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写读后感,我们可以分享自己对作品的独特解读和理解,当我们写读后感时,我们不仅仅是简单地叙述故事情节,更是在思考书中的深层含义,这拓宽了我们的思维,下面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读后感600字优质7篇,感谢您的参阅。
读后感600字篇1
?火印》是曹文轩先生写的一部战争题材的儿童长篇小说,小说中塑造了一匹有尊严,有智慧,有悲悯的马——雪儿,雪儿的主人——坡娃,一个勇敢、刚毅、善良的放羊娃。
小说主要讲的是:坡娃救了一匹漂亮的马,取名雪儿,他们俩一直过着舒心而安宁的生活,可突然有一天,日本军官河野闯入领地,看中了雪儿,强行拉走,并给它烙上深深的火印,河野想要征服它,可雪儿坚强不屈,遭受种.种屈辱,与此同时,坡娃也失去亲人,失去朋友,失去了一条腿……
读完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章,雪儿为了报仇,为了洗刷身上的屈辱,为了在村民面前昂起头,载着一位中国战士,打败了河野,赢得了尊严。看到这儿时,我热泪盈眶,雪儿为了打败日本战队,差点牺牲自己的生命。历史上不也有许多浴血奋战,甚至以身殉国的战士吗?活活被火烧死的邱少云,一声不吭;十指穿心的江姐,不卑不亢;英勇跳崖的五壮士,无怨无悔……没有这些革命先烈,怎能有今天美好的生活?而现在呢,人们不但不珍惜来之不易的生活,反而有的纸醉金迷,一掷千金。现在所有的一切,都是战士们用血汗拼来的呀!加多宝饮料,大家都知道吧,令人愤怒的是:加多宝饮料侮辱了邱少云这些英雄,如此过分!如此心寒!
读了这本书后,我敬佩书中的雪儿,更敬佩拥有雪儿精神的革命烈士。我要珍惜生活,热爱生活,更要为社会奉献一己之力,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读后感600字篇2
最近,我读了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水浒传》,本书主要写了梁山一百零八将好汉豪情壮义的故事。
?水浒传》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如蔡京等一批像吸血鬼一样的统治者,具有反抗精神的黑旋风李逵,性格刚烈的武松,逆来顺受、最后走上反抗道路的林冲等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人物是武松。武松到了一个“三碗不过岗”的酒店喝了十八碗酒,当他付完钱要往岗上去的时候,店小二拦住他并好心告诉他岗上有一只老虎,武松并不听他的话,硬要往岗上走,当他走到了一个庙门时,看到了告示,上面还盖着红色大印,这才信那岗上真有虎,可回去又怕有失自己的颜面,便继续向上走。他的酒力发作,看到一块大青石,刚一躺下,突然,前面出现了一只老虎,武松想着着急也不是个办法,只好硬碰硬了。老虎张着饥饿的大嘴,见了武松,急不可耐地使出捉捕猎物的那三招:一扑、一掀、一剪。而武松却是机灵的躲过去了,老虎转过身来,武松拿起梢棒,猛地劈了下去,只听一声巨响,一棵枯树被劈断了,没想到老虎没打到,梢棒却断了,老虎凶性发起来,看着又饥饿又凶猛的老虎,我不禁为武松担忧,没想到武松大显身手,打死了老虎。
读完《武松打虎》这个小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会遇到许多的困难,我们躲不过它,就要勇敢的去面对它。
读后感600字篇3
保尔·柯察金出生在一个穷苦的铁路工人家庭,早年丧父。他的母亲努力打拼才撑起一个家。保尔被神父赶出学校后,成为了一名学徒工。他在受尽了资产阶级的压迫后,最终成为了一名无产阶级战士。保尔从小就诚实质朴,性格坚强,加入红军后,对工作也极为专一,他将一生都奉献给了人类的解放事业。正是这么一个平凡而又伟大的人,让我对这部作品充满了敬畏之情。
这本书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情节有很多,最难忘的是保尔的三次恋情。
保尔的初恋是一个名叫冬妮亚的资产阶级小姐。当保尔最初认识她时,她还是一个温柔的小女孩,她总是喜欢一个人静静地看书,对待保尔也是特别的亲切。但是后来冬妮亚还是受到了家庭环境的影响,变得越发的自私自利,爱出风头,两人最终还是没能走到一起。
保尔的第二个恋人名叫丽达,她是保尔的真正的恋人,她不讲究穿着,性格勇敢坚定,热爱工作,同时友善地对待他人。可最后因为一次误解,保尔错过了与她在一起的机会。
最后还是达雅相伴了保尔一生。达雅是保尔在海滨疗养时认识的,她有着不完整的家庭,却有着乐观,坚强的美好品质。最后达雅在保尔的鼓舞和帮助下,同时也被保尔坚强的性格所感动,最终与保尔相濡以沫。
