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最重要的还是感与读的结合,读后感也成了运用率最高的文体之一,撰写一篇读后感帮助强化小伙伴们对书上人物的了解,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生命树的读后感优秀8篇,供大家参考。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1
?热爱生命》的作者是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作家杰克·伦敦。这篇故事给了我们这样的启示,生命是珍贵的,我们要热爱生命。故事情节曲折生动,它充分地描绘出了人物的动作和心里活动。
?热爱生命》主要讲了一个淘金的年轻人在北极圈迷了路。他在生存环境极为恶劣的条件下,忍受着劳累和饥饿,艰难地走着走着。最后,他终于走到了海旁边,被一艘捕鲸船营救,因此重获生命。
读了这篇小说,我对生命有了更深的了解。
如果主人翁没有要活下去的坚强意志,没有强大的毅力,没有不变的决心,而是选择死亡,那他就不会坚持走下去,更不会重获生命。他非常坚强,尽管脚多次被磨破,脸多处被割伤。他遇到了一只病狼,这只狼跟了他几天。当病狼想扑上去吃这个“病人”时,他无力地抠住狼的牙床,狼也无力的咬着他。突然,他的脸紧紧顶住狼的咽喉,他的嘴里全是狼毛。半个小时后,一种令人讨厌的液体如同铅液灌进他的嘴里。在他危在旦夕的时刻,他却不放弃生的希望,这使他热血沸腾。他多次摔倒,又顽强地站了起来,从没有动摇过要活下去的决心。功夫不负有心人,他被捕鲸船发现,成功的生存下来。我深深的敬佩主人翁。
生活需要强大的自信和坚定的信念。有些人因为不堪生活的压力而放弃生命,结果给了他们的家人带来无尽的痛苦。有一个美国商人,因为无法忍受金融风波的压力而跳楼自杀,在生命垂危的时候才醒悟,生命是多么重要,于是,他决定把他的器官捐给那些需要、热爱生命的人。正如培根所说:“任何个人财富都不能成为个人最终的生命价值。”相反,有些人能在逆境中更加努力地工作、学习。他们东山再起,重获快乐。我想,聪明的人更应如此。假如生活就是一件毛衣,当毛衣破了洞,他们也能找出那只露出一点儿的线头,把它扯出来,绕成线团,重新编制出一件漂亮的衣服。
让我们珍惜生命,热爱生命吧。正确的面对生命,不要轻易放弃它,我们一起来寻找属于自己的那份快乐生命,像《热爱生命》中的主角那样,接受生命中的风风雨雨。绽放自己的生命,放飞自己的生命,让它像一只雄鹰,自由自在地在蓝天中飞翔。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2
最近,我都在看过林清玄写的散文,林清玄是著名的散文家,他的作品有《莲花开落》、《冷月钟笛》、《鸳鸯香炉》、《金色印象》、《白雪少年》等。而我却对《生命的化妆》这一篇文章情有独钟。
读了这个题目,我的疑问又产生了,什么是生命的化妆?生命为什么要化妆?生命要怎么化妆?我带着这一连串的问题去读文章。读后才知道,原来作者一开始认为化妆再有学问,也只是在皮相上用功,不是有智慧的人追求的。知道了化妆的最高境界是无妆后,使作者刮目相看。最后,作者为了女性化妆师的智慧而起立致敬。林清玄是想通过这篇文章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一切的表相都不是独立自存的,一定有它深刻的意义,那么,改变表相最好的方法,不是在表相下功夫,一定要从内在里改革的道理。也告诉了我们要多读书、多欣赏艺术、多思考、对生活乐观、对生命有信心、心地善良、关怀别人、自爱而有尊严。
在现在的社会里,已经不会有像以前那么多以貌取人的人了,但是,还是有的。有一次,我和妈妈逛街,看到一个很漂亮的女孩子,她也很斯文,当她走路时,看到旁边有一个乞丐,她就装作看不到,还越走越远。这个女孩子外表很美,但行为却不美。这件事让我我更加明白了一个人就算再美,你没有了内在美,那不是真正的美。无论你用什么来粉饰自己,也无法掩饰你内心的丑陋。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3
我不去想是否能够成功,既然选择了远方,便只顾风雨兼程。在我们每个人的心中,到底什么才是成功呢?怎样追求才能取得成功呢?有时候,成功看似遥不可及,有时候,却若即若离。早已记不清有多少好书告诉过我们,要学着看薄名利,其实失败也是一种财富。可大多数的我们却都不能免俗,只会用那些大道理去安慰别人,然后自己把成功当成结果,耿耿于怀,说实话,那样,何必呢?既然拥有了勇气去挑战成功,就试着学会享受过程吧,哪怕风雨兼程······
