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书是一种声明,用于表达对特定事项的决心和承诺,承诺书是一种承诺行为的书面记录,具有法律效力,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最新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1
教育是崇高的事业,教师是神圣的职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切实加强我校教育行风建设,提高教师队伍职业道德水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杜绝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我特作出如下承诺:
1.学校不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不组织学生利用节假日、双休日进行收费补课;
2.不将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租、借给校外办学机构及个人,供其举办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收费补课;
3.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在家中或租用场地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含艺术、体育类培训)并获利;
4.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类收费培训班、辅导班,或未经批准受聘于社会培训机构;
5.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的宣传、组织活动,或利用职务之便推介、诱导、暗示或强制学生参加有偿家教;
6.禁止本校在职教师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或为其他人员介绍家教生源;
7.禁止本校在职教师到学生家中开展课业辅导或各种文化艺术培训并收受家长钱物;
8.禁止本校在职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从事各类有偿家教活动。
9.禁止为亲属或他人提供方便进行进行不法有偿家教。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意接受有关处理规定对我和学校的处理。
欢迎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行监督。
学校:绣惠镇回北小学校长:
20xx年x月x日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2
为切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规范自己的从教行为,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学校教育正常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按“五严十禁” 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二、不招收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或校内外租(借)用场地进行收费补课、辅导、办班或变相收费;
三、不利用职务之便强制、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辅导;
四、不在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进行有偿补课,不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
五、不动员、变相动员学生参加校外办学机构的.各类补习班或为其提供生源;
六、不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参与有偿家教或管理;
七、不以各种名目举办“奥数班”、“提高班”、“实验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
八、不以各种名义开办“托管班”、“寄读所”、“少儿之家”等收取费用或从中获利;
九、不在校外办学机构有偿兼课或在社会办学机构中兼课;
十、不在家中有偿托管本班学生并收取费用;
十一、不从事其他形式的有偿家教活动。
十二、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上好每一堂课,用“佳教”抵制“家教”;
十三、关爱每个学生,做好培优补差工作。在完成教学任务的同时,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和谐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家长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局处理。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3
根据兖州区教体局《关于切实加强师德教育严禁教师举办或参与有偿补习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相关规定,我特做出以下保证:
一、不举办或参与举办向学生收费的各种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不利用双休日、国家法定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二、不将教育教学场地、资源等租用给民办教育机构或个人用于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各种收费培训班、补习班、特长班、竞赛班、提高班等。
三、不参与教师之间相互介绍学生为对方提供有偿家教生源;不利用所教学科的不同,联合在家中或在外租用教室进行集体家教。
四、不私自受聘到民办教育机构承担管理工作或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五、不为民办教育机构和社会其他人员举办的补习班介绍生源。
六、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上级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保证,恪尽操守,为人师表。如有违规擅自行为者,愿意接受学校和上级部门的相关处分。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4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行为,推进师德师风建设,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提升社会对教育的满意度,做出承诺:
1、信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遵守勃利县人民政府及教育局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职责,立足岗位,廉洁从教,创先争优。
2、不为社会机构或个人针对学生补课提供场地、设施,不动员、暗示或组织生源。
3、不向外泄露本校学生花名册、成绩单、班主任手册、学籍资料、学生试卷等材料。
4、不得自立名目乱收费,不向学生推荐商品或与规定无关的学习材料。
5、在自觉遵规守纪的同时,还应以学校利益为重,互相监督,以便教育同志,维护学校声誉。
6、如有违规,学校一经发现或接到举报而查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教育是奉献而不是索取,教育是公益而不是功利。以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承诺,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无私奉献、开拓进取的人民教师!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5
