxxx .请求事项:申请撤销(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20xx)。民保字第23号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1、定期存单:账户xxxxxxxxxxxxxxx,存款200000.00(二十万),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
2、活期账户:建行大理南诏分行开户,存款300000.00元(三十万),卡号6227xxxxxxxxxxxxxx,账号xxxxxxx;
现因申请人与被申请人自愿和好,经协商一致愿意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申请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依法申请撤诉。特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二项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谢谢。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王xx
二00一年五月二十日
大保全申请书篇5
一、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二、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
三、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
民事诉讼法第93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应具备的条件:
1、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2、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
这与诉讼财产保全不同,诉讼财产保全不是必须提供担保,只有在法院责令提供担保的时候,提供担保才成为必要条件,而且这种担保必须与所保全的财产相适应,不能小于所保全的财产。
3、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申请人在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
四、诉前财产保全管辖法院
1、保全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
2、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4、申请人提起诉讼时,可以将申请费列入诉讼请求。
5、诉前财产保全与案件管辖
大保全申请书篇6
申请人:闵**,男,汉族, 1949年7月3日生,住南京市鼓楼区xx,身份证号码xxxxxx,联系电话139xxxxxx。
被申请人: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住所地:南京市奥体大街69号新城科技园*号*层,
法定代表人:陈** 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撤销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贵院作出确认的保全事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受理后,接受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依法作出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对被申请人的下列财产进行保全:
户名:南京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账号:320xxxxxxxxx,
开户行:交行三元巷支行。
现因被申请人已履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宁商终字728号判决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9条之规定,依法申请贵院解除对上述财产的查封冻结,请予准许。
此致
申请人:
特别授权代理人:xxx律师
二0xx年十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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