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徐志摩秋的读后感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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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徐志摩秋的读后感5篇

读徐志摩秋的读后感篇1

这篇散文,诚如题目所示,只写了“巴黎的麟爪。”“巴黎”,本身就是一个迷人的字眼。它说不完,道不尽,它是一座堪称近代人类艺术褓姆的城市。一代代的艺术巨匠在巴黎弘阔的舞台上勿勿走过;把无数动人的事迹,永恒的美,凝固在罗浮宫的每一块砖瓦里,投映在赛因河的柔波中。没有哪一座城市象巴黎那样把生活与艺术如此完美地融合在一起,生活即是艺术,艺术即是生活;没有哪一座城市象巴黎那样,把此岸和彼岸拉扯得那么近,现实即是理想,理想即是现实。作为艺术家的徐志摩来到他朝思幕想的艺术之都,如同游子寻见慈母,可以想见他当时是一种怎样的心情。文章一开始,作者就以他特有的富于激情的笔调,直接表达了感受“咳,巴黎!到过巴黎的一定不会再希罕天堂;尝过巴黎的,老实说,连地狱都不想去了。整个的巴黎就像是一床野鸭绒的垫褥,衬得你通体舒泰,硬骨头都给熏酥了的。”

作者是直抒胸臆的,然而,于不经意之中,更在营造着氛围。这种氛围让你无法克制自己要与作者一起神游巴黎,聆听作者漫谈对巴黎的观感。作品描绘的天堂般的,充满诱惑的巴黎,并不仅是光明、微笑、欢畅的.,同时也交织着黯淡、惆怅和悲怆。然而,这篇文章的精妙之处在于,作者以他敏锐的观察力,道出了巴黎人的独特之处:虽失意仍不失对人生的希冀;虽厌恶却不掩挚切的友情,贫困潦倒并不碍对艺术的痴迷;真诚而不势利,洒脱而不猥琐,这正是巴黎不和谐中的和谐,杂色中的同一,巴黎的诱惑在于斯,美亦在于斯。作者印象式地漫谈了巴黎以后,便象摄影机一样,缓缓地推近,讲述了两个巴黎人的故事。一个美丽又聪慧的女郎,十七岁时由父亲安排嫁给了一个英国绅士,可两人之间并无真正的爱情,婚后生活毫无幸福可言,四年后,女郎离婚回到了巴黎,不久,她疯狂地爱上了一个来巴黎求学的菲律宾少年,并抛弃了一切跟着这男人来到东方,谁知男子的家庭坚不容她,男子不久也丢了她,她只好以做褓姆维生。不久,一封老父病危的电报又将她拉回了巴黎。

回到巴黎后,父亲已病逝,重重打击在女郎的心灵上留下深重的创伤,女郎这样表述她此时的心境“从此我在人间还有什么意趣?我只是个实体的鬼影,活动的尸体;我的心也早就死了,再也不起波澜。”然而,死去的只是过去的痛苦,不是女郎的心灵,女郎“每晚还是不自主的到这饭店里来小坐,正如死去的鬼魂忘不了他的老家。”她无法忘却她与情人在这饭店里度过的短暂却刻骨铭心的时光,在这里,她曾倾注满怀的柔情,疯狂地爱恋一个不是贵族,也不是富人的东方人,“秘谈”、“欢舞”、“梦魂缭绕”、“太深,太真”的爱……

享受爱情是幸福,是美,追忆往昔的爱情何尝不是幸福,不是美?能够在屡受挫折后,仍能玩味那本属不堪回首的往事不仅是美,而且是崇高了。在女郎表示的“形如槁木,心如死灰”下面,我们看到的是一颗鲜活、热烈、充满柔情的心灵。这正是巴黎人的真诚,巴黎人的洒脱。饶有趣味的是,在这个女郎的身上,读者能看到作者自己浓重的投影。女郎如泣如诉的诉说道出的是徐志摩的心曲:“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甘愿世之不韪,竭全力以斗”“去到那理想的天庭——恋爱,欢欣、自由。”徐志摩是把爱看作生命一样重的,“丢了这可厌的人生,实现这死在爱里,这爱中心的死,不强如五百次的投生?”所不同的是,女郎的爱情是一场悲剧,而作者最后获得了爱情。第二则讲述了一个巴黎画家的生活故事。画家住在一个狭小、昏暗的小阁楼里,屋里更是一个“垃圾窝”,作者象开清单一样列出了屋里的陈设“精窄的床坐起会扎脑袋,书桌上更是应有尽有:烂袜子、脏手绢,压瘪了的热水瓶子,断头的笔杆,断齿的梳子,可疑的小纸盒儿,权当梳妆台兼书架的破木板箱,烂苹果,破香蕉……这一切作者之所以不厌其详地一一介绍主要为下文作铺垫,衬托出人体美会把这垃圾窝变成金壁辉煌的艺术宫殿,随着画家的自数家珍——一件件稀世艺术珍品,作者展开了丰富的联想和想象:“壁上的疙瘩,壁蟢窠,霉块,钉疤,全化成了哥罗画帧中‘飘飖欲化烟’的最美丽树林与轻快的流涧;桌上的破领带及手绢烂香蕉臭袜子等等也全变形成戴大阔边稻草帽的牧童们,偎着树打盹的,牵着牛在涧里喝水的,手反衬着脑袋放平在青草地上瞪眼看天的,斜眼溜着那边走进来的娘们手按着音腔吹横笛的——可不是那边来了一群娘们,全是年岁青青的,露着胸膛,散着头发,还有光着白腿的在青草地上跳着来了。”由于有了美的闪光,狭小昏暗的破阁楼竟成了田园牧歌式的风景胜地。

