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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1
为贯彻落实市局《关于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湛医保〔20xx〕27号)的`行动部署,持续巩固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努力构建一个“不敢骗、不能骗、不想骗”的监管新格局,我局自5月起在坡头区开展了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现将主要行动总结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5月10日,为将“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活动深化到“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中,我局召开了会议,会上陈杏局长总结4月份“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咨询月经验及做法,要求全体干部研究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障反欺诈体系,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宣传行动
持续在全区各级政府大院门口、各定点药店和人流密集的重要路口张挂宣传横幅,利用led塔宣传漫画短片。
三、全力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
按照xx市和我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部署,我局先后巡查了乾塘镇、南调街道办、官渡镇等镇街医院和定点药房,建立了“区医保定点机构管理群”微信群,通过网络媒体,有效传达了国家、省有关“打击其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信息,并要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医药单位开展自纠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自身经营行为。
宣传是手段,实效是检验。医保基金监管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我局将严格按《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措施,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2
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强化全院职工和参保人员的法制意识。我院认真贯彻落实驻马店市驿城区医疗保障局关于《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集中宣传月各项工作。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及时安排布置宣传工作。
医院班子成员及时学习领会《方案》要求。医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财务科、医务科、护理部、临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及时组织中层干部及医护职工,传达《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引发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宣传各级党政部门的决策部署、举措。制定我院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全面安排宣传月活动各项工作。
二、是压实责任多渠道宣传,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
将集中宣传责任,压实到中层干部及主管医生和护士身上,开展政策法规进科室、进病房活动。抓住科室晨会、交班会时机,宣传医保政策、社会保险法、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曝光去年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到病房向患者、向家属、向亲友宣传欺诈骗保举报奖励政策规定;在入院走廊、电梯、收费窗口、导诊台、护士站等显眼位置张贴《致全省参保群众的一封信》《打击欺诈骗保》标语及欺诈骗保举报电话。
三、是强化落实注重实效,政策法规深入人心。
集中宣传月活动,强化了我院职工、在院患者、陪护家属及探访亲友的法治意识,让医患及群众了解了欺诈骗保行为的危害,增强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责任心,在全院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对促进我院持续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3
为宣传解读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我县多措并举,深入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行动。
xx县为把宣传活动落到实处,达到宣传目的,制定了我县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方案,并安排专人负责。4月25日,组织公安、财政、人社等7个部门的分管领导和全县23家定点医药机构和33个定点零售药店,召开了xx县“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推进会,对全县宣传工作做了进一步的安排和部署。
二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
此次宣传月活动主要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解读;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和奖励办法;
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
基本医疗保险业务办理、缴费方式、就医流程和费用支付等方面,通过制作展板、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资料、播放宣传动画等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进行宣传。
三是突出重点,效果良好。
以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为主要宣传场所,以打击欺诈骗保为宣传重点,在xxx政务服务大厅摆放宣传展板,在村卫生室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折页,并在xx电视台公益宣传时间段进行动画宣传,为进一步强化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创造了良好氛围。
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4
一、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推进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制定印发《20xx年全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成立xx区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狠抓专项整治行动落实,全力保障基金安全。
(二)抓好《条例》集中宣传月。全面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举办全区《条例》学习培训、“两定管理办法”培训会,全方位、多层次贴近基层宣传《条例》,发放宣传材料11650份,营造出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稽核监管。按照20xx年检查要求,召开两定机构现场检查部署会,制定检查计划、统一检查标准、强调检查纪律。统筹局机关及经办机构力量,抽调人员组成5个检查组,对定点医药机构开展现场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
截至目前,已完成141家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暂停医保结算关系11家,追回、拒付、核减违规医保基金225.43万元。
二、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
