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作文能够帮助我们更有效地整理思路,让我们的观点更加清晰明了,作文是我们思考和表达的工具,帮助我们在复杂的世界中找到自己的位置,好老师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古风类的作文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古风类的作文篇1
曾听说穆希拉仁大草原和库布齐沙漠是内蒙古最具特色的风景,今年夏天,我有幸来到了这个一直令我向往的地方。
虽然读过白居易的“离离原上草”一诗,虽然欣赏过老舍的《草原》一文,但当我亲眼见到草原的那一刻,才体会到草原那“一川草色青袅袅,绕屋水声如在家”的广阔与纯粹。没有高楼大厦,没有城市喧嚣,远处一大片雪白的蒙古包,如同给碧绿而又辽阔无边的草原绣上了洁白的花儿。站在这蓝天白云蒙古包下,我的心情豁然开朗。我们到的当天,正好赶上草原上的赛马比赛,当地人民穿着色彩鲜艳的民族服装,坐在高大的马背上,一匹匹骏马在草原上奔驰着,背后不时扬起一阵飞尘……草原辽阔无垠,马群从溪边缓缓渡步而过,牛群踏着健壮的长蹄悠闲地喝水,羊群贪婪地嚼着肥嫩的青草,整个草原看起来是那么的自由、平静、祥和。
库布齐沙漠的景色正好和草原想反,草原是一望无垠的绿,沙漠则是一望无际的黄,捧一把黄沙在手中,沙软软的、细细的,顺着指缝像水一样轻柔地流淌而下。这儿的蓝天在白云和黄沙的映衬下显得更加湛蓝。顽皮的白云变幻莫测,一会儿像只兔子,一会儿像只金丝猴,一会儿又像条大龙,令天空充满了生趣。当我骑着骆驼进入沙漠深处,爬上高高的沙丘的时候,才真正体会到“天穹压落,云欲擦肩”,与大自然融为一体的那份悸动。
这次内蒙之旅,使我终身难忘,将永远记忆在岁月中。
古风类的作文篇2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一声振臂高呼,揭开了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序幕。而他,陈胜,这位敢于反抗暴-政的开创者,以他的有胆有识和大无畏的反抗精神,被司马迁在《史记》这部杰作中浓墨重彩地书写了一笔,从此青史留名;他的光辉形象和精神,也穿越千年历史,震撼着我这个后人的心。
刚开始,陈胜在与人佣耕时大言所志,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并且许下苟富贵,无相忘的诺言,令我不得不佩服他的精神。而他在度已失期,失期当斩的压迫下,愤然发动历史上第一次农民起义的勇气更是撼人心肺。陈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的完美结局,着实让我为他的成功起义而兴奋不已。我认为陈胜就是当时秦二世期间的人民英雄!
对于陈胜的言行我记忆犹新,对他的敬佩也如春潮般,愈张愈高。“苟富贵,无相忘”我读出了陈胜的同甘共苦;“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我读出了陈胜的胸怀大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我读出了陈胜的反抗精神;“陈胜佐之,夺而杀尉”,我读出了陈胜的英勇无畏;“鱼腹藏书,篝火狐鸣”,我读出了陈胜的足智多谋……
从陈胜身上,我也学会了许多:一个人不能安于现状,要勇敢的反抗。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我们不能向命运屈服,我们要为自己而拼搏;我们要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的雄心,“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的壮志。
古风类的作文篇3
他是一位掏粪工人,一份简单而朴实的工作,十年如一日地坚守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却受到很多人的尊敬,成为了劳动者的榜样。
我心中的他是—朴实的,尽管他每天的总量得有五吨,每天掏完了再背,基本上从没休过假日,掏了十七八年粪,右肩磨出了巴掌大一块嘿嘿硬硬的老茧,但他并没有厌恶,而是说了这样一句话“干不好,人家不方便”一句话道出了他敬业,时时刻刻为他人着想。
我心中的他是—敬业的,19xx年,粪车改用没有汽车,但他说“咱要人不等车,车不等人,加快周转,争分夺秒,即使刮风下雨也一样从没有停止过工作,一心一意德服务人民,以“宁可一人脏,换来万家净”的精神赢得人们的赞誉和尊敬。我心中的他是—善良的,胡同耿大爷家厕所墙倒了,砖块掉进了厕所坑里,但他不怕脏,不怕苦。而是把卷起袖子,用手把砖块一块块捞出来,用水冲干净,现在这个社会上还有人像他那么热爱自己的工作岗位吗?我恪尽职守吗?我想已经很稀少了!