保尔在人生的最后时间里,仍然坚守着自己的事业。他决定将自己的故事以另一种方式分享给别人。于是,他开始了小说创作。于是他开始了小说创作,他的计划是写一部有关科托夫斯基的英勇骑兵师的中篇小说,小说的题目是他自然而然想出来的:《暴风雨所诞生的》。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作品,是少数能让我震撼的作品之一。它着重在人物的描写上,以作者的真实经历作为原型,精密地刻画了保尔等既平凡又伟大的英雄形象。同时它也表现了许多复杂的感情,也讽刺了资产阶级对穷苦人民的剥削与压迫。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让我学会了坚强,让我学会了面对困难,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读后感600字篇4
?闪着泪光的决定》,这书名告诉我这可能是个感人的故事,我用了3天仔细读完这本书,故事的内容打动了我。故事说:一个叫周悟娜的小女孩整天踩着溜冰鞋到处乱撞。她留着长长的头发,没想到这竟然是个大秘密:悟那曾今在病房中遇到了“大象”哥哥,因为他鼻子里总是插着一个长管子,像老长的大象鼻子。大象哥哥管他叫瓶子妹妹,因为她经常打着吊针。总是鼓励他战胜病魔,每天要快乐地生活。可是有一天,大象哥哥突然消失,生死未卜。
其实大象哥哥死了,“大象”哥哥在离开世界之前,作出了一个属于真正男子汉的的决定,我一定要救这个女孩。但是幸运康复的瓶子妹妹并不知道他死了,她仍怀抱希望,大象哥哥重新出现在他面前。直到有一天,“大象哥哥”忽然在梦中现身,瓶子妹妹终于作出了一个闪着泪光的决定······
在梦中大象哥哥告诉她一个人生道理,要热爱生活,只有好好地活着,才是对爱她的人,最好的回报。
这本书和其他一些儿童读物最大的不同就是通过对主角的成长历程的讲述,在病房里与大象哥哥相识与鼓励凝结成的爱,此后疯狂的寻找大象哥哥,直到有一天他突然现身······这些都让我们感受到了“爱”的力量,回想一下自己的成长足迹,仿佛是一直被一种呵护、被爱所包围,自己却极少考虑对别人付出“爱”,有一句名言: “人生的价值不在自己占有多少,而在自己能为别人付出多少!”
这本书让我从另一个角度认识爱,而且这种爱是不同的。让我知道爱可以让人冲动,可以让人无休止的寻找。这种爱,一旦开始就难以停下,而且这种爱在任何时间与地点都可能流露。
让我们在故事中明白爱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在成长过程中学会爱和珍惜被爱,同时努力的去付出爱吧!
读后感600字篇5
当我第一次见到《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时,就表现出了对这种有政治偏向的书的厌恶,而当我打开它时,我终于明白了《红星照耀中国》这本书的意义。
?红星照耀中国》讲述了美国记者埃德加·斯诺在红色中国对共产党各级领导人及农民、工人等民众的采访与观察,以及对红色中国的评价。
在本书中,我最敬佩的人就是红军中的“红小鬼”。在红军队伍中,他们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尽管都还是些娃娃,却跟随部队经历风雨,在跋涉中渐渐成长,在战火中走向成熟,用不寻常的童年谱写出一曲曲生命的壮歌。斯诺遇见的第一个红小鬼是一个号手,只有十五岁,穿着网球鞋,灰色短裤,带着一顶褪色了的灰色帽子,上面有一颗模模糊糊的红星。但是帽子下的号手可是一点也不“褪色”的:红彤彤的脸,闪闪发光的明亮眼睛,看起来精神极了。这样一位“红小鬼”却是已经当了四年红军的“老红军”了。这个孩子说他小时候被红军帮助过,那时他就发誓要参加红军。十一岁,他参加了红军,虽说只是吹号,但他作为一名军人,是要有多么坚强的意志与精神啊!他的年龄与我不相上下,但是他做的事却是许多同龄人都做不到的,他们中的某些人还上前线打仗,冒着生命危险,他们也勇往直前。这样的“红小鬼”,确实是令人敬佩的。
我最敬佩的历史事件就是红军的长征。红军的长征是迫不得已的,红军为了避免国民党的第五次围剿,不得不向西北长征,分成了西、南两个纵队,在出其不意的情况下出发了。红军在努力下终于撤出了江西(主力部队),余下的部队则留在江西继续抗争国民党。红军成功地突破了第一道碉堡线之后,就开始走向它历时一年的划时代的征途,首先向西,然后向北,这是一次丰富多彩,可歌可泣的远征。本次长征共有两万五千里长,在这途中,有无数的困难和挫折,牺牲了无数的红军战士们,然而红军一直在往前,从未后退。这也是红军的长征是军事伟大的业绩之一的原因。“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此乃红军气概。恰如斯,他们才走完,六千英里遥遥长征路,虽坎坷崎岖,但他们终望见了“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那“正西风落下长安,飞鸣镐。”的战争年代,他们知道“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但是“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要扫除一切害人虫,全无敌”这是_的誓言,亦是红军战士的誓言。
红星永远照耀中国!
