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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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将读后感写好,我们需要对原文的内容做好一定的深刻理解,书写一篇读后感可以强化大家对书上理论的认识,以下是有美篇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6篇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篇1

以前,我的承受力较差,遇到挫折容易哭鼻子。今天,看到这篇小说,我很受启发,我告诉自己,一定要变得坚强。

这篇小说的主要内容是:在一个雪天里,主人公老八爬到篮球架上,抓住篮筐往下跳,结果掉了两颗门牙。医生说,老八在当天找回牙齿,可以给他装上。因为篮球场上到处是白色的雪,牙齿也是白色的,找起来很难呀。终于,乔丹次二郎在篮球架下找到了老八的两颗门牙。后来,乔丹次二郎告诉大家,老八很坚强,他从掉牙到再装上,没有哭过一声。

看到这里,我联想到另一个真实的故事。在美国夏威夷,有个小女孩很喜欢冲浪。在2003年10月31日早晨,她在冲浪时被一条鲸鱼撕去了左手。人们很难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小女孩才13岁!但小女孩自己显得异常平静,说了一句让所有人都震撼的话——世界上没有可以让时间倒流的机器,我无法改变现实;这就是安排给我的命运,我要勇敢面对它,期待有一天可以重返大海!一个多月后,人们惊奇地又在海岸看到了她的身影。她告诉人们她还要继续冲浪,但大多数人都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但事实证明她可以做到!就这样,她一次又一次地摔下来,一次又一次地登上去。终于,在漫长而刻苦的训练之后,她不但恢复了原来的冲浪水平,而且还在不断提高,居然令人惊叹地成为一系列赛事的冠军。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篇2

这几天,我读了《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丛书,我最喜欢《暑假奇遇》这本书。

马小跳在暑假里去了奶奶家,那里是鸟兽风景区。他奶奶家有很多稀奇古怪的动物,有看门的大白鹅、比马跑得快的黑旋风猪、爱管闲事的大黄狗、会说话的鹩哥、对白猫痴情的大黑猫。这里不光动物奇怪,而发生的事情更加稀奇古怪。

读完了这本书,我真想和马小跳一样有一个有趣、快乐的暑假,和那里的动物成为好朋友,成天无忧无虑的和小朋友疯玩,上山、摸鱼,特别有意思。我还非常羡慕马小跳经历的事情,亲身去体验一次,那该多棒啊!

我最佩服马小跳那种保护动物的精神,和坏人机智的周旋,解救被捕的动物。有一次,马小跳见一只母鹿躺在地上,他马上打电话把鹿送进了医院。小鹿得救了,母鹿是被生生饿死的,它的肚子里全是塑料袋。都是游客扔的垃圾,人们口口声声说保护动物,而现在却成了杀害动物的凶手,外出旅游,也得为生活在那里的动物着想,不要随手扔废弃的垃圾。

从马小跳身上,我又想到了我们现代的人,有些人只想着挣大钱,全然不顾动物的死活,大肆的捕杀动物,有些珍惜的动物都快要灭绝了。从电视和书上还看到过更残忍的人类,他们把抓来的动物捆绑住,把皮扒下来,做成那些皮毛大衣。有的人为了不让动物的皮受到损伤,竟在动物活着的时候,活生生的把皮剥下来,那些动物都是在极度的痛苦中,挣扎着死去。只是为了挣钱,也不想一想动物是多么的痛苦,他们一定在痛恨我们人类,为什么这么残忍。

马小跳为了救动物,付出了自己的努力。我们也一定要像马小跳一样,保护动物,让动物不再死去,和我们一样快乐的生活在地球上!!!!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篇3

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爸爸妈妈双亡的简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假如说她没碰见玛丽亚谭波儿,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人。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撒谎者”,在她感觉所有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方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生活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爱将来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妈妈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由于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话,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是他那个年龄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运势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仅仅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爱》,看一株小草如何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篇4

他们都说:“左耳听见的都是甜言蜜语,不朽的传奇”其实你们什么都不知道的,左耳听见的只是那遗失在风中的爱情,没有花开得声音,一直以来左耳只是一个人,静静地守着过去,回忆温馨而凄楚的曾经。

数着,多少个春夏秋冬已悄然而过,看着那五地花开花落的季节,隐约有些无奈——花儿谢了,来年3月还会有万紫千红,只有寂寞的味道。

从古到今,不知多少文人骚客,用凄伤的诗句诠释了寂寞“寂寞梧桐深院锁清秋”马致远的“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柳咏的“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这一句句的诗句都叙述了孤独的苦望,缠绵的记忆,难道这就是寂寞的味道吗?是吗?

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醒来后都不在对着镜子精心的打扮自己的,以前的一切都离我而去,我是大孩子了,也不会再去任了。有人问“左耳你的眼神为什么总是那么忧伤,哽咽地,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我的眼睛已死,便转身离去了,去找那片可以让她尽情挥洒泪水的天空,其实有心人会发现,当轻风吹在左耳眼角那垂下的发丝时,可以清晰地看到左耳眼角边有一条深深地累痕,永远都是湿湿的——

左耳的呼唤印染了一片天空,在思绪的画卷上烙下了一枚永恒的,左耳的感情永远在风中,永远都拽不住,一渌爱的柳丝。

我总结左耳所有的幸福都在那里刻着,可这些都跟我无缘,只有静静地听被遗失在风中。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篇5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读一本好书的读后感600字篇6

妈妈给我订购了10本世界名著。没想到今天就到货了,面对成堆的书,我一眼就看见了小王子,拿起来后我便没放下过。

?小王子》是作家安东尼·德·圣埃克苏佩里于1942年写成的著名法国儿童文学短篇小说。本书的主人公是来自外星球的小王子,作者以小王子孩子的眼光来看这个世界,透视出成人的空虚、盲目,愚妄和死板教条,用浅显天真的语言写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没有根基随风流浪的命运。同时,也表达出作者对金钱关系的批判,对真善美的讴歌。

我读了《小王子》这本书,书中讲的是一个从b612号小行星来的王子,去了7个星球旅行,在旅行中他遇到了各种不同的人:要别人服从自己命令的国王;要别人崇拜自己的爱虚荣的人;为忘记自己难为情而喝酒的酒鬼;为占有星星而毫不停息的商人;还有个奇怪的点灯人和一位地理学家,最后小王子来到了地球。在地球上他先遇到了一条蛇,蛇告诉小王子,它会帮助他回到他的星球,然后他遇到了狐狸,并且驯养了它,之后小王子又在沙漠中遇到了因飞机发生事故而落在沙漠里的飞行员,他与飞行员一起在沙漠里生存,最后小王子想回家了,就让毒蛇咬死自己,就这样小王子回到了自己的星球。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一个道理:人只能用心灵去观察,去感受。要知道,光靠肉眼是不可能看到本质的东西的,而且要懂得做人不能只想自己,要做个负责任的人。举个例子,世界上的中华龟很多,但只有我的是独一无二的,因为只有它是我驯养成过的,所以,我的是独一无二的。记住,凡是你培植过,驯养过的一切,你对它们是负有责任的。你为你的东西花费了时间,它才会变得重要。

我喜欢《小王子》这本书,更喜欢小王子这个人,因为他是个善良、快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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