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的读后感2000字优秀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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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常练习写读后感,能帮助我们找到最适合自己的表达方式和写作风格,在读后感中,我们可以思考书籍对未来发展的预测或建议,以下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书的读后感2000字优秀6篇,供大家参考。

书的读后感2000字优秀6篇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1

没有被苦难压倒,这不是耻辱,而是光荣。

文章不长,可几乎每篇都会让我流泪。不是以一个孩子或是母亲的角度来诠释生命的意义,而是从一个身为哲学家的父亲。记忆中,我的父亲是不善言辞的男人,莫说用文字记录下心境,就连用言语表达也是具有难度,索性不说、不写。而周国平先生却实实在在地表现了出来,甚至于让作者身临其境,理解心中的苦闷。

文章的开头就向读者叙述了妞妞在人间仅活了562天便夭折的事实,让我不得不用沉郁的心情往下看。

从母亲肚子里抱出的孩子,第一声啼哭不带一点悲伤,是那么响亮地那么明媚地暴露在空气中。是的,就像周先生所说,每个新生儿都是哲学家,从神界而来总是用超然的眼光看着世界,不带一丝悲凉,因为悲伤是我们这个社会的产物。从医院抱回家的路程很短,却着实让身为父亲的周先生苦恼,小东西是那么软,那么信任地抓着衣襟,大人不得不凝神屏息。我也记得母亲曾和我聊起过父亲第一次抱我的时候,那么大一个人却那么窘迫不知道如何下手,那么一团软绵绵的肉带着浅浅的呼吸那么安然地躺在怀里不带任何心机,是那么让人觉得心神安宁,更何况是自己生命的延续。哺育孩子的过程正好让自己重温那不留痕迹永远失落的摇篮岁月,填补了记忆中无法补全的空白。

后来的日子不仅仅是孩子的成长更是父母的成长,本不耐心的母亲也能心平气和温婉地为孩子吃奶而定住不动几个小时。可是幸福的日子总是那么短暂,一个偶然的机会让周国平和他的妻子知晓了孩子患有眼癌,一个几率很小很小的疾病。从一开始认为经过治疗就能康复,到后来作者也不由怨恨老天为何要如此耐不得寂寞而这么快召回这个天使。

妞妞无法用眼光与人交流,所以言语是她表达自己对这个人世间依恋和好奇的唯一方式。她在世上只存在了一年多,她甚至不会用“疼痛”这个词来表达眼疾发作时的痛苦,她只会一遍遍地重复着“磕着了!”每每看到这儿总是禁不住埋怨,为何苦难要这么折磨一个孩子。

这让我不得不想起史铁生的《地坛》。同样是悲剧一般的日子,在亘古不变的地坛里看见那蚂蚁也在忙忙碌碌,自己有什么理由去赴死哀愁呢?每个季节里都有盛开的花朵,在含苞待放时也忍受着痛苦,或是严寒,或是酷暑,却依然要绽放生命中最辉煌的色彩,因为这是责任——把美丽带去人间。妞妞死去了,无需太久,作者和妻子也将死去,世上知道悲痛的人都将先后死去,每个人的生死都在这个世界上不留一丝痕迹。正如周先生所说:死亡是不存在的。也如史铁生先生所说:死亡就像是一场盛大的节日。

苦难与生命交错着,难舍难分,有无处不在的幸福也有无处不在的悲伤,但是生命不会复制着悲剧而渺小的我们更没有资格去埋怨不公平,因为我们有更多的爱去面对生命。能够迎接生命里的痛苦,本就是一种活下去的勇气。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2

上师范时,学校里规定每个人都有读名著名的任务,而我总觉得那些名著讲的内容太深奥,很难理解;总觉得那里面的人名太长而无法记住,所以在那个时候,虽然有任务,但我总能偷懒,以至于在师范读的书是少之又少,但唯独我看了令我印象最深的两本书:《简爱》和《双城记》。也就这样被书所感动了。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越来越多的感受到书的魅力,也读了越来越多的书,同时也吸取书里越来越多的精华。现就谈谈《双城记》这本书吧!