读后感600字篇6
?许三观卖血记》这本小说,余华并没有用很多华丽的词语,或许那些华丽的词放在许三观这样一个平凡的小人物身上也有些不合适吧!他只是把时间线拉得很长,围绕着许三观一次次卖血的经历写出了许三观艰难的一生,没有绚丽的情节,只有一个简单的故事和许三观传奇的一生。
是的,许三观的一生可以说是传奇的一生,经历了那么多次的卖血都可以让他享有花甲,这也实在是他的命。他的人生取向就是为了——安慰生活,宁愿卖血。他只是按照一种习惯了的生存方式盲目地生活,面对生活中不时从天而降的灾难,没有避让、选择;对自己的艰难处境,没有抱怨、抗争,更没有企盼和希望,只是靠本能在生活的泥沼中扑腾。他没有思考过灾难缘何而来,没有思考过灾难背后深层的社会现状,对灾难只剩下无奈的屈从和麻木。在很长的一段历史时期,卖血被认为是一种缺乏尊严的行为,但是许三观的每一次卖血,都是他的生命和别人的生命融合的过程,所以你能感觉到他身边的人,他圈子里的人,都是他生命的一部分。这才是生活,这才是有感情的生活。
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炒猪肝和温热的黄酒。前半部分是诙谐幽默的,时而蹙眉,时而忍俊不禁,虽然有点像乡村爱情式的家庭闹剧。一个总坐在门槛口无遮拦抱怨的“大喇叭”,一个自尊心极强却做了十三年“乌龟”的送茧工,人性都是不完美的。虽然时,常谈吐粗俗不堪,但仍是刀子嘴豆腐心,本性是质朴善良的。文化背景虽然没有《活着》那么浓厚,也没有它那么沉重,但却以诙谐生动的语言快节奏巧妙的描述了中国现代史初期的发展变化历程,使读者很快全身心的投入其中——走进那个社会。全书运用隐隐的讽刺手法,讲述着人性、生活与希望。苦难面前,小人物总是渺小的。我很喜欢也怜悯一乐这孩子。他不该承受那么多的…从到一乐生病,我心情一直都是沉重的,甚至眼噙热泪,总在叹息。庆幸山河依旧,故人仍在。至于结尾,许三观像是一个老小孩,哭诉着不再肩负“使命”的失望与感伤,有些可笑,也可爱。一生中何止闯“三关”,还好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
许三观这样一个社会底层的小人物,爱憎分明,却有一颗温柔的心,更是有着那种包容一切的大爱。
这本书带给我的十分之一的感动。但是想想也没什么,读一本书,重要的是它已经带给了我那么多的感动,让我看到那么多小人物的正直和善良,以及在那个贫苦的年代人们心中也一直保留的一份善意与坚强,让我相信世间始终存在着许多美好。但是这本书所带来的感动和思考却没有停止,一部好的作品就是这么真实的反映生活和社会,尽管这种记忆属于一代人,但是人物背后的人性和本质却还在继续鲜活的存在着,一个小人物的坎坷命运和与命运顽固斗争的背后作者想要表达的一种对社会的思考,这一沉重的思考也将会在文坛上永远的。
读后感600字篇7
在这个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后来,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因为,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努力的去拼搏,因为,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读后感600字优质7篇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