我心中的他是—真正直的,背了大半辈子粪他因与污蔑为公贼的共和国握过手,便成了“工贼”,挨打、受骂,吃不饱的他带了一身病痛回到农村老家,但他一直坚信着刘少奇主席不是工贼,一直坚守正直,直到他与世长辞。
一个普通工人的掏粪名字,被永远镌刻在了共和国的劳模录上,他那种敬业,乐业的精神受到了他人的赞誉同时也因这份工作的脏受到他人的歧视。他从未因工作平凡,艰苦而懈怠,在平凡的岗位上干出了不平凡的业绩,他就是劳动楷模—时传祥。
古风类的作文篇4
忘川河畔,如火如荼彼岸,曼珠沙华连着忧伤,连着天际,视线弥漫鲜艳的血色,男子白衣绰约,面若桃花,苦涩的情谊,望着自刎的女子,转头对身旁的婆婆起唇:“我终是又负了她……”
半生孤寂半生荣,一世繁华一世殇。
轮回几度邀明月,乱风随意入愁肠。
盛世繁华,奈何城关鲜血洗刷;怨憎别离,只叹人生沉浮。临风窗下,谁凭栏惆怅,凄不自思量……
翡翠金莲,欲语不语,将笙未笙,嫩蕊凝珠,盈盈欲滴,清香阵阵,沁人心脾。漫天的雨滴如此广漠,淡然的凄美笼罩,离忘国臣民一并立于未盛的金莲之前,待毕神圣的驾临。
细雨绵绵停却,一首短暂的赞歌伴着习习凉风吹拂过,一米暖阳银丝念灯火萧瑟秋意,晒在金莲之上,她默默的绽放,风华万千,光彩耀人,仿若九天之凤,尊贵无比。她身着银纱素尺,青丝挽霜雨,锦帛缠足纤细。一盏孤酌,清丽笑颜。娩雨伫立,一如一弯新月莲花,一舞轻盈绮霞,歌罢三千繁花,尽绝代风华。
众人心中皆掠过一词‘凤仪天下’。他剑眉如刀鞘,俊美绝伦的容颜上,原本深邃的美眸此刻金亮着,浓眉下面,浓密卷翘的睫毛,在眼睑处投下两抹淡淡的阴影,显出他略带憔悴的容颜。见到她,扬起一抹勾魂摄魄的弧度,他在这里等她三天三夜不眠不休。
国师说,她是天之女,命之星,一切的终结都在她身,离忘国的数年荒寒只有她可解,他亦开口问:“吾权倾天下,何须一无用女子可左右?”国师只是一笑而过:“陛下定会娶她。”现在他明白,为何国师如此笃定,话一见钟情,本应是千古佳话,何况陛下要娶的,是金莲天女,艳绝天下。
天女沉默寡言,时时刻刻都是清冷决绝的气质,高处不胜寒的冰山雪莲不近人情,除了陛下和国师,其他人基本没听过她开口。为何会来到这个世界上?她确实是离忘国之福,所到之处,金莲花开,百鸟争鸣,天降绵雨,庄稼收成,因有她在,离忘国处于三国之巅。
传闻,天女神秘至极,面揽轻纱;传闻,天女能歌善舞,倾绝天下;传闻,天女巧舌如簧,一鸣惊人;传闻,天女精通六艺,武道高强;传闻,天女女红出众,针法细密;传闻,天女无所不能,无所不通。一切的一切,都是传闻,她的来到,就是个错误,让他沉沦的错误。
在她面前,他低入尘埃,不过是一诸侯国的君王,随时可以一走了之,不甚了了,在她面前,他的谈笑风生,能言善辩都是浮云,憋红脸也得不到回眸一笑;在她面前,他的从容冷静,镇定自若,都消散不在,不过是惊慌失措,火急火燎。也许在世人面前,离忘国的王十全十美,在她面前,他只是她未来的夫,一个没有感情的陌生人。