我不去想是否能赢得爱情,既然钟情于玫瑰,就勇敢地吐露真诚。所谓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能拥有一份甜蜜的爱情是每个人都期望的,爱情就像一剂美容针,总能让人充满阳光和激情,而有人也会说,爱情里充满了背叛与欺骗,可是不管怎样,爱情是美好的,拥有时好好珍惜,失去时懂得祝福,每一段爱情都是缘分的开始,勇敢地吐露真诚,学会用心经营,才能让缘分开花结果。
我不去想身后会不会袭来寒风冷雨,既然目标是地平线,留给世界的只能是背影。每个人的心里都有梦想,都有目标,坚持是最佳的诠释,如何做到全心全意为自己的目标努力,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哪怕一路上都布满荆棘,只要自己心中明亮,为目标努力前进,不留下任何遗憾。
我不去想未来是平坦还是泥泞,只要热爱生命,一切,都在意料之中,我们生活在这个世界,做的任何一件事,不都是热爱生命的体现吗?我们热爱生命,热爱生活,哪怕再苦再累,只要自己不选择放弃,任何人都无法动摇自己的脚步,而这一切都意料当中,只因我热爱生命。
读汪国真的《热爱生命》,心中泛起的不仅仅是激励,更多的是感动,感动着生命带来的惊喜,生命带来的快乐,我们不断努力地让自己的生活变得充实,变得有意义,而这就是一种热爱生命的体现,热爱生命不用轰轰烈烈,但要坦坦荡荡,学着自信,学着勇敢,学着坚强,让短暂的生命创造出无限的奇迹,而这一切都需要我们脚踏实地,一步一步走下去,生命正是在苦难与挑战中变得越来越强韧!
热爱生命,用灵魂深处的最强音告诉自己,热爱生命······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4
暑期我们班同学掀起读伍美珍作品的热潮,大家都相互交换看她的书!
我读了她许许多多的作品,里面让我感触最深的作品是《生命流泪的样子》,大家一听到这个名字就猜到是一个十分伤感的作品吧!这是一部很感人的故事:盛欣怡,她是一个柔软的小女孩,拥有着一个幸福快乐的家庭。但是,妈妈突如其来的得了不治之症——癌症!这飞来的横祸让盛欣怡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在妈妈治疗的这段时间盛欣怡要承包家里的所有家务。她发现妈妈已经不像以前温柔可亲的妈妈了,变得十分的苛刻,不论盛欣怡做的多好都不会夸奖她。盛欣怡认为妈妈是因为接受着十分痛苦的治疗,从而改变了妈妈的性格。有一天,她看到了妈妈的日记发现,妈妈的苛刻并不是因为治疗,更不是对欣怡的爱有所减少,而是妈妈要拼尽生命终点最后的燃烧,是因为对欣怡最后的爱!可惜,第二天,妈妈便离开了人世间,离开了这个快乐幸福的家庭……
当我看完这本书时,眼泪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哗~哗~”的落了下来。母爱是那么的伟大,那么的无私。同时我也明白妈妈对我的挑剔和苛刻并不是对我的爱有所减弱,而是因为她太爱太爱我了!想到这里,珍珠似的眼泪又不禁潸然落下,我一直在哭,不知过了多久。我在心里想着:这是一位多么伟大的母亲啊!她希望用尽人生中最后的一点时间让女儿学会生存!世界上有许多像这样的母亲,只是我们没有用心去观察。此时,我百感交集,又是伤感,又是欣慰,欣慰我发现母亲对我的爱并不晚。顿时间,我哭成了泪人,视线变得模糊了,听不见任何的'声音……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5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这是1889年的事,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6
妈妈是一颗大树,庇护着我们;妈妈似一盏明灯,指引我们前进的方向;妈妈的爱如天上的繁星,一丝丝光芒也仿佛是那么祥和······一篇文章使我感悟了一生:《生命的姿势》。
这篇文章讲述了一对夫妇为了纪念孩子一周岁生日,去爬7000米的雪山,可是中途不慎遇险,他们躲进了山洞,妻子一遍又一遍的喂奶使体温下降,最终死去,却保留了生命一刹那间的希望之光。