(一)“三假”欺诈骗保问题专项整治情况。要求全区家定点医疗机构是否存在“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欺诈骗保行为对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5月底前家定点医疗机构均开展了“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自查自纠工作并上报了工作报告,自查均尚无“三假”欺诈骗保问题发生,结合现场检查未发现“三假”情况。
(二)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专题整治情况。按照要求,积极对接区司法局、卫健委、法院三个部门提供20xx年2月医保局成立以来全区涉及医疗纠纷调解或医疗机构关于医疗纠纷损害责任纠纷人员的基本信息,经比对,xx区无将有医疗事故纠纷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情况。
(三)开展违规问题处理清零。摸排自查xx区医保局自成立以来截止20xx年12月31日查处的31件违规问题涉及金额252.98万元均已处理到位,实现违规问题处理见底清零。
(四)开展欺诈骗取城乡居民门诊统筹基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托市医保局提供门诊疑似数据,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市市场监管局黄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通过调阅诊疗记录、核对药品进销存、电话回访、走访参保群众、问询当事人等方式对筛查疑似数据开展现场核查。通过检查发现家定点医疗机构门诊结算时存在自立收费项目、药品实际库存与系统库存不一致等问题,下一步将责令限时整改,并跟踪问效。
三、建立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印发《xx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xx区医疗保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全区医疗保险基金监管,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有效防范和化解基金风险,维护参保人员合法权益。
(二)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巡查机制。联合区卫健委印发《关于建立“医保专员”驻点工作制度的通知》,将医保窗口前移,对口驻点提供医保政策讲解咨询、开展事中指导、医保基金使用监管,搜集定点医药机构的意见建议,开展“医保专员”驻点月巡查。
(三)完善医保社会监督机制。实施社会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乡镇、村居社区等行业的代表共27人为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发挥其广泛的群众代表性、扎实的专业功底,共同构建基金安全防线。
(四)推进医保“网格化”管理。印发《xx区医疗保障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征集各镇街、村社区网格员名单,统一部署,组织网格负责人、网格管理员、网格员进行岗前培训,逐步建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的医疗保障网格。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切实加强理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医保经办机构、两定医药机构要牢固树立维护基金安全主体意识,加强医保政策、规定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杜绝麻痹思想,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持续加大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督促医务人员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引导公众正确认知,合理就医、购药,主动参与到基金监管工作中,发挥群众监督作用。
三是持续加强基金监管力度,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医保基金的安全稳定关系广大参保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我局将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提升监管效能,确保全区医保基金平稳运行。
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5
为认真贯彻履行部门监管责任,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我局制定了《关于xx市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集中利用二个星期时间对我市养老服务领域开展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重点对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风险进行了“大宣传、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现有养老机构情况
全市现有公办养老机构xx家,民办养老机构x家,共有xxx张养老床位。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xx家,都是由社区(村)投资建设并运营,规模偏小。通过机构自查、部门检查,我市养老机构以公益服务项目为主,资金流向均安全、可靠,经营良好,不存在资金对外投资等违规现象,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存在办理会员卡、收取会费情,均暂未发现非法集资情况。
二、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领导,认真研究部署。
根据《xx市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迅速行动,统一制定宣传标语等相关内容由乡镇民政办牵头,明确责任、锁定目标、分步开展。
(二)找准重点,全面杜绝隐患。
广泛宣传。为做好我市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的宣传工作,我们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作为宣传重点。同时,充分发挥社区、村委会干部及综治网格员作用,在社区、村人口聚集的公共区域和各小区重点出入卡口以及老年人常去的休闲场所周边,以挂横幅、宣传栏、电子屏,贴宣传画,板报,开主题会等多种形式,围绕“非法集资的社会危害性、主要表现形式和特征、相关的法律法规、金融欺诈法律制度”等进行宣传普及。提醒老年人及亲属,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不参与非法集资,并提醒、劝阻身边的亲朋好友,守好自己的养老钱。各职能部门排查活动中暂未发现各自主(监)管领域内存在未经许可超范围经营从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发布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等行为。
动态管理。按照上级部门提供的养老服务机构拒绝诈骗集资承诺书、养老服务机构诈骗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未经登记但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的场所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统计表分类造册,全面掌握重点人员动向,为政府落地稳控责任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
(三)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一是牵头组织乡镇(街道)、乡填民政办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的所有养老服务机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及社区开展一次全面深入细致的摸排自查,充分发挥社区片警、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深入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等老年人经常活动区域,贴近群众开展摸排工作。二是要求全市养老服务机构规范自身,坚决不参与涉及非法集资、诈骗的违法金融活动;开展非法金融内部自查,切实防止机构内部管理服务人员参与非法金融活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坚决阻止任何形式的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金融活动。三是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建立台账,认真研判,采取有效措施,分类处置,确定处置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扎实推进整改任务。对明显违法犯罪的企业和机构,公安机关将依法立即立案查处。
