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撰写读后感时,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作者的写作意图与风格,通过反思读后感,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情感与价值观,以下是好老师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虹读后感1000字6篇,供大家参考。
虹读后感1000字篇1
灵魂深处,有一座城,有一颗心,住着一个人。——题记
“如果我真的存在,那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这是崔斯坦对迪伦说过的一句话,我记忆犹新。人——摆渡人;对一个人——死去的人;产生了情——爱情。
他们之间有着一种伟大的力量像一根红线,牵引着他们走向旅途,他们相亲相爱,共同进退,难分难舍。
当灵魂的神降临的时候,他们遇见了。谁说没有一见钟情?一见倾心?崔斯坦就是一个,一个没有生命的光一般的人物,却爱着一个现实上的死去的人。他说,“为了你,我愿意牺牲我自己而送你进入灵的另一边。”这是怎样的一份责任啊!或许这并不是尽的摆渡人的责任,而是尽上一棵大树的责任。当他被魔鬼抓去,却意外流血不能复原时,他就知道,眼前这个人注定要改变自己的人生。最终他们相互倾诉,相互融入,他们都谁也离不开谁了。
他们都拥有奋进的人生,他们都给予了我巨大感动:
责任:人生在世,为了什么?为了一份责任与担当。那么,作为一个中学生,我们的责任是什么呢?就是为了中华,为了崛起。故事中的崔斯坦尽职尽责,他摆渡了成千上万的魂灵。他摆渡灵魂,得不到丝毫回报,却依然坚持着。或许,有人会认为他的人生没有意义吧!可是错了,他跨越荒原,迎接新生,他体会其中的乐趣与感动,他从不孤单,从不绝望。因为一切都是他心灵的映射。这让我想起了一句话,“生活就像挖井,挖得越深则越纯净,我们绝不允许让自己的生活像掘土一般只注重表面。”崔斯坦正是懂得了这种道理,所以他固守职业,越来越净。
信任:记得有一个关于黑奴的故事。一个小黑奴在三角贸易中落水了,他挣扎着,船上却无人知晓。他告诫自己,船长一定会来救他的。正是这种信念,支撑了他在水中的呼救,最后船长真的来救他了。故事中的迪伦也就是这样一个人,她将自己托付给摆渡人,选择去信任他。当崔斯坦不再出现时,迪伦告诫自己,“崔斯坦会来的,我相信他。”她站在安全屋里等待,呼喊,熬过了无依无靠的漫长日夜。正是她这种信任救回了崔斯坦的命(或许不是救吧),也救回了自己的命。她毫不怀疑的选择去信任摆渡人,最终赢回了属于自己的幸运。
爱情:爱情是两个人情投意合,爱情是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的,两个人相识相知那是一种最美好的境界。故事中的迪伦失去了崔斯坦,她感觉自己的人生失去了价值,她不惜一切代价去寻找他。她打破命运的瓶子,穿越去新的世界。她跨过魔鬼出没的荒原,她趟过污水漫天的魔湖。她奔跑,她失去知觉的奔跑,为的只是去见他一面。崔斯坦离开了她,也不自在,也心不在焉。他们之间形成了一种远隔千里的爱恋。
像迪伦一样,像崔斯坦一样为了生活而奋斗吧!
虹读后感1000字篇2
古人讲,布衣暖,菜根香,还是读书滋味长。一本好书,如美食佳酿,令人回味无穷,乐在其中。
读完《巴黎圣母院》,我不禁感慨雨果如此精湛老练的手法,即使这座教堂已屹立在塞纳河畔几百余年,但在大作家眼中,仿佛一眼望穿了整个教堂的兴盛衰败、荣耀屈辱,从中更折射出雨果所一直探究的人性的发展。
