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如同一面镜子,映照出内心最深处的情感和思考,让我们更加了解自己,读后感是我们对作品情感的回响和体验,下面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将和相的读后感优秀5篇,感谢您的参阅。
将和相的读后感篇1
我太喜欢了,《平凡的世界》相见恨晚。七月份读到的,我完美的圣经!
我看清了我的另一面,一个无意识隐藏自己的内心。心理学中精神分析法认为,这部分很难观测到,由三个阶段形成,我正是第四个阶段。
表达又分为一些部分,到底还是没有很了解自己,一些心结就一直有。
感觉这就是写给我的,看了那么多书,我曾经很惭愧的和别人说,为什么我就找不到自己呢。有的人认为自己是《茶花女》,有的人认为自己是思嘉,有的人认为自己在《霍乱时期的爱情》中。
我自以为自己没有很堕落于自己的心理之中。但是环境的影响作用还是太明显了。
之前一个很好的朋友和我交换彼此最喜欢的书,他用的是《平凡的世界》,但是我并没有信以为然,而且还给他一部自己所喜欢的一本哲学散文集,但是我发现我彻彻底底赚到了。
?平凡的世界》彻底的推翻了我已有的农村生活观,也让人发现了每个人心中自卑的地方,我终于找到自己了!
将和相的读后感篇2
趁工作之余,我拜读了姜戎先生的《狼图腾》这本书,它是一部以狼为叙事主体的小说。在读这本书之前,狼在我心中一直是凶残、狡诈的动物,但读过环环相扣的“狼故事”后,我对狼在认知上发生了改变,并在狼身上学到了很多东西。
狼是聪明的。在主人公陈阵养的小狼身上充分体现了这一点,面对烈日的暴晒,小狼能想出挖洞的方法来保护自己。狼是智慧的。狼是一种群居性动物,在捕杀猎物前都会进行踩点,选着猎物,埋伏,设置陷阱,围追堵截,攻击,直至猎物倒下。暴风雪中,狼群在头狼的指挥下冲散马群,在马倌重整马群的时候分头追杀东南方向的马匹,最终将马群赶入事先设好的陷阱中。
狼是团结的。它们只听从头狼的命令,只要头狼一声令下,它们都会奋勇向前冲,而在这个过程中,它们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章法严谨,协同作战,从而使战果最大化。
狼是不屈的。在与人的斗争中,它们被人类包围,被群狗包围,仍旧不屈不挠战斗到最后,一点也毫不畏惧。面对脱离家园的迁移,小狼可以一次又一次宁死不屈的与牛马车抗争,毫不妥协。
狼是有毅力的。在捕捉黄羊时,当它盯上一只黄羊就会耐心的潜伏下来等待最佳时机,它没有因为黄羊睡着而发动攻击,直到天亮时黄羊被尿憋醒,狼抓住时机发动攻击,成功捕杀猎物。
狼是有牺牲精神的。当狼群被人类发现时,狼群会分出两只向着与狼群相反的方向跑去,宁愿牺牲自己引开人类,从而使狼群摆脱人类的猎杀。狼是忠义的。当有独狼被人类发现时,为避免狼群被人类发现,它们不会向着狼群的.方向跑,确保狼群的安全。
狼是勇敢的。它们从来都不畏惧死亡,暴风雪中为冲散马群,他们不惜与马同归于尽去撕扯壮马的肚皮。在与群狗的争斗中前仆后继,不畏死亡,战斗到底。
当狼的各种品质汇聚在一起时,我看到了狼图腾精神,也懂得了狼的生存之道。在当今充满“羊性”的社会中,狼图腾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只有同时具备了“狼性”与“羊性”,才能够更好地生存下去。作者:程振江
将和相的读后感篇3