由画谈到了模特,由模特引出了画家的细述人体美。“人体美也是这样的,有的美在胸部,有的腰部,有的下部,有的头发,有的手,有的脚踝,那不可理解的骨胳,筋肉,肌理的会合,形成各各不同的线条,色调的变化,皮面的浓度,毛管的分配,天然的姿态,不可制止的表情。”画家的津津乐道使读者和作者一样,不能不对这阁楼里的一切如此不和谐而感到惊愕。简陋的画室与模特美好的形体,生活的困窘与画家心灵的高蹈,这仿佛是“荒唐、艳丽、甜蜜的梦,”然而,它确实就是眼前的实在。在现实中寻求理想,在人生中追寻梦境,这是一种人生境界,这就是美,就是艺术。从这里,我们看到的同样是巴黎人的真诚和洒脱。

这篇散文写的是举世闻名的巴黎的“麟爪”,作者没有去写绚丽的罗浮宫,壮观的凯旋门,迷人的赛因河,而是把视角投向社会的底层,写的是悲怆落漠的心灵,阴暗丑陋的画室,作者仿佛有意要设制不和谐,然而精细的读者却能从这表面的不和谐中,悟出巴黎迷人的所在,不由得不敬佩作者精妙的构思、材料选择,娓娓叙述又都是在不经意中。巴黎人真诚、洒脱,作者和他的这篇散文同样如此。

烟花之所以灿烂,不在于它有多次生命,而在于它在发出光焰的那一刻,已经留住了永恒。

读徐志摩秋的读后感篇2

初次了解到徐志摩,是源于一首《再别康桥》,犹记得那潇洒的诗句“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再次更深的认识到徐志摩,使自己偶然从同学那里得到一本《徐志摩散文》,我本来打算:在闲暇之时,读它消磨时间;在晚上失眠之时,读它催眠;找不到枕头时,拿来垫头……可谁想到,就在我每天漫不经心的读一些散文时,我渐渐的走进徐志摩,渐渐的开始崇拜他,读他的文章感觉就像久旱的田地初逢甘霖;行走在沙漠里,饥渴的旅行者发现绿洲;五岁的孩童在海滩上捡到贝壳……那份欣喜,那份快乐,让我如痴如醉的徜徉于书里,自由的翱翔,尽情的品味墨香追寻徐志摩的痕迹,领略一代才子的风采。

他让我看到自己。“昨天我是个孩子,今天已是壮年:昨天腮边还带着圆润的笑容。今天头上已见星星的白发;光阴带走的往迹,再也不容追赎,留下在我们心头的只是些揶揄的鬼影,我们在这道上停步回想的时候,只能投一个虚圈的‘假使当初’,解嘲已往的一切,但已往的一切,即使有,也不能给我们利益。因为前途还是不减启程时的渺茫,我们还是不能选择自由的途径 ———到那天我们无形的解差喝住的时候,我们唯一的权利,我猜想,也只是再丢一个更大的‘假使’。圆满这全程的寂寞。那就是止境了。”我不也有此感觉吗?总自己失败,撞到南墙后,独自哀叹“假使当初自己能……结果,也许就不一样了。”

一声声的悔言犹在耳际,我的心无法释怀那份酸楚,我不断的告诉自己:不到最后,鹿死谁手还不一定!怀揣着这样的信念,我整理起那疲惫的行囊,踏上征程,我不知前方等待我的将是什么,也许只是另一个“假使当初”的伏笔,但我没有选择,我只能义无反顾的向前冲!