有人说爱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小说《双城记》中,我能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为的是使它维系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的付出,而不求一丁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放出凄美而动人的光彩,成为了经典──引起人们对它的重新理解,带给人们最真、最切的情感体验。

在《双城记》中,我最喜欢的,也是令我最为感动的人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第一次出现在读者面前就与众不同,当贝勒满法庭上的人若无其事地望着天花板,当观众由于长期的积怨盼望着一场杀人话剧上演,而他的一张字条揭穿了隐藏在案件背后的阴谋。他一出场就带了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却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他才华出众,却甘心情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自己与名、与利、与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曾说:“我是个绝望了的苦力,我不关心世上任何人,也没有任何人关心我。”

他爱上了露西,却不愿去追求,他内心的善良使他担心自己“难免使她痛苦、悲哀和侮辱,拖着她一起堕落。”于是他把爱情隐藏在心里,宁可痛苦地徘徊在午夜的街口,压抑着心中热烈的感情和无尽的思念。他的爱是无私的,奉献的,他满足于偶尔看看自己心爱的人儿,他羡慕达尔内,他恨他,但在痛苦情绪纠缠中,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

他们永远幸福,因为“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好贪杯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个极崇高、极纯洁的人。最后他向露西表达了爱情,那段话是我一直铭记在心的,每次读起,都不免心中感到酸楚,如果他能多给自己一点儿信心,或许这个悲剧也不会如此的伤人。

西德尼曼内特深沉的爱是催人泪下的,他崇高的人格是撼人心魄的。他这种崇高的情感是我们难以想象的,他最终得到了心灵的平静,做了祭坛上的牺牲品,带着最美的情感告别了所爱的人,他死了吗?不!他是爱、勇敢、反对压迫的精灵,他以自己的方式热烈地向时代呐喊,他会得到永生。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是当读者留着眼泪读完时,却感到无限地遗憾辛酸。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3

“生活到底放过了谁?”这句话道出我们的常态。每日,我们步履匆匆,为这忙,为那忙,忙到没了自己。忙,会意形声字,从心,亡声。丢失了心的即为忙。于是总有人抱怨,生活只剩下了眼前的苟且,把自己逼仄在繁忙琐碎的夹缝里苟延残喘。

可是,曾几何时,我们也是拥有过梦和远方的,是什么时候忘却了呢?最近重读了马克李维的《偷影子的人》,从中又有了一些不一样的体会。

这部小说大致讲的是这么一个故事:一个老是受班上同学欺负的瘦弱小男孩,因为拥有一种特殊能力而强大。他能“偷别人的影子”,能看见他人的心事,听见人们心中不愿意说出口的秘密。他开始成为需要帮助者的心灵伙伴,为每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不自觉间,将自己生活里的负担升华成一种美好。有人说,它是一部唤醒童年回忆和内心梦想的温情疗愈小说。作者平实温暖的娓娓讲述,带给读者笑中带泪的阅读体验。让我尤为深刻的是马克李维对影子的想象力。

小时候我们都玩过踩影子的游戏,光亮之下,你动,它就跟着动;可是如果没有光,它就会完全消失。它附属于你存在,却又不完全属于你。小说的主人公拥有一种超能力,就是可以在与其他影子交叠时神不知鬼不觉地偷走它。能够透过影子,了解主人的过去将来不为人知的秘密,这些影子会倾诉主人内心最真实的声音,仿佛是一个个住在我们心里的孤独灵魂。我们大部分人,内心多多少少都充斥着这种孤独。(蒋勋的《孤独六讲》里对孤独有具体详细的阐述。)而这种孤独压抑得久了,就必须找个窗口去倾吐,去排遣。

所以,影子要发言。在一次影子重叠之后,马格的影子叛逃了,因为它觉得自己的主人糟透了,认为只有依附在好的人身上才有出路。多么有意味的话啊,影子居然有自己的主张和态度,会弃暗投明,会逃跑。它像人一样,向往光明,也崇尚自由美好。它有人的脾气,温和的时候,是倾吐,是抱怨;而当激烈的时候,是出走,是叛逃!生活中,你的影子是否也常常出没,你注意到了吗?城市上空迎风飞舞的风筝,是你的影子;那片广袤无际的空旷草地,是你的影子;你的影子还可以是一张床,一盏茶,一本书,一张远行的车票,别让生活的烦杂,忽略了心的感受。