我认为书中真正的主人公是敲钟人卡西魔多,他是作者呕心沥血写成的一个集人世间所有丑陋的外表于一身——独眼、聋子、驼背……他从小遭人唾弃,被辱骂遗弃直至副主教收养他。也造就了他厌恶教堂外的世界,在世界上只与副教主一人敞开心灵,对其惟命是从的孤僻奴性性格。起初,我对这个人并无好感,只是认为他是雨果笔下批判的教皇统治下的走狗,他对他的主人是如此顺从,不惜生命为主人夺走吉卜赛女郎艾丝美拉达,对待外人又显得如此暴躁。但或许这一切是有原因的,造成卡西魔多孤僻的个性根源在于人间对他的冷漠,是外人因神学观念的渗透抛弃了他,让他从小饱尝并视为恶魔的滋味,换做是谁,恐怕心中也无法褪去这致命的伤痛,何况卡西魔多是个聋子,他根本无法听见人们的心声,但他能用独眼清晰看到人们狰狞的嘴脸,他无法辩解,只得用更加凶暴的外表来保护自己,其实他内心是如此脆弱不堪。
但最终,我还是看见了卡西魔多的内心世界。当他在受刑时受到了曾被他伤害的艾丝美拉达的帮助,他泪如泉涌,那皱缩的脸上是感激的泪光,从此他选择了守护这个女孩。他自知自己的丑陋永远无法让人接受,他便选择了暗处。只有在那里,他才能抛去他最致命的缺点战战兢兢的瞥一眼艾丝美拉达。当艾丝美拉达与队长坠入爱河时,当万人视她为魔鬼连曾经的队长也对她敬而远之使她濒临绝望时卡西魔多将她救出。当社会被神学所压迫丝毫不讲公平之时敲钟人却始终保持着内心的纯洁与感恩。原来他是如此这般善良。但最终艾丝美拉达难逃一死,而卡西魔多则用生命完成了对艾丝美拉达的守护。
雨果用淡淡的一笔画出了一道精彩的尾声,不仅为文章增添了悲剧色彩更表达了他内心对于封建愚昧的痛恨。而卡西魔多便是他笔下那个敢于反抗追求自由的人。他有先天不足,但又是他最大的“利器”,他可以肆无忌惮地做他想做的,遵循内心而不受人情世故的毒舌。他敢于反抗,当看到主人凶恶的内心他毅然决然的背叛了他置他于死地。他虽然表面粗野让人难以靠近,但他内心却如此的细腻热情。他虽然从小在教堂生活着,但并非被这愚昧蒙蔽了双眼,他是整篇文章中唯一让读者看到人性美好的人,或许,我错怪他了。
大概这也是雨果的内心独白,他一生为国家正义用文字与黑暗斗争,或许他被视为异类被批判,但他粗犷坚忍的外表下是一颗永远火热的心。
虹读后感1000字篇3
1933年的夏天,23岁的曹禺先生给我们带来了一场无声的雷雨。
这部剧本中所描述的故事,真的如雷雨一般。
所有的事情在极短的数小时内发生了,就如闪电一般迅速。然后,所有的事情仿佛被雨给冲走了表面的伪装,一一的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雷雨》所表现出的冲突,不仅仅是在故事情节方面。对于人物的刻画与描写,也体现出了他们个人所拥有的矛盾心理。
如周朴园。周朴园为娶有钱有世家小姐进门,抛弃了鲁侍萍与他的一个孩子。周朴园用卑鄙的方法发财致富,发的是“断子绝孙的财”,然而,剧本最终的结局,的的确确符合了这句话。
然而,周朴园在如愿的娶了周繁漪,并且有一些家底之后,他时不时还是会拿出鲁侍萍的照片,看着照片中的人儿。或许周朴园与鲁侍萍怀着一种歉疚,或许是害怕她会找回来,但是,谁又晓得这其中是不是还包含着一种情谊呢?至少,从这个周朴园经常会拿出鲁侍萍的照片看的这个细节,我想周朴园或许还有些良知。
而周蘩漪,在全剧中,或许她才是最可怜的人。
她嫁给周朴园,她与周朴园相差20岁。在思想上,有着很大的差异。而她在家中却处处被压制的。明明如正常人一般,明明有着健康的身体,却要因为周朴园的话而天天喝药。后来,她爱上了周朴园的儿子周萍。这种乱lun的关系,最终是长久不了的。周萍爱上了鲁四凤,周萍厌倦了这种社会不接受的关系,他离开了周蘩漪。于是周蘩漪愤恨。她的精神一直被压迫着,得不到解放,而她的爱也付之东流。没有依靠,没有精神寄托。她为着周朴园的谎言而喝药,被人当作是疯子、不正常的人。在如此环境之下,她怎么能不怨恨?她如何能不疯?对她来说,她所处的环境,就如同雷雨未来前的`闷热,令人窒息。