三、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开展相关活动推动我市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进一步总结经验,确保取得实效。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排查。对我市已备案养老机构、名称或经营范围中含有养老服务、健康管理、疗养康复、营养保健等老年、居家服务等字样的机构开展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按照重点排查主体、重点排查内容、重点宣传进行专账、专户管理,加强养老机构政策解读,健全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管理规定和相关服务标准,督导养老机构不断加强运营管理。
二是加强网络舆情监督。利用网络等新型媒体,常态化宣传防范非法集资公益知识,播放养老防范非法集资公益宣传片。增强行业监管部门职责,通过排查电台、报纸、期刊等媒体发布的涉及养老领域广告资讯信息,及时清理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同时,加强对旅游公司监管,规范养老旅游市场。
三是形成完善工作机制。将老年人列入重点宣传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定期对养老机构及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形成长效机制。
四是总结活动工作经验。我局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及时做好工作总结,对排查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单位认真分析、研判风险,梳理经验和不足。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现有养老机构日常监督和管理。通过各单位行业职责,向老年人宣传“投资有风险、风险须自担”的风险意识,保障老年群体财产安全不受侵犯。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是一项长期、复杂而艰巨的工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行为,维护我市养老领域秩序和社会稳定,我局将动态监管,逐步建立长期监管机制,同时进一步加大处非宣传工作,强化群众识别风险、防范风险、承担风险责任意识,打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6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xx省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医保发〔20xx〕10号)安排,我局在全市范围内认真组织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工作完成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打击欺诈骗保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打击欺诈骗保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市局统筹安排,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同时压实各区(市、县)医保局工作责任,确保全市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专项行动开展以来,结合我市实际,我局分别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再行动”加快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1号)、《xx市20xx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筑医保发〔20xx〕7号),对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主题目的、组织机构、时间安排、内容要点、行动方式等作了具体安排,确保工作有抓手,任务有分工,及时召开工作调度会对开展打击欺诈骗保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狠抓落实。
(二)多措并举,扎实推进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引导。4月,牵头承办xx省医疗保障局与xx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制定了《xx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5号),围绕宣传活动主题,突出宣传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在全市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并自觉维护医疗保障基金安全的良好氛围。活动期间共发放宣传折页3万余份、张贴宣传海报2万余份,制作宣传横幅200余条,组织11起集中宣传活动,制作展板160余个,出动现场宣传人员400余人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达5万余人,组织警示教育3次,政策宣讲5次。丰富宣传载体,通过电视、报纸、电台、微信公众号等实时推送打击欺诈骗保相关新闻,在城市轨道交通、部分城市广场、楼宇、经办窗口、定点医药机构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打击欺诈骗保宣传片。
二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的主体责任。5月印发了《xx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全市定点医药机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筑医保发〔20xx〕9号)。组织全市定点医药机构逐条对照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重点就20xx以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筑牢基金监管第一道防线。同时强化自查结果的运用,对自查主动报告问题的从宽处理,自查整改不到位的重点查处。期间,全市两定机构依据自查出的问题,申请退回基金40余万元。
三是严厉查处欺诈骗保行为。通过构建两定机构全面自查、经办机构日常检查全覆盖、行政部门按不低于10%比例抽查、飞行检查多层次的医保监管检查制度,持续保持医保基金监管高压态势。20xx年1-8月,共检查定点医疗机构1475家,检查覆盖率达99%以上,处理医疗机构570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2家);检查定点药店1735家,检查覆盖率100%,处理定点药店149家(其中暂停定点资格14家、取消定点资格5家),全市共追回医保资金930.95万元(其中基金本金374.07万元,违约处罚金556.87万元)。
四是强化联合执法,开展医保领域扫黑除恶斗争。针对群众反映的医疗保障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案件,与市卫生健康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驻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检查,查明事实,严肃处理相关违规行为。
五是广泛应用大数据智能监管方式,推进监管端口前移。积极运用大数据手段加强医保基金监管,目前已在全市医保智能监控系统升级设置了16个分析维度开展数据分析,1-8月,通过对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费用进行智能审核,共查找疑点数据32001条,审核疑点数据11855条,实现违规违约扣款19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医保基金安全。
(三)健全医保基金监管长效机制