“为每一个偷来的影子找到点亮生命的小小光芒,为他们找到隐匿的记忆拼图,这是影子们对我的全部请托。”男孩接受影子的请托,并伸出了友爱之手。他把母亲写给自己的信给了伊凡,弥补他的缺憾,帮助吕克出发寻找他的学医梦想,也最终完成了他自己的生命体现,收获了亲情友情和爱情……这个“偷”字也很有意思,单人一个俞,逾越界限乃为偷,与其说偷,不如说是这些影子越界找上了他。如果我们还不忙里偷闲,照料好自己的“影子”,终有一天它也会被“偷”走。罗兰说:“没有人能真正分担你心灵的寂寞。”我们要尽到主人的本分,跟影子交谈,跟另一个隐形的自己交谈,呵护它们的感受和需求,唯有这样,才能真正发现并了解潜在的那个真实的自己!送给大家一句莎士比亚的话:“有些人只拥吻影子,于是只拥有幸福的幻影。”是警醒,也是共勉!

书中还讲述了男孩的好友吕克。吕克内心十分渴望成为一名医生,他不安于做个平凡的面包师,于是男孩劝服了父亲让他去学医,而当吕克终于实现自己愿望之时,才发现其实他并非真心喜欢这个职业,最后他选择回到让他感到幸福满满的面包店里当一名普通的面包师傅,给心爱的女人做各式各样美味的蛋糕甜点。这让我思考起何为幸福,人生又该如何选择的这些个人生大命题。我不太认同里的原罪说,我认为人的一生应该是走向幸福和圆满的。那到底什么才是幸福?经常听到身边的人在抱怨生活的幸福值太低,于是,我们开始幻想各种可能,甚至憧憬向往起那条未选择的那条路。我也时常如此,于是常常徘徊,也常常追悔。可吕克的选择,让我明白,所谓幸福,就是你能够得着的生活和一颗满足的心,原来也没那么难,没那么高深。在幸福值越发低微的今天,我们或许都该自省,是否因为虚妄太多,不知满足?或许我们一时改变不了生活现状,但起码可以尝试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和态度,让自己的幸福值拔高,再拔高一点。其实,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只是,你的幸福,常常在别人眼里。

?偷影子的人》,让我懂得去发现真实的内在,成全真切的幸福。看顾好自己的心,愿我们的影子不再孤独……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4

说到读书心得我首先想到的就是《傲慢与偏见》,这本书给了我很大的震撼,也引起了我很多的思考。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让简。奥斯丁的作品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简。奥斯丁生于一七七五年,卒于一八一七年。其间英国小说正处于青黄不接的时期。以范妮。伯尼为代表的感伤派小说和哥特式传奇小说虽然风靡,但终究因苍白无力而逐渐退出历史舞台,此后奥斯丁发表了《理智与情感》、《傲慢与偏见》、《劝导》等六部小说。以其理性的光芒照出了伤感、哥特式小说的矫揉造作,使得现实主义小说的高潮开始启蒙。《傲慢与偏见》以男女青年的恋爱婚姻为题材,然而与大多数恋爱小说不同的是,它以男女主角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述了四起姻缘,通过对照与描写提出了道德和行为规范的问题。

当我读完这部著作的时候,我为伊丽莎白和达西最终美满的结为伉俪而感到欣慰和满足。是的,是因为他们有傲慢,有偏见,才会有这一切的波折。伊丽莎白是个热情、活泼、却又不乏纯真的乡村少女。她不懂得勾心斗角,不懂得如何区分真实和虚假,因而偏见在她心中产生。达西是一位上流社会的贵族,如此锋芒毕露的显赫地位,怎会使他不在心中拧成一份傲气?他的傲慢正因如此,让人们忽略了他身材魁伟、眉清目秀、举止高雅、一表人才的形象,任凭他财产再多,人们也只会认为他自高自大、目中无人、不好逢迎。伊丽莎白也正是因为对达西的偏见,而才使她轻信了威克姆对达西人品的贬低之言。

可欣的是,达西与伊丽莎白的矛盾最终融解了。设想,如果达西没有向伊丽莎白示爱意,或是在遭到拒绝和人格的侮辱后没有澄清,并放弃了对真爱的追求,那结果又会是怎样?会是一个悲剧,也许简与宾利执着的感情也会毁于一旦,莉迪娅的轻狂举动会使贝尔特家庭蒙上羞耻的阴影,名声败坏。然而这一切都没有呈现。因为达西用他理性的眼光看到了伊利沙白的纯真,他原谅了她。因为爱她,所以他会不顾祖母凯瑟琳的阻止,毅然选择了她。