她错了,他亦是。她以为自己不可能爱,他以为自己不配得到她的爱。原来爱只是一种名词,早已生根发芽,深入骨髓。爱的那么痛,爱的那么义无反顾。
茶香袅袅,萦绕着皇宫,氤氲出一个梦境,青梅少女绝色不可亵渎,身着神圣的雪白如衫,手中动作行云流水,香气弥漫,一杯清茶,毫无污秽。他就站在她面前,玉手修长,付上她精致的面容:“嫁吾为妻,可好?”他说的是妻,不是后,不是妃,真的所剩无几了,一夜春宵,新婚燕尔。
举国欢庆,带给离忘国无数安康的天女嫁给了她们的王,虽不封后不封妃,不是因为她没有地位,没有位分,只是因为那些庸俗的东西配不上她的清茶。煮茶时候的袅袅炊烟。
好景不长,时光流转,蜜月期已经过去,却还是恩爱如斯,太后清修归来,带回一个江南女子,她如所有水乡女子一般温婉,一般柔顺,一般贤淑,不骄不躁,脾气和蔼,令人心生爱意,她十分得太后宠爱,简直是当成亲生女儿溺爱,无论什么要求,都一一满足。
而身为天女的她不一样,拒人千里之外,孤高清傲,如孤天高月般触不可及,没有人了解她的.内心,她的真实身份,她的一切,除了对她那样无微不至的男子,既然爱,就深爱。美梦瞬间被打破的感觉。太后懿旨,江南女子纤婉,聪慧敏捷,贤淑温顺,家境优越为丞相流落民间之女,且家教优良,四书五经,琴棋书画,一一精通,心地善良,哀家十分喜爱,特将其送于皇上作为皇后,不可忤逆。
他第一次违逆了自己的生母,孝心一时之间被爱意泯灭,太后一哭二闹三上吊,最后以出家逼他娶了那江南女子。那是他的皇后,毫无感情的结发妻子。百姓皆对这位贤良淑德的皇后称赞有加,说陛下与皇后天造地设,璧人一对,其他人无可插足。
那只是逢场作戏,他想,她可以理解的。太后终是放心,自己的儿子可以放下那个来历不明,被称为天女的绝色女人。她痛了,她至爱的男人娶了另一个女人,那个女人有了名分,有了身孕,甚至得到了天下人的认可,而她,什么都没有,甚至不是一个妃子。她没有资格和皇后抢了,没有资格爱那个负心汉。一走了之也许是她最后的归宿。
走之前的夜,很深,很冷,她记得那个温婉娴淑的皇后来了,站在自己清冷的大殿前,行了一个对天女的虚礼,盈盈款款道:“天女这么晚了,怎还不去睡?莫不是在想陛下?”皇后面若桃花,美艳动人,话及那个男子,眼底是掩不住的幸福和轻蔑。她还是一如既往的冷漠淡然:“皇后说笑了。不曾想过,何曾欲想?”皇后娇笑,倒是说:“天女也是有自知之明,本宫如今正是陛下宠幸,太后怜爱,那日对陛下一见钟情,对太后说了点奉承之言,也就成了,不知天女当初,是有多委曲求全?”
她戴着面纱,皇后看不到她的凄凉笑容,原来是这样,原来只是因为一句求情,太后的一道懿旨,他就不要她了,娶了另一个女人,皇后啊皇后,果然是心机深沉,可以协助他治理天下吧?高傲如她,怎会令人轻视蹂躏,令人嗤之以鼻,不屑一顾?走,她还不会那么作践自己,不会去犯贱!