一是完善举市区两级报投诉制度,落实奖励措施。5月5日-7日连续在市主流媒体发布《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的公告》。公布了打击内容和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举报投诉电话,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为鼓励社会各界举报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8月2日向社会公布了《xx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实行)》,明确了欺诈骗保行为范围及举报办法、具体标准及查办时限、申领审批流程及信息保密要求等有关内容,确保群众易理解、易操作、易兑现。
二是创新监管方式,提升监管能力。充分发挥第三方力量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在全省首建市本级统一调度的医保专家库,聘请医保、医务、药学、财务和物价等198名专家入库,有效缓解当前监管力量不足、专业知识欠缺的问题。制定了《xx市医疗保障专家库使用管理规定(试行)》规范专家的使用管理,充分发挥专家作用。专家库建立以来,已依托专家对定点医疗机构开展12起随机抽查和2起合理性诊疗行为的技术评判。
三是规范执法检查行为,推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加大对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力度,积极对接法制部门完成局机关和参公直属单位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申领换证工作。进一步健全监管工作体系,做好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事权职责划分,规范全市医疗保障行政执法和经办稽核行为,组织起草了《xx市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和《xx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稽核检查业务规范(试行)》,初步理顺行政监管与经办机构协议管理的关系,促进行政监管和经办管理相对独立又相互补充,形成合力。建立了欺诈骗保要情报告制度,明确了要情报告的内容、方式和时限,已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要情2起。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推进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行动升级。
采取随机抽查、交叉检查、智能监控、第三方协查等方式,继续加大专项治理督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曝光一批性质恶劣、社会影响较大的典型案件,形成震慑。
(二)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联动
积极争取卫生健康、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支持,筹划建立多部门参与的打击欺诈骗保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医保基金监管的协调、指导和重大案件查处等工作。
(三)推进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健全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推进xx市智慧医保监管平台建设,提升智能监控功能,丰富智能监控维度,推动基金监测预警和使用效益评价指标体系建设。
(四)推进监管方式创新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
积极尝试引入信息技术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与基金监管工作,充分发挥专业技术支持作用提高案件查办时效;积极构建基金监管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推动将欺诈骗保行为纳入我市信用管理体系,加大联合惩戒力度。
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7
全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工作启动后,县金服中心严格按照《x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方案》《x市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部署要求,按照职责任务分工,采取建机制、严排查、强教育等措施,在全县开展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助推全县打击和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走向深入。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安排部署。成立了全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县处非办主任高丽敏同志兼任专项整治办主任,县金服中心、县民政局、县银监组、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网信办及其他有关单位为成员,在县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制定下发了《x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x县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整治工作方案》《关于组织开展防范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活动的通知》。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整治工作。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县处非领导小组组长周纬华同志高度重视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多次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各单位增强责任感,积极做好金融放贷、电信网络诈骗、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防范整治工作。
(二)强化责任担当,深挖细查摸线索。县处非办一方面加强与市金融办的联系汇报,接受业务指导,一方面组织各处非成员单位按照责任分工开展各辖区、各行业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专项排查,并及时公布了养老领域非法集资举报电话。县公安局对重点机构、重点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并对存量案件和线索进行深挖排查,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民政局对全县民政备案的敬老院等养老服务机构进行全面摸排,未发现非法集资风险;县网信办安排专人7x24小时值守网络舆情系统,对网络关键词进行动态监测,5月份突击检查9家互联网企业及重点场所,未发现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涉非问题;县市监局对全县x家相关的经营户摸排,未发现商家有吸收老年人资金行为;县住建局对全县x个项目工地、x个房产楼盘及x家物业小区下发自查整改通知,要求各企业自查养老领域非法集资行为,5月初,对各企业开展了养老诈骗自查情况的抽查,抽查比例x%,未发现养老领域非法集资问题。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升防范意识与能力。在今年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和宣教工作基础上,县处非办又制定下发养老领域集中宣传活动方案和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组织开展高频度宣传教育活动。
1、开展网络宣传。在县政府网发布“养老”风险预警提示,在x县政务公众号推送省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制作的“防诈宝典”短视频,组织各乡镇观看省金融监管局联合北京金信网银公司举办的“关爱养老防诈骗”公益宣传直播,多方引导干群识骗防骗,增强“防诈免疫力”。