读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一个母亲的动作是如此的惊天动地,在生活中,如果桌上有两个苹果,一大一小,毫无疑问,妈妈当然会给你大的,这就是妈妈,通过一些细小的动作来体现爱,所谓“爱之深切”,这篇文章使我想起了那位妈妈,用瘦弱的身躯抵挡住了压下来的水泥板,成功的护住了自己的宝贝女儿,在手机上,她拼尽自己的最后力气打出了:“如果你还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这么一句简短有力的话,背后包含了母亲对我们的关怀,妈妈是爱我们的,即使她用手打你那只是皮肉之苦,却不想那一遍遍的打。
就犹如刀割般在妈妈的心上刺,孩子是妈妈的心肝宝贝,文章中的妈妈的动作使我感触很深,在那时,母亲不顾个人安危,即使在鬼门关之间盘旋,她也不会让孩子饿一口,那种品质是世间上最纯洁无暇的。天上的星辰,骤雨般的落在大海上,海波如山一般的汹涌,一切楼屋都在原地旋转,天空如同一张天蓝色的纸卷了起来。树叶子漫天飞舞,鸟儿归巢,唯有妈妈的爱可以排除一切障碍,妈妈的爱只有我们去真心体会,才会闻出爱的味道。
每天放学,期盼你回来的是妈妈;外出旅游时,最担心你的依然是妈妈;生病时,在你身边不离不弃的还是妈妈······这就是妈妈,在我们身旁做着守护卫士的妈妈,她的一生为我们付出了太多,是时候去报答她。
一个平凡的姿势,只有倾注了生命的爱,源源不断的爱,便可以让伟大直至永恒。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7
?生命生命》这一篇文章是由杏林子编写的,本文讲述了作者从三个事例中引出了对生命的思考,这三个事例分别是:飞蛾求生、坚强的种子、静听自己的心跳。
我觉得作者杏林子写的这篇文章虽然内容较短,但里面的道理却很深,比如:“虽然生命短暂,但是,我们却可以让有限的生命体现出无限的价值。”我对这句话的理解是,生命既短暂又脆弱,也许今天还活蹦乱跳,明天就发生意外。所以,王老师对我们说:“永远把今天当作你人生的最后一天。”我觉得,如果在这一天内,我能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那我的这一天就是有意义的。杏林子是残疾人,她可以一直保持一种乐观向上的心态去写作,去面对生活,这是很少人能做到的。
我也要向杏林子那样对生活充满期待!
生命树的读后感篇8
为响应安顺市八小的号召,最近我与孩子共同阅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
?热爱生命》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一篇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淘金者在环境恶劣的途中被同伴抛弃后,独自与饿狼、棕熊等野兽作斗争。在饥饿中不断遭遇迷路、受伤,但他仍不放弃活下去的信念。他在体力透支的情况下,不断从身上取下金矿以减轻负担。后来,他遇到一只病狼。这只狼不停地跟着他,也想猎取他的生命。他每天向那条有着希望曙光的“白德福号”捕鲸船前进着,仅管爬行的速度越来越慢,但他依然不曾放弃。在这只病狼开始危及到他的生命时,他战胜了狼。他不断地昏迷,醒来再不断爬行,最后他获救了。
看了这篇文章,我深有感触。在逆境中,生命显得如此脆弱。一个人要在身体受伤、没有食物的情况下,与野兽搏斗,实质上也是生命与生命的较量。
我们身边常常有这种人,他们轻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做着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也有的人因为找不到工作或者生活不顺利想不开做出一些极端的事。但是在《热爱生命》一文中,金钱、名誉在生命面前显得微不足道。
在地震中,我们看到了生命的伟大,也悲伤生命的渺小与脆弱。当我们还在人生路上活蹦乱跳、充满热情的时候,我们的生命是多么的可爱。
这篇文章使我明白,只要有活着的信念,一切困难也能一一克服。人生路上充满了幸福与收获,每个人只有一生,只能享受一次生命,我们应该珍惜生命,热爱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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