这样起伏跌荡的爱情,仅有真挚爱情的滋润,他们是因为有了"爱"才走到一起,简与宾利、达西与伊丽莎白。他们的爱是纯粹的,而夏洛特与柯林斯的爱情则完完全全建立在金钱上。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爱情观从侧面也折射出了社会中两种不同的人群的对立,反映了当社会中的某种矛盾。在本书中,女性的社会角色是很明显的,即便是有钱的太太、小姐们,充当的角色也只是家庭主妇而已,社会中男尊女卑的现象十分严重。比如班纳特家中有6个小姐而没有男孩,因而此班纳特家的财产不得不由班纳特先生的侄子继承。这样致使6位班家小姐的嫁妆只有从其母亲当年的嫁妆中分得,嫁妆的卑微常常使的年轻的小姐们不得不选择一条像夏绿蒂那样的路,通过婚姻来为自己将来的温饱作打算,自然会将婚姻视为金钱至上的买卖。如书中所描写的,每一位太太在后半生最大的愿望便是嫁女儿,让她们未来在丈夫资产的庇护下得以生存。因此,郡里一旦来了一位有钱的绅士,母亲们便认定他为自己的准女婿。所以当班纳特太太得知伊丽莎白拒绝柯林斯的求婚后十分气愤,责怪女儿不明智。以柯林斯在金钱方面的条件而言,可以保证伊丽莎白将来有安定、温饱的生活,在其母亲看来,放弃这样一棵"摇钱树"简直是无理取闹。在她年轻的时候,也是通过婚姻换来的衣食无忧,现在她更有义务要求女儿们以此获得"幸福",没有原因,这只是一种规律,是英国社会当时的婚姻法则。

没有经济能力的女性在当时的金钱社会中得以舒适生存的唯一办法是,出生前就挑个名门旺族,但这仅凭机缘,更多不幸出生于普通家庭的,便只能向生活屈服。可悲的是,她们从不发现这是社会的弊端,而一直认为他们没有选择的权利,就像是花瓶,等着有一天被一位出手阔绰的人买走,仅凭运气,与爱情无关。这便是那一时代的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怪圈只是她金钱至上的一个体现。社会的不平等性注定了那一时代的婚姻结构,享受爱情是一种奢侈。

?傲慢与偏见》通篇是伊丽莎白幽默的俏皮话,可是这种强颜欢笑下,隐藏的却是那一时代人们无尽的苦恼、不满、遗恨。令人羡慕、认可的"幸福"背后,堆砌着的又是什么呢?是金钱、麻木、泪水、悔恨、遗憾,或许还有更多更多。这本书就是给了你一个这样的空间,让你去思考,去感悟。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5

好不容易放假三天,闲暇下来,于是顺手找本书看,发觉这一本竟然一直没有看过。于是搬着椅子坐在午后的阳台上,赏花晒太阳,听歌看小说。虽然高中时候即了解大致情节,大学时候又剖析过海明威和圣地亚哥形象,但是真正接触文本,这还是头一回。

有些惭愧。

关于剧情。老人与海的剧情简直是简单至极,文如其名,“老人与海”,讲述的就是“老人”,与“海”,或者说是“老人”与“鱼”。其实就是老人在出海前的准备、出海钩到大鱼、鱼浮至水面后与鱼搏斗、获得大鱼后与鲨鱼搏斗,最后拖着鱼刺回到岸边算是尾声吧。没有一点曲折,外加早就熟知,所以看得无甚波澜与激动。

关于叙述。这不得不说一说,记忆中貌似老人与海的叙述也是很出名的,忘记了,不管它。读的时候,我会不自觉把一句话后面加出很多略去的内容,比如第一句写到他们去吃饭了,那么第二句就会是饭后如何喝咖啡,或者已经回到他的棚屋了,怎么到达的吃饭地点,怎么开始吃的,没有一点多余的赘述。另外,叙述也是极为简略,我以为会对如何捕捉大鱼、如何对付鲨鱼长篇描写,没想到一段两端即结束。而重点都在老人在海上的独自对白。叙述时没有想象的惊心动魄,但能感觉到平静的表面下所隐藏的波澜,或许这就是那最出名的“冰山一角”风格。