他让我明白:做人一定要有原则。他说“不能在我生命里实现人之所以为人,我对不起自己;在为人的生活里不能实现我之所以为我,我对不起生命。”在我的朋友圈中,有人说我很随和,有人说我很圆滑。我时常自我反思:我到底有着怎样的性格?我写信问知心友人,友人说“想得太多,太在意别人的感受,总替别人着想,从而埋葬自己”听到她的回答,自己想想还真有几分道理。我承认自己是想多了,因为我害怕,害怕自己无意的一句话会伤害到别人。徐志摩说“一句话可以泄露你心灵的浅萍,一句话可以证明你自觉的努力,一句话可以表示你思想的糊涂,一句话可以留下永久的印象。”

自从读了徐志摩的《‘话’》后,我想了很久:我就是我我要有自己的个性,我要有自己的原则———“任天堂沉沦,地狱开放,毁不了我内府的宝藏”我无可取代!

读徐志摩秋的读后感篇3

不太喜欢徐志摩,因为他太过多情。男人多情总是不太好,不管是真情,还是实意,受伤的多为女人,而女人多情受伤的还是多为女人。因徐志摩的多情,苦了张幼仪,因徐志摩的多情,苦了陆小曼,可最终,他还是没有赢得爱人的怀抱,他这一生,也在多情中完结了。

我读他的诗歌有限,读他的散文就更少了,上一周读了两篇他的散文,只觉得这样一个人,不论是诗歌创作,还是散文创作,都带着志摩似的浪漫和多情。不愧是天才的诗人,新手捏来的东西也并不显生硬和牵强,难怪文章后评中写道:在别人的委托下,于十分紧迫的时间内写出这样的文章实在是难得!且他那篇作品是在泰戈尔来华时做的,本身委托者就有着要他写出恭迎泰戈尔的意思,可他只轻轻在篇末点了一下,就出了无限深意,看似平淡,实则深情,需细细感受。

我个人是比较喜欢张爱玲的散文的。没办法,从她的小说到她的散文,无处不透着世俗的真实。而徐志摩太过飘渺了,我想一个男人这样的性格终究不适合。像柳三变,像秦少游,是对柔情女人的折磨。我还记得他的一首诗《沙扬娜拉》,真是无处不留情,又让人怪罪不得,因为他所体现的情那样直接,那样的不猥亵,又让人怎么生得起气来呢?仿佛爱一个人真的是理直气壮的事情,除了当事的两个人,其他人都是旁观者,而你又无法否认似的。

多情总是苦,苍茫人生路。

到处都逶迤,我去他不留。

读徐志摩秋的读后感篇4

很久以前,就喜欢上了志摩的诗。

记得那是一个青春萌动的季节,一个人坐在家里的楼顶上看书,看到了这样的一段:

最是那一低头的温柔,

像一朵水莲花不胜凉风的娇羞,

道一声珍重,道一声珍重,

那一声珍重里有甜蜜的忧愁

——纱扬娜拉。

就是在那个瞬间我爱上了这首小诗,也是在那时开始,知道了志摩,知道了他的诗集。

读者眼中,志摩只是执着于爱情。我不否认,志摩的诗有太多的爱情,就如前面的《纱扬娜拉》。但这并不是他的全部。打开《徐志摩诗集》,你会发现,一样有许多的诗不是爱情的。《破庙》中"千年万年应该过了,只记得那凶恶的神道,忘了,我现在的破庙"传出了志摩对祖国的忧对当权者的恨。而《望月》却表达出了他对生活的思考。

品读志摩的爱情诗,能够一起品味志摩那丰富而细腻的感情。在他的爱情诗中,我们的感情随着他时而的激情澎湃,时而的婉转流长。也是在读了他的爱情诗后,我的感情观脱离了高中的幼稚,才能更好的理解爱情的意义。

读志摩的忧国诗,我能明白那时的中国,明白那时的世界的情形。他没有直接把祖国写出了,但他用暗喻的方法,写出了当权者的黑暗,写出了百姓的.流离心酸。对祖国的爱,对家乡的恋,志摩没有用最通俗的文字表达,而在那些看似没有关联的词语中,却有着他浓烈的情节。

而读志摩的生活哲思诗,我们又能看出一个对生活观察细腻,对生活充满希望和矛盾的诗人。从他的诗中,我们能看到一棵小草的悲喜,能看到一条小河的清纯。是他的诗,让我更加注意生活中的细节,让我用一颗更成熟的心去生活。