然而,在她“发现一个更悲惨的命运”的时候,她突然清醒了……
那是周萍与鲁四凤的悲剧——兄妹相恋。他们的悲剧应该归咎于上一辈。
周朴园对鲁侍萍的抛弃,让周萍以为自己的生母以死。他与四凤的爱情,终究只会是一场悲剧。
而对于周冲,那么年轻的孩子,他的爱是纯真的。然而,在这样的环境中,他的爱得不到润养。他的好心,他的善良一次一次的被打击着,这让他明白社会的残酷,这让他变得越来越压抑。
?雷雨》,它描写出在那样的社会中,爱情往往会成为利益与谎言的祭品。让心存善念的人放弃对他人友好的希望。利益与金钱变为世界的主宰。
?雷雨》,那是一本会让人有深刻思考的书。
思考我们的人生,思考我们的信念,思考与我们有关的一切。人情、家庭、社会以及更多……
虹读后感1000字篇4
自从学过威尼斯商人以后,我就开始喜欢上莎士比亚的戏剧。不是因为别的,主要是觉得他的语言是很风趣的,即使是在被翻译成中文以后。虽然读起来可能在某些地方会觉得有些可笑、有些夸张,但那却是在影射我们的生活,这其实最真实的。
再来说莎翁“四大杯具”之一的《李尔王》
“当我们生下地来的时候,我们因为来到了这个全是些傻瓜的广大的舞台之上,所以禁不住放声大哭”
我想这句话是很能揭示主旨的,什么是傻瓜,是那些心口如一而遭来不公待遇的人吗是那些即使不被信任也依旧忠诚的人吗莎士比亚告诉我们:当然不是。恰恰相反,那些为了自身利益不惜抛弃真情的人么,不惜工于心计的人么才是这个世界最大的悲哀。如果有什么东西能够超越情感而去统领这个世界的话,那必须是冰冷黑暗的。
武断却不是傻瓜的李尔王——书的前一部分,写考狄利亚是三姐妹中最爱李尔的,却因为她没有虚假而华丽的词藻而遭到父亲的摒弃。我很气愤,觉得李尔终究会遭到报应的。果然,他最终被只爱财富的“好女儿”折磨得发狂了。有一点点解气的同时,我却开始并不憎恶李尔了。因为当他流浪在风雨交加的夜晚,他开始反思自我的错误,开始意识到考狄利亚的真挚和两个口蜜腹剑的女儿的卑劣时,我已经感受到了他心灵的柔软,尤其在他决定与考狄利亚同死时。他不是一个真正的傻瓜,至少他是渴望爱的,至少在临死之前他回归了最纯真的人性。
与李尔比较他的两个大女儿,就卑劣的多了——虽然同样是难逃命运的惩罚,但她们至死也没有明白自我错在了哪里。她们的人生里没有亲情,也没有感情,仅有相互利用、相互伤害,去追求自认为最重要的东西——利益。我想这样的人是白走一遭的。
当然书中还有一群从始至终都象征着正义与完美的人们,这就包皮括世界上最善良的人——考狄利亚,对于考狄利亚,我只能用完美来形容了,不明白是因为她真的没有缺点,还是李尔王中丑陋的人太多了。但相比昏庸的父亲,狠毒而虚伪的两个姐姐,考狄利亚是善良、诚实、懂得真爱、盛气凌人的。虽然她的戏份很少,但必须是给读者印象最深刻的。她是因为善良而拥有气质的,这样的气质是容不得半点虚伪的。好人该有好报,我本以为她能够高贵地生活在法兰西国王身边,但很遗憾,这样一个女孩最终还是因为为父亲打抱不平而被害死了,难道善良也有错吗也许这是杯具中注定的吧——把完美的毁灭掉。
我想,李尔王中的一些事情如果真的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是不能理解的,但也许世界真的就是这样,只是我还没有看到过它的黑暗。我不明白当自我走出学校以后会应对着怎样的世界,我都期望远离谄媚和虚伪,坚守每个人都与生俱来的纯真,不去做因为欲|望而失去理智的“傻瓜”。或许现实生活是残酷的,做到这很难,但不经历谁又明白善于恶,伪与善的标准呢
向真诚的考狄利亚致敬!