关于心理。老人在海上的心理描写占了很大的篇幅。他时而和鸟儿说话,时而和鱼儿说话,时而和自己对话。和自己的对话中,他时而给自己打气,时而祈祷耶稣和玛利亚,时而对自己的身体部位说话,又时而回忆,时而想象,想象孩子和偶像迪马乔。通过老人的心理活动,我们看到了一个意志力坚强的人,他能够想方设法让自己平静下来,并用尽全力、永不屈服地去战斗,但同时他也是一个寂寞的人,只能用回忆和想象来填补生活,没人聊天,只能同自己大声说话。但不管怎么说,他是坚强和乐观的,他能用各种方式使自己摆脱生活的阴影,使自己能够勇敢地生活下去,正如最出名的那句话“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他不会让自己被生活轻易放弃,他会勇敢地和自己战斗。

但是我也想说,这种内心的.自言自语正是我们生活中的正常现象。似乎我们都是如此,至少我是如此。一本书能够成为名著正是由于它能够产生共鸣,能够具有生活的影子。所以当老人在自我碎碎念时,我才觉得是多么亲切,如果我们不能自己用语言说服自己好好生活,那么生活于我们而言,将是件多么痛苦的事情。

关于大鱼。老人在文中不止一次提起过他是多么尊重大鱼,但是尊重它也要战胜它,杀掉它。他十分喜爱这条大鱼,把它当做朋友,但是又相信自己有战胜它的力量,这看起来是多么矛盾。我想这说到底,老人依旧是把自己放在了生活的最顶端,他可以俯视众生,可以喜爱那么多事物,但是不能以伤害自己和破坏自己的生活为前提,老人依旧最爱的是生活,是自己的生活。恩,或许是这样的。

这不禁让我想起生活中的摘花。有些人爱花,去摘花,也有些人爱花儿不去摘花。有人说,摘花是喜欢,不摘才是爱,或许没这么简单吧。不摘花,花点缀的是整个外面的世界,摘花,花儿点亮的是自己的生活和自己的内心。当然,我不忍摘花,我又想让花儿停留在我的世界,于是我疯狂地拍花花草草,无事就要去花草中行走,无事就要站在窗口遥望世界。生活本是矛盾的,我们都不可能做到佛祖的众生平等,怜悯众生,那么做个正常的人,就在矛盾中,估量着度日吧。

关于孩子。孩子是老人唯一的希望和寄托吧。老人在船上不知念叨了多少遍“孩子要是在这里”,孩子是这个世界上唯一关心老人、帮助老人、喜爱老人的人了吧,也是唯一肯听老人说话的人了吧。老人捕鱼归来,只有孩子在一路哭泣,孩子在哭老人的艰辛,在哭大鱼被吃掉的可惜,也在哭他人的不解。当然孩子也是老人精神的象征,是老人精神的继承者,有孩子这个人物,才让这部书里没有悲伤,让我们读来觉得希望仍在。

关于狮子。突然记起来貌似曾经的课文分析中提起过梦见狮子这个场景的寓意,不过想起具体是什么寓意简直太过困难。但对现在的我来讲,狮子是他年轻时候所遇见的,他一直梦到,一是怀念当时年轻的自己,与现在的境况相对比,二是狮子一样强壮的身体只能是在梦中相遇,即使在梦中,也是在隔着一片海域的海岸。狮子只是个渺远的象征。

关于翻译。或许这是为什么我选择四颗星的原因。海明威的语言风格极其简略,众所周知,前文也略有叙述,但是译者在翻译时,将情节的略述简略翻译,但是具体段落有些语句完全重复,则显得有些与原文不合。中文中尚讲究前后文不重复,何况海明威的叙述呢?但由于没有看原文,不知是否是原文也如此,这里只是妄加猜测。不过本版本的好处就是后面有英文原版,我要感谢海明威是美国人,感谢海明威用语简单易懂,感谢译者和出版社在书中附有原版,待日我希望可以深入研读。