为切实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素质,规范教师的教育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树立人民教师的良好社会形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特向学校、家长和社会承诺:
一、自觉遵守《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执行县教育局关于教师不得进行有偿补课的'文件精神。
二、不从事有偿补课。
三、不强制、暗示、介绍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四、不接受学生家长有偿补课的请求。
五、不以其它形式协助他人提供有偿补课服务。
六、不私自外出兼课或校外办班;。
七、关爱每个学生,无偿为学生释疑解惑,尽心尽力帮助学困生,让每个学生都得到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我将自觉履行以上承诺,请学校、家长和社会监督。若因有偿补课被查处,两年内,学校综合考评和职称晋级实行一票否决。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6
近年来,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大力加强中小学师德建设工作,有效提升了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但在有些地方仍然存在个别教师进行有偿补习现象,影响了我市教育形象。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和蓬莱市教体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在职教师中开展有偿补习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维护教育的形象,维护教师的良好声誉,切实形成心系教育、廉洁从教的良好风气。为此,我校教师郑重承诺:
(一)坚决不组织本班或本校学生参加收费或变相收费补习,如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教学生参加其有偿补习。
(二)不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寒暑假、双休日在校内给学生补课,不参加以各种名目租赁校外房屋举办“奥赛班”、“提高班”、“特长班”、“辅导班”等收取费用的教学行为。
(三)不以家属名义从事有偿补习活动。
(四)不组织、动员、诱导和介绍学生给退休教师、其他人员和校外办学机构为补习生源从中获利。
(五)不私自在校外办学机构兼课。
(六)不参加其它形式的有偿补习行为。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7
为谨慎遵守教育部《中小学老师职业道德标准》、《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青岛市教育局关于治理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假设干规定》等规定,自觉做到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标准教育教学行为,拒绝有偿补课,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教育事业的安康开展,本人慎重向市教体局、学校作出如下承诺:
1.不举办或与他人合伙举办任何形式的有偿教育培训机构或辅导班。
2.不在背后参谋、唆使自己的亲属、挚友举办或允许亲属、挚友及他人假托自己的名义举办有偿辅导班,从中参加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3.不组织学生到自己家中进展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4.不在节假日、双休日、学生放学后或其他学生休息时间,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校外进展有偿办班、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5.不到其他面对在校学生的社会力气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加组织管理。
6.不利用职务之便为任何以赢利为目的的家教、培训机构传播、代言、供应协助或示意、诱导、组织、介绍学生到个人及社会力气培训机构参与有偿补课、有偿辅导。
7.不供应老师、学生及家长的信息给从事有偿教育的`社会力气培训机构或个人。
8.不为从事有偿教育的社会力气培训机构或个人供应场地、房屋、设备、设施等办学或办班条件。
9.不为从事有偿教育的社会力气培训机构或个人供应询问或筹划协助。
10.不供应任何形式的涉及学生教育的有偿效劳。
假设违反承诺,情愿承受组织纪律处理。
学校:(校长签字、学校盖章)老师:(签字)
拒绝有偿补课承诺书篇8
按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根据《泰州市关于禁止中小学教师从事有偿补课的暂行规定》(泰教发[20xx]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师德建设、规范教师从教行为,切实端正师德师风,规范办学行为,提升教师队伍职业道德,严肃教师纪律,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不断推进学校教育改革与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研究决定与所有教师签订禁止有偿家教责任书:
一、对有偿家教的界定
在职教师在假期或其它课余时间(含寒暑假、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面向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从事有偿家教:
1.组织学生在家或到学生家中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2.单独或与他人合伙租借场地或占用其他场地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3.放学后(包括中午、下午或晚自习)以辅导学生为名在校内进行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的;
4.到其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中兼课或参与组织管理的,强制、暗示学生参加有偿家教的;
5.利用职务之便组织或介绍学生到个人或社会力量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有偿辅导、有偿办班并从中获利的;
6.以赢利为目的的其它形式的补课、辅导、办班的。
二、对有偿家教的处理
1.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当年的评优、评先、评聘职称、评选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和工资晋级等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并作落聘待岗一年处理。现任名师、十佳教师、教学能手、骨干等给予撤销荣誉称号,直至撤销相应教师职务的处罚。
2.对违规办班补课,有偿家教,为办班者授课所收取的一切费用,严格实行全额退还给学生的办法处理。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留存一份备案,责任人持有一份。 举报电话:13961027878 13921732199
邮箱:ylz84813939@126.com
小学(幼儿园)(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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