诗,许多的人不喜欢,更有许多的人不理解。我不敢说我很懂诗,但我很喜欢诗。无论古诗还是现代诗,我喜欢诗中简洁而优美的语言,喜欢他处出透出的哲理。诗,能改变一个人的性格,能陶冶一个人的情操。如果可以,我希望有更多的人和我一样,看诗,品诗,从诗中学会生活,从诗中学会为人,甚至,从诗中学会爱国。

读徐志摩秋的读后感篇5

老一辈的文学家中,早逝的徐志摩尤其受青年朋友的喜爱。特别是他的著名诗作《再别康桥》,使得他简直就是浪漫的化身。但在我看来,《再别康桥》除了“那美丽动听的音节和诗人飘逸,洒脱的翩翩风度”之外,一个“再”字或许更能让我们有所了解。

在《再别康桥》之前,徐志摩曾写过多篇关于康桥的诗作及散文。在1922年,他第一次离开康桥时曾写下了长诗《康桥再会吧》,后又曾写过《康桥西野暮色》,《康桥晚照即景》等诗,及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康桥给志摩的印象及影响都是很深刻的。他是要从罗素才到英国的,用他的话讲是“想跟这位二十世纪的福禄泰尔认真念一点书去。”他的“书”没念成,因为罗素叫康桥给除名了,但他却留在了伦敦,后又到了康桥。徐志摩在康桥最初的日子应该说是有些寂寞的,同居几间小屋的张幼仪业已成为他的前妻,而且他“他在康桥还只是个陌生人,谁都不认识。”

在《我所知道的康桥》中,徐志摩曾这样写到“单独是一个耐寻味的现象,我有时想它是任何发现的第一条件。”他发现了什么?他发现了康桥。他又曾这样表述“说实话,我连我的本乡都没有什么了解,康桥,我要算是相当有交情的。”康桥对徐的印象如此之深,更何况又是一位在“单独”时一起相处的朋友。这便难怪他不止一次的写到康桥,再一点,康桥对于他人生的成长的帮助也是巨大的。他一再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得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可见,康桥对他的影响是很大的,这便是他前几次写康桥的感情由来:对康桥的留恋,对往昔的怀念是主要的感情。

然而,《再别康桥》却不是完全相同的背景或单纯的感情。《再别康桥》是徐在1925年故地重游的归国途中,于11月6日在轮船上写成的,在徐志摩的书信卷上看到致陆小曼的信(1928年10月4日在船上写)曾提到过要去印度的“为还几年来的一个心愿,在老头升天之前再见他(指泰戈尔)一次”,然后回沪。如若当时徐真的先去了印度,后回的国,则《再别康桥》应该是在从印度回上海的途中在轮船上所作。在这封信中,徐还曾写到“乘眉,我想你极了,一离马赛,就觉得归心似箭,恨不能一脚就往回赶。”由于思念,他是非常想念陆,并急切地想回国的,那么他又怎么会写出《再别康桥》这样深情难抑,洒脱而又缠绵的佳作呢?其实也不是难以理解的,正是对康桥留恋,怀念和对眉的思念这些矛盾的心里,使得徐对康桥的“告别”深情又不至缠绵,留恋又不失洒脱。像是一滴若即若离琼浆,想告别却粘着你的心。于是,才会有“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

他的这一次重游不似往昔那般地沉醉,留连,于是便有几分轻松与洒脱。可是,毕竟如前面所讲,康桥给徐的记忆是最深刻的。于是想要告别,往事就会如陈酒香气回肠,激荡心扉。徐便是如此,往日康桥的一幕幕情景再现眼前:金柳,青荇,潭水,三个意象表现了作者对康桥的眷恋。对这份眷恋的加重升华,应该说是从第五节“寻梦——”开始,而正是那潭水中“沉淀着彩虹似的梦”勾起了他对当年的旧梦,那些缠绵的“宿愿”和“理想”的记忆。景色依旧,人事全非,诗人想再寻旧欢,注定是不可能的事。于是“不能放歌”“只好沉默”。此时此刻“沉默”的不是“今晚的康桥”,是作者自己。诗人已完全陷入对往昔生活的甜蜜回忆之中。当作者醒来,再次明白他是在告别,使得诗的结尾便带上几分苦涩,怅惘和难言的情怀。于是,这最后的“挥袖”便带了几分无奈进去,诗人不愿带走一片云彩,那云彩想来便是那些梦,诗人可能只是想把它永远地珍藏在心中(也许包括那些和泰戈尔一起的日子)。

这首诗的美,当然不只在诗人那份细腻的感情上,在艺术形式上,音乐的美和建筑的美皆融其中,这大约是好多人喜欢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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