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看完书之后写读后感的目的是为了让我们能够铭记当下的感受,大家在进行读后感的写作过程中是需要记录书籍内容以及自己读书后感受的,下面是好文溜溜小编为您分享的文学名著的读后感通用6篇,感谢您的参阅。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篇1
“滚滚长江东逝水,浪花淘尽英雄……”读完一本厚厚的《三国演义》,我才真正体会到了“天下之势,分久必合,合久必分”。它是一个历史人物的舞台,把重多人物刻画地淋漓尽致,使我不得掩卷长思……
先来谈谈曹操,大多数人认为他很奸诈,也有人总结了一句话:“乱世之奸雄,治世之能臣。”他“挟天子以令诸侯”体现了他做事周到的特点。“宁我负天下人,莫使天下人负我”是曹操的人生哲学。但曹操也有优秀的一面,他求贤若渴,看重人才,无贵贱之分,打破了当时书香门第、贵族子弟才能做官的规矩。
与曹操相同的人物是刘备,在现在的社会上,人们都打趣的说刘备是”哭来的江山“,刘备胆小,当年他与曹操煮酒论英雄时,曹操说了这样一句话:“今天下英雄,惟操与使君耳。”可把刘备吓出了一身冷汗。刘备讲仁义,爱戴百姓,他也很注重人才,使得关羽、张飞、赵云都在他帐下听令。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雄姿英发,羽扇纶今……”这就是着名的《念奴娇。赤壁怀古》,再现了赤壁之战的战火纷飞,也为三国鼎立定下了基础,立下了汗马功劳,而曹操也差点在赤壁之战中丢了性命。
一个国君要想建立一个好的帝国需要一个辅佐他的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好大臣,这就是诸葛亮,刘备三顾茅庐请来了诸葛亮。事实也证明,诸葛亮不是一个草包,他一展英才,空城记、草船借箭充分验证了这一点。而“五丈原前点四十九盏明灯,一心只为酬三顾”看出了诸葛亮的忠心耿耿。
光有“识”可不行,还需要有“胆”,就像赵云,几乎百战百胜,无战不胜,他也称“赵子龙”,他其时也为曹操效过力,但后来归了刘。虽说一代天骄是成吉思汗,但子龙也可以做了。
我们世纪少年应该具有诸葛亮的“识”,赵子龙的“胆”,这就是胆识。《三国演义》有三绝:义绝、奸绝、智绝。恰恰,关羽见证了义绝,曹操见证了奸绝,诸葛亮见证了智绝。读了这本,《三国演义》,我获益匪浅。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篇2
中国有四大名着《水浒传》、《三国演义》、《西游记》跟《红楼梦》,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前三部对我而言没有多大兴趣,它们涉及到了军事、政治、神话,所以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
?红楼梦》带着忧伤、凄凉的气氛,让人常常想落泪,而里面的诗词之多又让人不得不折服其下,怪不得有那么多的人在研究《红楼梦》呢。
故事讲的是一个家族的兴衰,一个家族的大小故事。主人公为贾宝玉,他应该说来是一个柔中稍稍带刚的男子,他的柔有部分是因为环境所致,他们家上上下下几乎都是女性,掌管全家的也全是女子,自然而然地就应了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他们的家族是因为家中一女子进宫当了皇帝的宠妃而盛起,于是他们天天吟诗作乐,而其中又有两女子非提不可,那便是薛宝钗跟林黛玉。林黛玉生性猜忌,多愁善感,可贾宝玉偏偏就是喜欢她,她身子弱,老祖宗看不上她,便骗贾宝玉与薛宝钗成亲,林黛玉闻讯气死,而当贾宝玉揭开喜帕发现并非林黛玉,而林黛玉又身亡,悲痛欲绝,出家当了跟尚。
这里的是是非非是剪不断,理还乱,让人看到古时婚姻的纰漏,它们往往全有父母处理,什么指腹为婚,更为可笑的是,他们有时从未见过面便稀里糊涂地成亲了。而且古时女子争着要进宫,因为那样可以使家族富贵,可皇帝有上千嫔妃,得宠一时,没多久又要被淡忘了,她们又何苦进宫呢?皇帝姥儿们饮酒作乐,衣食无忧,而老百姓则是吃了上顿没有下顿,生活之苦让人难以想象,也怪不得有了一次又一次的起义造反了,祸害之缘还是在于皇帝身上啊。这一出出的悲剧让人心寒而又愤怒,让人不由得痛恨起古时的苛捐杂税,它们把老百姓一步一步往火坑边上推,真让人深恶痛疾。
?红楼梦》一书让我时而高兴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感慨万千,也让我想了很多,或许吧,事事不能完美,而人也如此。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篇3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以往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那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教师也曾说过:仅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期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齐,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我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我的忙碌身影,最终因为自我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那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欢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篇4
非洲大陆的夜幕落下来了,我坐在房间里,眼睛不想再看电子屏幕,拿出kindle正思索着再读点什么好的时候,看到了首页显示《战争与和平》已经读完了。有些不敢相信,也有些怅然若失,一下子真的不知道该读些什么好了。
想到自己当初下载这本小说,图的只是做一个了断。《战争与和平》,听名字就能感觉到这部小说的恢宏,而我一向缺乏理解与欣赏那些恢宏作品的格局。我总是更偏爱门罗这样的作家,简单得难以想象的语言,却把普通人的生活与困境刻画地无比真实,就像我总是担心在宏大的叙事里,每一个个体会不会就失去了鲜活,成了时代的牺牲品。何况那位作家还是列夫·托尔斯泰,这位巨匠的名字现在听起来是那么遥远又陌生,加上他沙俄的背景,我总觉得他的文字会像《钢铁是怎样炼成》似的,带着共产主义色彩。
可是这部小说的大名出现在太多的地方了:报刊列出的伟大小说排行榜上、文学在线课程上、别的作家的小说里。所有人都无一例外地形容它是伟大的、经典的、属于全人类的。好像如果没有读过它,就没有资格说自己喜欢文学一样。
大夸张了,真有这么好吗?一直借口先再读点别的我,终于懒得再拖延下去。把资源捣腾进kindle的那点时间里,我又看到一些关于此书的评价,其中赫胥黎拜读的时候嘴里不停念叨着“是莎士比亚!是莎士比亚!”的这段把我逗笑了。至于吗?