2、开展集中宣传。5月13日在义峰山公园参加县公安局组织的“5.15”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6月15日,在义峰山公园组织x余家单位举办“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为主题的集中宣传日活动,向群众宣传防范“养老”诈骗知识,派发防范非法集资、防范养老诈骗等宣传资料x余份,视频播放防范知识x余次,赠送环保袋、扇子等宣传品x余份,解答法律咨询x人次。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情况分别获学习强国、新华网总网、凤凰网、江西卫视2套报道。
3、开展流动宣传。5月22至24日,在x市处非办的`指导下,县处非办联合辖内x个乡镇开展了x场次“投教防骗进社区”蓝马甲公益宣传活动,该活动主要通过“五个一”宣传模式(一台大篷车、一个微型展览、一个防非反诈集市、一个“小课堂”、一支“蓝马甲”志愿宣传队)向群众宣讲防骗防诈知识。6月20日,中央二套经济半小时栏目,7分钟介绍我县蓝马甲公益活动开展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一)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还不足,适合老年人的,喜闻乐见的宣传不多,提升老人识骗防骗的能力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二)部门间协调配合还要加强,信息共享不及时,不利于快速识别风险和预警。
三、下步打算
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担当作为,深入推进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整治工作。
一是加大重点机构、重点行为的排查。依托“赣金鹰眼”“金融机构大额资金异动平台”、各处非单位的排查以及群众举报,收集问题线索,制定工作台账,进行销号整治。
二是加强协同处置。强化与公安、人行、银监等部门的沟通对接,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把老年人作为重点宣传教育对象,通过各类媒介载体,开展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形式多样的活动,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村组、进家庭,特别是要对养老机构和入住老人进行常态化宣传。
反欺诈宣传活动总结篇8
根据淮北市医疗保障局淮医保字秘〔20xx〕3号《关于印发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总体部署,xx区医疗保障局认真组织、精心安排,强化主体监管,实施“三医”联动,扎实有效的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现将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分管区长为组长,医保、卫健、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4月10日制定下发了《xx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治理工作启动会议,日常工作采取“日督查、周调度、月小结”,切实履行基金监管主体责任,从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出发,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严格按要求完成检查任务。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问题,做到不掩饰、不回避、不推诿、不护短,严格依法办事、按规定程序处理。
(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区医保局联合市局xx稽查组,深入辖区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地毯式、全覆盖稽查,从入院记录、病历审核、系统比对、现场核对等方面逐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现场能整改的现场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限期整改,对有违规行为的民生医院、矿工总院石台分院等8家医疗单位,对照协议给予了相应处罚;同时,积极与卫健、公安、食药等部门协作,按照各自职责,强化行业监管,互通信息,形成基金监管合力,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宣传解读好医保基金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强化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人员法制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参与打击欺诈骗保工作,根据《淮北市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淮医保秘〔20xx〕4号)的要求,结合4月份开展的宣传月活动,加强医保领域政策法规宣传,掀起学法用法高潮,营造遵纪守法氛围,树立监督执法权威,保障群众合法权益。重点开展医保监督管理政策“六进”(进医院、进科室、进病房、进药店、进乡村、进社区)宣传活动,围绕“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主题,深入基层全面宣传打击欺诈骗保的政策规定。同时,在候诊大厅、社区服务站以及乡镇、村(社区)以及群众聚集区等公共场所,通过在醒目位置设置活动公示栏、摆放宣传版面、悬挂条幅、张贴公告、倡议书以及发放宣传折页、制作墙报(板报)等形式,全区共印发宣传海报20xx份、宣传折页4000份、明白纸20000张,确保辖区内专题宣传“多渠道、无死角、全覆盖”。
(四)同力协作、联合执法。
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医保局积极配合市联合检查组对本辖区医药机构定点抽查工作的同时,区医保局牵头,联合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成立了xx区打击欺诈骗保联合检查组,集中一个月的时间,对辖区内52家定点医药零售店进行了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药店是否明码标价、是否根据协议规定,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处方外配和非处方药等零售服务。药品、器械和医用材料经营是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质量管理规范,是否实时上传医疗保险服务相关原始数据,并保证上传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是否为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医保结算。是否以任何名义在店内摆放、销售其他物品(如各类生活日用品)。是否留存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等凭证。是否严格执行药品购、销、存管理制度,保存真实完整的药品购进和使用记录,并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购销存台账和药品调拨记录等十三项内容,通过联合执法,进一步规范了药店经营管理行为。从联合执法检查看,辖区定点药店总体上经营规范、执行协议较好,尚无明显违规行为;检查中发现问题主要存在部分药店执业医师营业时间不在岗、药品摆放混乱、进货验收记录不齐全、个别药房连锁店分店定点目录上没有但可以刷卡(如矿山集地区敬贤堂药房);对于存在问题的药店检查中给予现场指正和整改。
二、下步工作
(一)剖析总结,完善制度。
专项治理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对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剖析,分析原因,找准症结,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二)建管结合、强化监管责任。
根据职能划转,目前区级医疗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人员正在招考准备中,通过组建一支区级业务能力强、政治素质高的监管队伍,实现基金监管日常化、常态化,确保省、市医保局布置的任务如期完成。
(三)强组织、早谋划,确保筹资到位。
按照省、市城乡居民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对医保筹资工作早动员、早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新的医保政策、确保参保比率,为全区人民谋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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