她真的走了,没带走一丝物品,仿佛要留给他曾经最美好,现在最伤感的回忆,如同一阵柔和的风,吹过,也就是散了,凌乱一地的回忆,只是梦。天女走的当天,举国上下皆是忘了这个带给她们幸福安乐的女子,还是一样得赞颂皇后品德高尚。
不过后来,臣民也是注意到了,天女走了一年,北方干旱,南方大雪,日夜暴雨,有时烈日不下,收成全无,百姓流离失所,面黄肌瘦,每日都有人死去。这就是天女走的后果,也许她真的是天之女,带给人们幸福,只是大家不懂回报。他笑了,这就是报应,太后猝死,不知原因为何,也许是天灾,也许是人祸,她走了,安乐全无,这是对他最大的惩罚。他对那个自称她皇后,外人眼里温婉善良的女子说:“吾曾经权倾天下,当下却实力全无,皇室不复,仅剩你一妻,你可愿与我白首到老?”皇后没有说话,但是她笑了,不是平常温润若水的笑,不是大度仁慈的笑,是冷冷的嘲笑,讥讽,她拿出匕首,插入他带血的袍中,无情地吐出几个字:“别做梦了!”
皇后是敌国刺客,是一个用尽精力培养的卧底,终究还是颠覆了整个离忘国,逼走了天女,据说,有人在离忘国边境的万里深渊,看见一个煮茶的女子,她的手臂上,刻着两个字:莫忘。
古风类的作文篇5
古往今来,多少文人墨客吟咏着各具神韵的梅兰竹菊,在诗意里栖息,或缠绵凄美,或优雅婉约。而我,却独独钟情于一切风情万种的事物的象征——月。
每当夜幕降临的时候,做完功课的我眺望于窗外,凝眸于苍穹极尽处,那朗朗明月安详地躺在空中,那么遥远……人们常说:月亮是冷的。可人们却不为所知,是月亮用微弱的光,为那些离家而惆怅的人点亮征程,给予他们心灵的安慰。
记得那次大雨倾盆,凶神恶煞的乌云占据了整个飘渺的天空,将近傍晚时分,我下意识的察觉不会有月亮出现。可当我眺望夜空,映入眼帘的景象却令我大吃一惊:月亮似盖了一层模糊的面纱,朦朦胧胧地发出微弱的光,它毫不屈服的在乌云中挣扎着!云雾一层层袭来,却未阻碍月的足迹。从未见过这样的月!
仰望皓月,那微弱的光深深涌入我的心头。自己昔日的生活历程浮现在眼前,一时间不由得思绪万千……自己曾为生活中的坎坷而潸潸泪下,自己曾为一次不如意而沉沦于忧愁之中。多少个夜晚,自己为一道不解的奥数题而惆怅。可这融融月色,却激起了我心中那份沉眠了很久的坚强,唤醒了我那颗追梦已久的心灵。
泪水在我们失败时是懦弱的产品,我不再拥有泪水,我笃定着自己会成为真正的强者。
在古人眼里,月象征着离愁别绪。怪不得古人曾赋下“我寄愁心与明月”的诗句。可我所认识的月却赋予了另一层含义:铸就了信念与坚强,诠释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强者”!
月色好美。漫漫人生征程,悠悠明月走进了我的心灵,让我尽情挥洒坚强来谱写人生!
古风类的作文篇6
不知不觉恋上了李清照,读李清照,读她的忧伤,读她的潇洒,读她的情到深处人憔悴……读李清照的善感,读她的坚韧,当风雨袭来的时候,她依然挺立!