?培根随笔》是与《海底两万里》一齐买的,起初,我对它比对更没有兴趣,除了看起来古板的书名,还有刚开始翻阅时乏味的资料,都使我不愿再看它第二眼,于是,它被我残忍地扔到了乱七八糟的旧东西里。在网上,我了解到这是一本评价极其高的书,看了出于书中的各种真理名言,我便知道了,这是绝对是一本值得一看的好书。从杂物堆里将被埋几个星期的翻出来,沉下心,将书翻开。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读之犹如聆听高人赐教,受益匪浅"。作者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哲学家和文学家,被称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他竭力倡导"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修辞使人善辩。"在中,培根说道:"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可见求知能够改变人的命运,在我们的一生中是相当重要的。在《论友谊》中,培根说道:"如果你把快乐告诉一个朋友,你将得到两个快乐;而如果你把忧愁向一个朋友倾吐,你将被分掉一半忧愁。"这说明了朋友是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一个主角,能够为我们的生活增添色彩。
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重点论述人就应怎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因此,不好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貌与美的德行结合,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一个打扮华贵的人的美是供人欣赏,转眼便是过眼云烟;而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永垂不朽的。《培根随笔》的语言简洁,文笔优美,说理透彻,警句迭出,读着它,就像听一位睿智的老人侃侃而谈,使人受益匪浅。
将和相的读后感篇4
在当代作者中,已经很难得见到这样的好作品了,读《皮囊》有感。他的文字简洁而锋利尖锐,没有一丝累赘,更没有华丽的辞藻。有的,只是朴实到近乎口语化的语言,却蕴含着最深刻的道理,让每一个读书着感受着如同一支银针刺入心房的颤动、清晰。该书用朴素的语言讲出了人生的哲理,值得一看。
序
从序言开始读起,从这本书的序言作者,看出此书的与众不同。一位是文坛新秀韩寒,一位是天王刘德华,我抱着强烈的兴趣想知道是怎样的人、怎样的著作能将原没有任何交集的两人扭结在一起,为这部著作写了序。
阿太的故事
?皮囊》是一个散文集,书的名字用的就是第一篇,关于阿太的故事。在一开始,作者就刻画了一幅闽南风情小镇里的一位高龄老太的形象。这位老太在不经意间道出了人生的一大真谛"肉体不就是拿来用的,又不是拿来伺候的,如果整天伺候你这个皮囊,是不会有出息的,只有会用肉体的人才能成才。"就是这个坚硬如石头的老太,九十多岁的高龄还可以攀到屋顶去修补漏洞;接受了女儿死去事实的淡然;切断自己手指时的冷静;临死前的豁达……书中写道:"阿太的生活观:我们的生命本来多轻盈,都是被这肉体和各种欲望的污浊给拖住。"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或者,这就是他们那一辈人的生活哲学。""别让这肉体再折腾它的魂灵……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感受阿太的豁达和睿智。"我想蔡崇达的人生,能够坚强的面对一次次挑战,从那个大海边的小镇走到北京,走向更辽阔的世界,老太的人生观应该是他成长路上的第一份人生礼物吧。
十四个故事
整本书有14个小故事,我在通篇的书里感受着母亲对父亲、儿子的爱,感受着母亲对于儿子寄予的无限的信赖。书中写父亲母亲的几个故事背后,我可以想像出这个家庭所经历的苦难和挣扎,可是蔡崇达没有刻意去渲染任何悲苦的情绪,只是客观地在陈述故事,剖析人物。
前方,依然有希望,带着皮囊,
一起勇闯天涯!