书的读后感2000字篇6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他生于英国朴茨茂斯的一个贫苦家庭,父亲是个海军小职员,10岁时全家被迁入债务入监狱,11岁起就开始承担繁重的家务,12岁时被迫辍学到鞋油作坊当学徒,饱受侮辱,从而对工人阶级的生活和苦难有所了解,尤其对不幸的儿童产生了深厚的同情。16岁时,他在律师事务所当缮写员,走遍伦敦大街小巷,广泛了解社,后又担任法庭速记员和新闻记者,熟悉了议会政治中的种种弊端。当时他为伦敦几家报纸拟稿。狄更斯发表1836年底的第一部长篇小说、讽刺资产阶级民主虚伪性的《匹克威克外传》就取得了惊人的成就,使他一举成名。此后34年中,他共写了十几部长篇小说。24岁时和凯瑟琳女士结婚,由于性格和趣味上的差异,给他的创作,特别是晚年生活带来不幸。他一生除了刻苦写作外还喜欢戏剧,曾亲自参加演出和导演,举办过朗诵会。1870年6月他在写作小说《艾德温·德鲁德之谜》时,由于劳累过度,谇然逝世。葬于伦敦斯敏斯特教堂。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写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着重要的地位。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名生在济贫院的孤儿,忍饥挨饿,备受欺凌,由于不堪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邦布儿等人的虐待而独自逃往伦敦,不幸刚一到达就受骗误入贼窟。窃贼团伙的首领费金千方百计,企图把奥利弗训练为扒手供他驱使。奥利弗跟随窃贼伙伴“机灵鬼”和贝茨上街时,被误认为他偷了一位叫布朗洛的绅士(恰巧是他父亲生前的好友)的手绢而被警察逮捕。后因书摊老板证明了他的无辜,说明小偷另有其人,他才被释放。由于他当时病重昏迷,且容貌酷似友人生前留下的一副少妇画像,布朗洛收留他在家中治病,得到布朗洛及其女管家比德温太太无微不至的关怀,第一次感受到人间的温暖。窃贼团伙害怕奥利弗会泄露团伙的秘密,在费金指示下,塞克斯和南希费尽心机,趁奥利弗外出替布朗洛归还书摊老板的图书的时候用计使他重新陷入了贼窟。但当费金试图惩罚毒打奥利弗的上时候,南希挺身而出保护了奥利弗。费金用威胁、利诱、灌输等手段企图迫使奥利弗成为一名窃贼,成为费金的摇钱树。

一天黑夜,奥利弗在塞克斯的胁迫下参加对一座大宅院的行窃。正当奥利弗准备趁爬进窗户的机会向主人报告时,被管家发现后开枪打伤。窃贼仓惶逃跑时,把奥利弗丢弃在路旁水沟之中。奥利弗在雨雪之中带伤爬行,无意中又回道那家宅院,昏到在门口。好心的主人梅丽夫人及其养女罗丝小姐收留并庇护了他。无巧不成书,这位罗丝小姐正是奥利弗的姨妈,但双方都不知道。在梅丽夫人家,奥利弗真正享受到了人生的温馨和美好。但费金团伙却不能放过奥利弗。有一天一个名叫蒙克斯的人来找费金,这人是奥利弗的同父异母兄长,由于他的不肖,他父亲在遗嘱中将全部遗产给了奥利弗,除非奥利弗和蒙克斯是一样的不肖儿女,遗产才可由蒙克斯继承。为此蒙克斯出高价买通费金,要他使奥利弗变成不可救药的罪犯,以便霸占奥利弗名下的全部遗产,并发泄自己对已去世的父亲的怨恨。正当蒙克斯得意洋洋的谈到他如何和帮布尔夫妇狼狈为奸,毁灭了能证明奥利弗身份的唯一证据的时侯,被南希听见。南西见义勇为,同情奥利弗的遭遇,冒生命危险,偷偷找到罗丝小姐,向她报告了这一切。正当罗丝小姐考虑如何行动时,奥利弗告诉她,他找到了布朗洛先生。罗丝小姐就和布朗洛商议了处理方法。罗丝小姐在布朗洛陪同下再次和南西会面时,布朗洛获知蒙克斯即他的已故好友埃得温。利弗得的不肖儿子,决定亲自找蒙克斯交涉,但他们的谈话被费金派出的密探听见。塞克斯就凶残的杀害了南西。南西之死使费金团伙遭到了灭顶之灾。费金被捕,后上了绞刑架,塞克斯在逃窜中失足被自己的绳子勒死。

与此同时,蒙克斯被布朗洛挟持到家中,逼他供出了一切,事情真相大白,奥利弗被布朗洛收为养子,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为了给蒙克斯自新的机会,把本应全归奥利弗继承的遗产分一半给他。但蒙克斯劣性不改,把家产挥霍殆尽,继续作恶,终被锒铛入狱,死在狱中。邦布尔夫恶有恶报,被革去一切职务,一贫如洗,在他们曾经作威作福的济贫院度过余生。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意义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应该保持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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