虹读后感1000字篇5
看过《阿甘正传》后,我想我应该安静地坐下来写下自己想说的。尽管我想千篇一律的写阿甘如何如何傻却又执着,如何重情义,如何痴情,但是站在一个女生的角度,我还是决定写他爱了一生 的女人,一个幸福的女人——珍妮。
珍妮最初应该也是善良的。在所有人都歧视这个靠支撑架才能走路的阿甘,不愿意给他座位的时候,他站在车里孤独无助的时候,她对阿甘说:“坐这里吧。”也许是因为她家境的贫穷和暴力使她也没有什么朋友的原因,也许只是同情的原因,让她去帮助阿甘,自此成为了一生的朋友,最后甚至是她的爱人,这些珍妮当然还都不知道。也是她,“跑!阿甘!跑!”让阿甘摆脱了吱吱呀呀的脚撑,同时也无数次免于了同学的欺辱。这也许也奠定了阿甘成功的一生。这时我想起外婆唠唠叨叨的话语:“不正常的孩子要离他远一点,不要招惹麻烦上身。”
珍妮也只是为了梦想努力,方式不对的侥幸者。一开始我是讨厌她的,他怎么能自甘堕落,一次又一次抛弃那么爱她、信任她的`阿甘,我恨她恨的咬牙切齿,也许是我太过敏感和夸张,我愤恨地关了电脑,让我可以继续恨她,三天的情绪像渐变色一样,终于平静下来我又打开电脑继续看下去,渐渐发现,其实是她也只是个普普通通为着自己努力方式不对而导致堕落的人。
珍妮现在我确定,她是爱着阿甘的。我之前一直不明白她为什么一次次抛弃阿甘后又回来,也许真像之前她自己所想的,只是密不可分的朋友,两个永远不同世界却仍可以在一起的朋友?当然不是,就像现在网络说的,男女之间没有真正的蓝颜红颜,所谓的蓝颜红颜,一定有一方是深深爱着对方却永远迈不出那一脚跨到对方的界限,而另一方则呆呆的以好朋友的情感认为对方就是蓝颜或者红颜一样,等到两个人都迈开了跨越界限的步子,那就是最幸福的情侣,就像阿甘和珍妮一样。
珍妮在吸毒绝望的,想跳楼的一瞬间,我肯定,我真的肯定她想的是阿甘,是傻傻的爱着她,信任她一定会回来的阿甘,于是她就回来了,又跟阿甘在一起,度过了缠绵悱恻的一整晚,但第二天的离开让我以为他永远不会回来,结果她寄了封信给阿甘让他去找他。女人心,海底针,我现在懂了。她是抱着什么心态笑着脸迎接来找她的阿甘呢?我永远都不懂。外婆还说:“女人要多长个心眼。”长多了心眼,心不就破了么。
我最终最终的确定,珍妮是幸福的,因为有永远爱她的阿甘,有万花筒一样的人生经历,尽管大部分都是不堪回首的,有着幸福安详的最后人生,艾滋病也挡不住的幸福。这些就够了。珍妮幸福之前承受的的会比现代任何一个女人都多,所以在最后对幸福的珍惜也是死命的,死命的去珍惜的。珍妮,做梦都是幸福的。
虹读后感1000字篇6
王尔德曾经说过:“生活是世界上最罕见的事情。很多人只是存在,仅此而已。”当我读完《活着》这一书后,很庆幸主人公福贵不是那很多人之一,他真实的活着,而非简单的存在过。
余华所作的《活着》从福贵自叙年轻时游手好闲嗜赌成性为始,以暮年时与同样垂垂老矣的老牛作伴消失在暮色中作结,期间伴随着父母﹑妻儿﹑女婿﹑外孙先后离去的失亲之痛,又经历了战争﹑土改﹑人民公社﹑饥荒﹑……这是他的一生,又或许可以说这是那一代人的缩影。只不过相较于他人,福贵似乎拥有了更多的苦难。在阅读时我几次克服住了不再翻阅的冲动,因为当作者用最最客观的语调将残酷的现实一层层剖开呈现在眼前时,那种悲苦更甚﹑那种震撼愈发让人难以平静。
然而当我们由旁观者的视角转化为主人公的身份时,当一切的不幸变成了现实,摆在面前时,我们会惊讶的发现福贵的快乐其实多于苦痛,甜蜜可以大过心酸。一夜输光家产从地主沦为平民,却因此在土改中逃过一劫,福贵是幸运的。大户人家的小姐甘愿一生守护在他的身边不离不弃,恰恰印证了她的名字“家珍”,是家里最珍贵的财富。又聋又哑的凤霞勤快能干,最终也觅得一桩好姻缘。有庆长跑能手运动会第一,受老师表扬,作为父亲同样骄傲。二喜女婿懂得责任与担当,孝顺长辈,给凤霞以最好的生活。我们不可否认福贵生活遇见的变故之多,但我们同样应该知道这些最亲近的家人,美好而又温馨的回忆会是支撑着他一直活下去的力量。
正如作者在自序中写道:“《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有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他与命运相处的模式并非对抗,而是顺其自然,但这并不意味着他的软弱与妥协。他看见了苦难也看见了幸福,尽管美好总是短暂,仅余的些许温存总是在不经意间最惨烈的方式从他生命中抽离,但他依旧选择了不断向前,不断生活。有人曾评价说“人太渺小,稀释成了平凡”,而我认为他并非麻木,他只是在用一种最温和的方式来告诉我们――活着本身就是一种力量。
这本书里作者用近乎白描的手法向我们展示了福贵的一生。我并未从中读到福贵很多的心理描写,是悲哀自己惨淡的一生,亦或乐观的积极生活下去,这些都没有。仿佛在讲述时,他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冷静的旁观者。但我却感受到了传达出来的一份平静,平静的接受,平静的生活。
就像在结尾,老人扛着锄头与同样名为福贵的老年远去时,在乡村渺远的歌声里,在夕阳沉沉的暮色里,大地正敞露胸怀无声的召唤着,苍老而又庞大,充满着无尽的隐秘感。我知道,这是活着最美好的姿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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