刚打开书的时候我也曾被左下角长达50个小时的预计阅读时间震惊到,当时我几乎确信自己会半途而废。神奇的是,磕磕绊绊、断断续续地,我还是把它读完了,连我自己也没想到,对于战争与军事一窍不通甚至全无兴趣的我,竟然内心也一路和书里的主角们浮浮沉沉。真是庆幸。
读毕全篇,对这部小说的伟大才能有一种更深的认识,对这位作家也才能有更深的敬佩。他歌颂了一种伟大,也讽刺了另一种伟大。前一种伟大是人民的伟大,后一种伟大是许多历史学家、政治学家眼里穷兵黩武的统治者的伟大,也正是我一直惧怕的那一种伟大。
正因为托尔斯泰内心装着从贵族到农奴上上下下各个阶层的众生,他才会坚定地支持前一种伟大,也正因他持着这样一种立场,他的小说背景与故事不论多么宏大,其中形形色色的每一个人物才未失作为人的个体的鲜活。这样悲天悯人的情怀,是整个作品的基调,我想也是他作为一个作家最珍贵的品质所在。
令人叹服的除了这种珍贵的品质,还有他无与伦比的写作才华,这份才华是语言贫瘠的我完全无法形容的。我只能在每一次他对人物的刻画上,每一个巧妙又顺理成章的情节上,每一回他鞭辟入里的分析中感受到,并被这种才华深深地折服。
虽然自己的阅读水平并不能支撑自己进入足够深入的地步,但即使只停留在一个粗浅的层面上,我也感受到它的磅礴气势、深刻洞察、温柔关怀。更重要的,我感受到一种单纯的阅读的快乐。快乐到我会和朋友说,我像追剧般地把一部伟大的经典小说糟蹋成了一本网络小说。
不过就算在追剧这个浅薄的阅读层次上,我也应该好好地感谢托翁,感谢他在一系列的大风大浪、生离死别和人类灾难的最后,给了读者一个童话般的幸福结局。这算不算他作为作家的温柔。只是在达到这温柔的尽头前,人们走过了太长的残忍的战争之路。
战争背后的原因总是错综复杂,种种因素相互作用并最终导致战争的过程常常也令处于这个过程中的每个人感到面对这股强大的洪流,作为一个个体,我们无力阻挡,无法避免,只能被裹挟着向前。如今自己身处非洲,大多数工作之外的时间,只是呆在酒店的房间里闭门不出,曾经上外交口译时,老师做过好几个非洲国家的前大使,她总和我们说非洲是她走过的最美的大陆,然后我如今身在此处,却难有机会感受这片大陆的自然之美。从新闻上看,外面的局势越来越不太平,在这样一个没有太多安全感的地方更能感受到和平的可贵,感受到祖国和平繁荣的今天背后,是过去怎样带血的历史,和现在怎样巨大的付出。在民族声音浪潮越来越高昂的今天,我自豪的同时心里也暗暗地害怕,害怕真的狂热、真的开战、真的有人流血牺牲,那时会因此产生多少半死不活的母亲、支离破碎的家庭。可在当下这样的国际环境中,这样的趋势也是同样地那么无法阻挡、无可奈何。
他的书里写了那么多人的人生,我暗想这其中也有我的,至少在那些五光十色的角色身上,我偶尔看见自己生命里某段岁月的投射。对于人生意义的迷茫恐惧,被幸福拒之门外的伤心难过,以及身为异乡人的漂泊无根。遗憾的是,我共鸣的无非都是矫情又个人的那些烦恼,战场上保家卫国的勇猛、官场上一心为民的思虑、甚至大家庭中为全家幸福操心的那份无私与自我牺牲,我都没有。我还是一味沉陷于自己那窄小世界的得失之中。
没人因此责备我。托翁慈悲的雨露还是降下来,落在每个人的头上,也包括我的。回顾阅读小说这一路,心里经历的那些起起落落的情绪,有揪心、有同情、有感叹、有不忍、有伤悲、有喜悦、有满足。这些情绪不止针对在战争中身不由己的书中人,或是因战争分崩离析的家庭,也针对我自己,有时甚至还针对整个国家、整个人类。诚然,中间的某些片段也唤起自己不好的回忆,仿佛伤口又被扯开,令我感觉到鲜明的痛楚。可最后,它还是选择治愈了我,就像世界历劫无数灾难后,上天的甘霖最终还是降落在这一片焦黑开裂的土地上,渗透进心灵干裂的缝隙之中,滋润了它们,愈合了它们,给心灵又加入了新的生命力,就像又给生命一次重新开始的机会。
还是那个托翁迷弟赫胥黎说过的话,他说“一个人读过《战争与和平》后,他就不再是原来那个人了。”至少在我的身上,我觉得他说对了。所以即使自己文笔拙劣,也还是想把感想记录下来,分享给愿意倾听的人。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篇5
早就明白《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明白有这么一本书,明白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样记得了。
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此刻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向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此刻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情绪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
我一向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可是不知怎样,也不知为什么,之后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
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好处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文学名著的读后感篇6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
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着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仅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梦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记得当于连发现自我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我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像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著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我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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