读“昨夜风疏雨骤,浓睡不消残酒。试问卷帘人,却道海棠依旧。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读她的焦虑、她的忧愁。
读“生当作人杰,死亦为鬼雄”,读她的英勇、她的豪迈气概。
读“薄雾浓云愁永昼,瑞脑销金兽。佳节又重阳,玉枕纱厨,半夜凉初透。东篱把酒黄昏后,有暗香盈袖。莫道不销魂,帘卷西风,人比黄花瘦”。读她的孤寂。
读“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读她的闺愁,读她的欲罢不能。
读“蹴罢秋千,起来慵整纤纤手。露浓花瘦,薄汗轻衣透。见客入来,袜?金钗溜。和羞走,倚门回首,却把青梅嗅。”读她的天真无邪。
读“卖花担上,买得一枝春欲放。泪染轻匀,犹带彤霞晓露痕。怕郎猜道,奴面不如花面好。云鬓斜簪,徒教郎比比看。”读她的美丽自信。
读“红藕香残玉簟秋,轻解罗裳,独上兰舟。云中谁寄锦书来,雁字回时,月满西楼。花自飘零水自流,一种相思,两处闲愁。此情无计可消除,才下眉头,却上心头。”读她的离愁别绪,读她的难舍难分。
读“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读她的忧国忧民,读她的大女子胸怀。
“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戚戚。乍暖还寒时候,最难将息。三杯两盏淡酒,怎敌它,晚来风急。雁过也,正伤心,却是旧时相识。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如今有谁堪摘。守着窗儿,独自怎生得黑。梧桐更兼细雨,到黄昏,点点滴滴。这次第,怎一个愁字了得!”……
读宋代最伟大的女词人,读她巾帼之淑贤,读她须眉之刚毅;读她卓越的才华、渊博的学识,读她高远的理想,豪迈的抱负。我寻寻觅觅,却如何读懂她……
古风类的作文篇7
中国历史上有无数个名人,没有谁能像曹孟德那样,引发我无限的思绪和敬意。虽然曹孟德不具有刘备的仁德、吕布的武艺、诸葛亮的聪明,但是他的智慧和谋略是这些人都不具有的。三国时期,可谓是猛将如云,谋士如雨,而我却偏爱曹孟德。
人有才不难,有德也不难,难得的是德才兼备,而曹孟德曾东征袁绍,路经一片麦地,他下令不得践踏麦子否则将要问罪。自己却因马受惊而踏坏了不少麦子,他便要自行问罪,却因手下众将力劝,最终,他还是割发代首,以减轻其罪行。千古流传,吾动之!
曹孟德还曾为迎接一位谋士的投靠,而赤脚相迎。这样的行为所体现出的仁德,也并不亚于刘备那样泪水似的仁德。仁义之至,吾动之!
曹孟德非常看重人才,这一点刘备与孙权远不及他。庞统曾先后投靠孙权与刘备,但因庞统貌丑,孙权竟不任用,而仁德美名远扬的刘备也只是封庞统一个芝麻大的官。可庞统在赤壁之战前夕,诈降曹孟德之时,曹孟德却重宴相待,封其大官,不以其貌丑而嫌之。极具领导风范——爱才!吾动之!
曹孟德不但是三国时期的著名政治家、军事家,更是著名的文学家。他的诗歌气魄雄伟,慷慨悲凉。就在我读了他的《蒿里行》后,对他更加敬佩,“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这句诗,深深体现了曹孟德对遭受到战乱的百姓的同情。爱民之心,吾动之!
记得我读《三国演义》时,总希望曹孟德能赢,这样一位德才兼备、任人唯才的人不赢,真是天理不容。但是他每次在战场上遇见诸葛亮,总是大败而归。他虽然输了,在他有生之年没有完成统一中国的宏愿,但是他的千古风流却让我感动!
历史早已过去,我们现在在追溯旧事,来看曹孟德之“奸”。曹孟德之“奸”并不令人憎恶,那是因为他的“奸”是豪杰之“奸”,并非小人之“奸”。古往今来有两种人,一种人为现在而活,拼命享受,死而后已;一种人为理想而生,死而后已。曹孟德就是后者,他的确实现了超时空的存在,在历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页。
古风类的作文7篇相关文章:
★ 语言类的教案6篇