将和相的读后感篇5
有人说,爱上一座城,是因为爱上的那个人,喜欢一首歌曲,是因为有自己的故事,正如我钟爱这本书,是因为那个忠诚到让我心疼的小男孩——哈桑。
一直觉得这本书,除去历史、种族、社会或者宗教之外,是一本关于友谊的书。
就像书中的阿米尔说“有时候想起来,我的整个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某个懒洋洋的悠长夏日。”他们一起蹒跚学步,一起在院子里玩游戏,一起追逐过路的游牧部队,一起看西部电影,一起在喀布尔新城那个弥漫难闻气味的市场闲逛,一起在那个山丘后面已被废弃的墓园的石榴树上刻下“阿米尔和哈桑,喀布尔的苏丹。”······很多时候,记忆之所以美好,并非经历多么难忘,而是和自己珍惜的人在一起享用过某段快乐。
然而,阿米尔是主人,他是仆人;阿米尔是普什图人,他是哈扎拉人;阿米尔是逊尼派,他是什叶派。这些没有什么能改变得了,就算他们其实是没办法公开承认的一对同父异母的兄弟,他们的命运却从一出生就被社会贴上了与他们的友谊不符的各种标签。即使阿米尔知道“哈桑从未拒绝我任何事情。”他从来不告发他,不提镜子、用胡桃射狗其实都是都是阿米尔的主意,每天帮他弄好早餐,收拾床铺,擦亮鞋子,熨好衣服,放好课本和铅笔。每当邻居家的孩子欺负他,哈桑总会挺身而出,将他们挡回去······但他们的友谊却如同风筝一样脆弱,当哈桑说“我宁愿吃泥巴也不会骗你。”阿米尔说“真的吗,你会那样做?”“做什么?”“如果我让你吃泥巴,你会吃吗?”“如果你要求,我会的。不过我怀疑你是否会让我这么做。你会吗,阿米尔少爷?”哈桑的反问使阿米尔觉得尴尬,就算有那么多的事实证明,阿米尔却还是在内心深处怀疑着哈桑对他的忠诚。就像在我们的生活中,有些人把一段感情当做生命一样的去珍惜和维护,却让拥有的人认为自己拥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理所当然和轻而易举,在我看来,友谊的本身不应该受这种不平等关系的桎梏,而更应该是双方没有许下任何承诺却甘愿为对方守护一生的无言约定。
在我们年少的时候,总喜欢把我们有关友谊的未来许下永远的诺言,我们或许会说,多少多少年后,依然在一起,依然像今天这样酣畅淋漓的欢笑,依然不被世俗熏陶,而随着时间的无声流逝,我们毕业,分离在地球的各个角落······又有多少友谊能承受住时间和空间的.考验,待续当年的未完。在书中,当阿米尔看到哈桑被大一些的孩子欺负甚至猥亵的时候,他选择沉默和逃避;与此同时,哈桑却为了阿米尔的风筝坚定不动摇的和对手较量,对手残忍的揭示阿米尔和哈桑之间的主仆关系,哈桑大声反驳说两个人是朋友。躲在角落里不敢出现的阿米尔听到这句话不但没有一点激励也没有丝毫感动,他心底里的怯懦终于将他的灵魂吞噬,悲剧也随之发生。而不仅如此,阿米尔继续一错再错的设计了他父亲最厌恶的方式,用“盗窃”的罪名将哈桑驱逐出门,但哈桑还是在我意料之中的承认了并非他所为的假象,一如既往的忠诚,忠诚到让人心疼。
或许在成长的年岁里,那些过往终究会被埋葬,或者说会用另一种方式结束,正如二十六年后的阿米尔,当辛拉汗从巴基斯坦打电话给已移民到美国的他,告诉他“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他最终还是决定回到那里拯救哈桑的儿子索拉博,完成他对自己的救赎。就算还有机会安抚自己内心的罪恶,而有些失去的东西是再也回不来了的,比如哈桑,比如失去本可以和哈桑一起度过的日子,比如那份本该纯净如水的友谊······
“为你,千千万万遍。”在哈桑的心中,阿米尔是如同太阳般的信仰,或许有人觉得他不值,而或许在他的心里,和阿米尔在一起的快乐和幸福满足感已经足够他可以忽略掉所有的痛苦,那种力量的强大足以支撑着他的整个生命为一个人守护。
仿佛中,我听到一首带着灵魂的旋律,时而欢快,时而忧伤,让整个生命都为之动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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